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菸可抗流感?冰淇淋誘人犯罪?沒弄懂這些偽邏輯,就等著成為政客話術的犧牲品!

2019-07-24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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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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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有一種與生俱來的傾向,對於互有關聯或者「一起出現」的事件,能從中「看出」由某些事件造成其他的事件。也就是說,我們會一口咬定,由於特性X(例如能量棒的攝取量)和特性Y(例如運動競賽成績)有關,因此X造成了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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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這種思考方式往往大錯特錯,為什麼呢?一般來說,原因在於許多假說都能解釋為什麼X和Y「一起出現」。事實上,至少有四類不同的假說,可以解釋任何這種關係。認識這些假說,有助於你發現對立成因。以下用一個案例來說明這四類假說。

最近一項研究報告指出,「抽菸可對抗流感」。研究人員調查了五百二十五位抽菸者,發現六七%在過去三年裡不曾得過感冒。研究人員提出的假說是,從吸菸動作中所釋放出來的尼古丁摧毀了流感病毒,讓它來不及擴散和形成疾病。

這麼說來,因氣候變化造成身體不適的人是不是該跑出戶外、開始抽菸,以防止流感?不見得。在抽菸之前,應該先思考這項研究發現的四種可能解釋:

解釋一:X是Y的成因。(吸菸並未真正殺死流感病毒。)

解釋二:Y是X的成因。(為了不受感冒病毒侵襲,人們可能會持續抽菸。)

解釋三:由於第三項因素Z的存在,X和Y互有關聯。(抽菸和不感冒是相關行為,例如抽菸後經常洗手,防止了感冒病毒的擴散。)

解釋四:X和Y互相影響。(也許不常感冒的人正好有吸菸的傾向,而吸菸能防治某些疾病。)

切記,關聯性或相關性並不能證明有因果關係存在。

然而用來證明因果關係的不少證據,只是基於關聯性或相關性存在。當作者指出一些特性之間具有關聯性,用這種方式來支持其假說時,一定要問:「是否有其他成因可以解釋這種關聯性?」請用下面段這段論述來自我測試:

最近一項研究報告指出,「冰淇淋會誘使人犯罪」。研究人員調查了過去五年,美國十個最大城市冰淇淋的銷售量和犯罪率,發現冰淇淋銷量增加時,犯罪率也升高。於是,研究人員有此假說:吃冰淇淋引發腦中某種化學反應,進而激發個人的犯罪傾向。

我們希望你看了這段論述後,還是認為吃冰淇淋的人不用擔心自己會作奸犯科。你有想到其他的對立成因嗎?夏天的氣溫升高能否解釋冰淇淋銷售量(X)和犯罪率(Y)之間的關聯性?我們可以理解人們容易混淆關聯性和因果關係,也曉得這種作法很危險。「因」當然是在「果」之前。但是「果」之前有很多事件,而且大部分缺乏因果關係。

把上述事件彼此相關的四種可能解釋記在心裡,你現在應該能夠確認兩種常見的因果推理謬誤:

【Fallacy!】

混淆因果謬誤:混淆事件的「因」和「果」,或者未能認清兩件事可能相互影響。

【Fallacy!】

忽視共同成因謬誤:未能認清兩件事之所以有關係,可能是受共同的第三項因素影響。

混淆「在這之後」和「由於這件事」

我們經常會以下述方式來解釋某件事:由於事件B在事件A之後出現,所以事件A造成了事件B。這種推理會發生,是因為人有強烈的傾向,相信如果兩件事差不多同一時間發生,那麼一定是先發生的事造成後發生的事。緊接著某事件之後發生的事,先發生的事並非原因。我們只因先後關係,就誤以為前事造成後事,犯了「後此謬誤」(post hoc ergo propter hoc,即英文的after this, therefore because of this,簡稱post hoc fallacy)。例如,你寫出好報告前戴了一頂特別的帽子,因此堅持以後寫報告時都要戴上同一頂帽子。

【Fallacy!】

後此謬誤:只因為事件B在事件A之後發生,所以認為B是A造成的。

以下的例子將進一步說明這類推理的問題:

我昨晚撿到一枚二十五分錢的銅板,它一定是我的幸運符。自從撿到它之後,我竟然在一項很難的考試上得到A。我最不喜歡的課取消了、我喜歡的一部電影也在昨晚播出。(事實是我這次非常認真準備考試;教授的六歲兒子最近感冒,因此不得不請假;節目表早在我撿到銅板之前幾週,就已排定在昨晚播放該電影。)

或許不說你也知道,政治領袖和企業領導人喜歡利用事後論述,尤其是對他們有利的狀況。比方說,他們傾向於把自己當上領導人之後的一切好事,都歸功於自己,並將一切壞事推到別人頭上。切記:發現某件事在另一件事之後發生,並不能證明兩者存有因果關係,那可能只是巧合而已。看到這種推理時,一定要問自己:「是不是有對立成因,可以解釋這件事?」以及「除了一件事在另一件事之後發生這個事實,還有沒有其他的好證據?」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商業周刊《看穿假象、理智發聲,從問對問題開始》

責任編輯/李頤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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