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5年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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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今(26)日判決結果出爐,前消防署長黃季敏涉貪汙收賄罪等7案定讞,宣告刑期長達55年8個月。圖為臺北市消防局進行萬安演習火災搶救演練。(資料照,蘇仲泓攝)

黃季敏收賄案懶人包!最高法院判決:7罪定讞 刑期長達55年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