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5月24日「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開始施行,揭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序幕,全國的戶政事務所開始受理同性結婚登記與終止結婚登記,以上的新聞報導,不論在國內或是國外,都廣為人知,這也是台灣多元包容歷史上重要的一刻,我們應該為此感到驕傲。而法規通過至今已破百天,據內政部截至9月底之統計資料,目前全台同婚登記共2155對,離婚共50對,若換算粗離婚率約為2.32%,相較台灣107年粗離婚率2.31%,其實兩者並無太大差異,雖然目前法規已通過,而同志族群與異性戀族群一樣能結婚、會離婚,但種種跡象表示社會大眾對同性婚姻依然存在著異樣眼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