這個朝代發明了無罪躺著也中槍的連坐法!檢舉鄰居賺獎金,一人逃兵全隊處死!

2016-08-18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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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比如前面的案子,你偷了錢,讓老婆幫著藏,如果她知情而不舉報,就算是你的同犯,不知情則只被收為奴婢,這樣的處罰已經比竊盜罪輕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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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犯法,罰誰?

再看這個案例:忽然有個強盜高喊著「打……打打……打劫」衝入你家,要求把IC、IP、IQ卡的密碼統統說出來。你高聲呼救,卻沒一個鄰居前來,只得眼睜睜看著強盜把你家洗劫一空。後來官府逮捕了強盜,卻沒判鄰居們連坐,不是官府偏袒,而是事後調查得知,案發當時鄰居全都不在家,無法過來幫忙抓強盜,自然也就不用承擔責任。

《秦律雜抄》有一條類似記載:「吏從事於官府,當坐伍人不當? 不當。」意思是身為公務員的人可不用被連坐。這也很好理解:公務員一天到晚在官府裡忙著服務百姓,分身乏術,哪有能力同時盯著鄰居家的犯罪行為?

這個打劫案中,倒也不是完全沒人被連坐。和你同伍的伍老、你住的「里」的里典都得被論罪,哪怕他們也和其他鄰居一樣不在家、不知情,這就是官吏的職務連坐。其內在邏輯是儘管在這案件中,伍老和里典本身沒有直接責任,但罪案在轄區發生,就證明他們平時工作不力。

這種情況好比今日某地出現工安事故或建築坍塌意外,儘管不是公司主管直接造成的,但極可能和主管平時怠忽職守、沒有嚴格監督部屬有關,仍然要負責任。

《商君書.禁使》點明了官吏之間實行連坐的意義:官吏雖然人數眾多,但利益一致,就不可能互相監督,利害不同才是古代君主實行連坐的根據。

其實,連坐制對官吏的約束的確比平民嚴格得多。秦律裡有的是關於官吏連坐的律條。《效律》規定,縣尉的會計、縣尉官府吏員如果犯罪,該縣令、丞應承擔罪責;《史記.范雎蔡澤列傳》也提到秦國的法律中,官員任用的下級出了問題,就按下級的罪名來懲罰官員。

最著名的連坐案例要數商鞅變法時期的太子犯案一事。看過電視劇《大秦帝國之裂變》的觀眾肯定會對這段情節印象深刻:秦國太子駟犯了法,但他年齡太小又是儲君,不便直接處罰他,太子的兩位老師—太子傅公子虔、公孫賈就不幸被株連,一個被割了鼻子,另一個臉上被刺了字。看起來很冤,但原因就在於他們對太子承擔監護責任,如果不是他們疏於管教,太子也不可能走上犯罪道路。

以上就是連坐制的現實意義,儘管如今看來十分殘酷,當時卻對維護治安產生極大作用。《商君書.墾令》稱:實施了連坐制,那些急躁的人就不敢吵架,凶狠的人就不敢鬥毆,懶惰的人就不敢遊蕩,揮霍的人就不敢浪費,阿諛奉承、心懷叵測的就不敢欺詐。《商君書.賞刑》也說:連坐使民眾不敢嘗試犯法,都不敢嘗試了,就沒有刑罰了。〈琅琊臺石刻〉裡也有相似的內容:「六親相保,終無賊寇。」

更深層意義在於,連坐制使所有民眾在日常生活中保持嚴密的組織形式,一旦戰事來臨,不用費多大力氣進行動員,每個人就能立刻成為戰爭中的一枚螺絲釘,保證其高效運轉。

長平大戰時有一個細節:當白起成功斷絕趙軍糧道,秦趙戰事進入最關鍵的時刻,秦昭王親自趕赴作為後勤基地的河內郡,向當地民眾各賜爵一級,徵發所有十五歲以上的男丁前往長平增援,封堵趙國的救兵及糧食。戰局的發展證明,這些臨時組織的民眾招之即來,來之即戰,圓滿完成了任務,如果沒有長期的嚴密組織,做到這點是難以想像的。

本節穿越要點

◆ 連坐在秦朝無處不在。

◆ 連坐是警民聯動機制,為的是預防犯罪,不涉及日常生活。

◆ 連坐不等於可以隨便誣告。

◆ 連坐制不是無的放矢,格外強調知情與否。

◆ 官吏之間實行連坐遠比平民嚴厲。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時報出版《回到秦朝大冒險:一不小心就觸法,躺著也中槍》(原標題:別人犯罪,你躺著也中槍—連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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