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仲敬評慈禧─晚清「王熙鳳」:《近代史的墮落》選摘(1)

2016-08-04 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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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流行的判斷其實是:她是不是優秀的中國領導人。這是個偽問題,因為「保中國不保大清」是她最不能容忍的事情。當時「中國」一詞多半用在外交上面,而且只能用在外交上面。誰主張大清皇帝就是中國皇帝,誰就有顛覆帝國的嫌疑。即使在張勳復辟的時候,各位親王都不能接受他們也是中國人的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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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中國——不如說華夏——政治變化的速度太快,因此造成了諸如此類的混亂。國民黨就曾經以反革命的罪名,審判武昌守將劉玉春。後者的回答是:我什麼時候參加或贊成過你們的革命?吳大帥提拔任用我,不就是鎮壓你們這些革命黨嗎?國民黨還算比較要臉,沒有勇氣把這種荒謬的指責堅持下去【註8】。後來許多人的理論比國民黨更不要臉。這些理論的實質都跟皮薩羅審判印加皇帝阿塔瓦爾帕的理論依據相同【註9】。當時孟德斯鳩和格勞修斯(Hugo Grotius)就忍不住反問:印加人為什麼要遵守西班牙的法律?阿塔瓦爾帕當權的時間不是在西班牙人統治美洲之前嗎?如果你想問慈禧應不應該為中國負責,也就可以問羅馬皇帝應不應該為那不勒斯國王多修幾條大路。

如果一定要考慮慈禧和中國的關係,答案應該是:相對於咸豐皇帝和士大夫,她的政策既不好也不壞。她只想要權力和利益,政策上繼續走她丈夫臨死前確定的道路:宮廷應該跟南方士大夫合作,避免元順帝的命運。在這方面,他們是成功的。至於應付西方及其世界體系,在庚子以前,他們的水準幾乎相等,但慈禧對庚子和《辛丑條約》負有特殊責任。在恭親王或李鴻章的領導下,這些事情幾乎沒有發生的可能。她缺乏良好的教育,因此容易上當受騙,也不肯承認奪取兒子的權力本身就儒家而言是不合法的。

曾國藩、李鴻章等人即使不了解西方外交原理,至少比較忠於儒家道德原則,認為「忠信」不是為了國家利益和個人利益,而是想做君子的人本來就應該做的事情。他們不會認為:只要能打贏洋人,即使火燒翰林院也沒關係。而剛毅和端王周圍的滿洲親貴卻就是這麼理解的,他們的儒學水準就跟賈政差不多。他們能夠欺騙慈禧,因為慈禧的水準本來就跟賈母差不多。

晚年的慈禧陷入自己無法理解的新世界,變得很容易上當受騙。一張PS的照片就能騙到她,而且大臣不騙她幾乎辦不成任何事情。這種情況跟頑固派老人在晚輩當中的處境非常相似。張之洞騙她說,立憲對朝廷有好處。她也就信了【註10】。但她畢竟是王熙鳳。雖然不關心政策,卻關心權力。她始終積極部署,不讓戊戌翻案。心術之巧,不亞於王熙鳳對待尤二姐。滿人的權力能不能保持,大清今後的命運如何,她反倒可以放手交給大臣,王熙鳳對賈府的態度也是這樣。根據儒家的忠誠觀,她當然不是維護大清的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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