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釋字第74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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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婚專法上路後,許多同志伴侶如願組成家庭,但收養小孩的唯一合法管道只有「繼親收養」。示意圖。(資料照,陳品佑攝)

同婚已達,平權未滿》繼親收養是唯一選項 同志家庭求子只能遠赴海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