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朝代發明了無罪躺著也中槍的連坐法!檢舉鄰居賺獎金,一人逃兵全隊處死!

2016-08-18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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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你會擔心連坐制的實行可能變相鼓勵告密成風,畢竟後來的武則天時期和錦衣衛時期都是這樣。這一擔憂的確不無道理,既然如此,就用親身經歷驗證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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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被編入了什伍,由於生性八卦,最愛打探人家隱私。這天夜裡突然聽到鄰居家傳來霍霍磨刀聲,然後聽聞有人低語:「縛而殺之,何如?」你大驚失色:「是吧? 今若不先下手,必遭擒獲!」又說:「寧許我負天下人,休叫天下人負我!」拔腿狂奔到官府報告,又帶著求盜們來到鄰居家,一看,對方一手握著菜刀,另一手提著一隻咯咯叫的老母雞,原來是要殺雞。只好喊聲「叨擾」,灰溜溜地離開了,事後你少不得被訓斥一通。

正如現代社會不能隨便撥打報警電話一樣,向官府報案也必須慎重。這個案子中,你告發的案情不實,叫「告不審」,官府不予受理。幸虧你不知情,屬於「不端」(不是故意的),如果是「端為」(惡意舉報),就屬於「誣告」、「誣人」,《法律答問》規定:對於刻意誣告者,官府不僅不受理,還要以誣告罪行所應受的懲罰來罰你。例如,剛才舉報鄰居的罪名是殺人,如果是故意誣告,就會同樣以殺人的罪名承擔刑事責任,夠衰了吧?

哪怕只是刻意誇大案情都要受懲罰。你的鄰居偷了一隻羊,你得知後跑去舉報,由於和他素來有仇,非要加油添醋說成偷了一頭牛(牛的價值遠勝於羊),查明後你也得受罰;鄰居偷了一百錢,舉報時私自加上了十錢,說他偷了一百一十錢,你還是得受罰,繳納兩副鎧甲,這種故意誇大案情的情況,稱為「告盜加贓」。

如果想以投遞匿名信來誣告,更會為此付出代價。比如鄰居日子過得比你好,羨慕加嫉妒變成恨,於是寫了一封誣告的匿名信,偷偷丟進官府,自己則爬到旁邊的樹上偷窺,看到官府的法吏很快發現了匿名信,讓你納悶的是,他一看信上沒寫寄信人姓名,馬上點一把火把信燒了,然後無事人一樣走了。

第一次失敗了,你不肯放棄,雇了一幫小孩當「水軍」,每人給了五個秦半兩,帶著他們到處投遞匿名信,不料投到第二天,就被預先埋伏的吏員抓個正著。聞訊趕來的縣丞先獎勵了吏員,又下令把你關起來。

「有投書,勿發,見輒燔(煩)之。」這就是秦朝對匿名信的應對。如果你在投匿名信時被抓,捕獲者將得到獎勵,你則被帶到官府審訊,一起被繳獲的匿名信就不燒了,留作給你判刑的證據。這足以證明在秦朝,誣告者不可能得逞,反而會受到法律的嚴懲。

更重要的是,連坐制不是不分青紅皂白地開炮,進行無差別式處罰,而是格外強調知情與否:熟人偷錢之後來你家做客,如果知道他的犯罪行為而不去舉報,事後要被罰繳納一面盾牌;如果沒有察覺,則不必論罪。熟人用偷來的錢買了一捆絲,寄放在你這裡,你不知來歷,同樣不會被連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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