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父母為了及早替下一代規劃財產,會傾向採取生前贈與的手段來移轉資產。不過,有一位父親卻因為對贈與稅的機制產生誤解,在過去一年內,分別給了兒子和女兒各240萬元的現金,本以為可以免稅,結果因為沒有依法向主管機關申報,被國稅局揪出後,最終連稅帶罰一共被追繳了47.2萬元,本想省錢反而賠得更多。
贈與稅免稅額是看「送錢的人」!小心別搞錯報稅曆年周期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說明,依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目前的贈與稅免稅額度是每人每年244萬元。這裡最需要注意的關鍵在於,額度的累積是以「送錢的人(贈與人)」為計算主體,而不是看「收錢的人(受贈人)」拿了多少;且時間點是以每年的元旦到跨年夜(1月1日至12月31日)為一個曆年周期。
兒女各拿240萬以為不用報稅?一年送出480萬早已超標
以上述的案例來說,該名父親在同一年度內,先是在3月給了兒子240萬元,接著又在10月給了女兒240萬元,一整年累計下來,他其實已經送出了480萬元的資產。這個金額早就遠遠超過了244萬元的免稅門檻,按照法規,他必須在第二次贈與行為發生後的30天內主動報稅。然而,他卻因「子女每人有244萬免稅額」的認知盲區,誤以為彼此獨立不超標,而漏掉了申報程序。
漏報贈與稅沒有藉口!國稅局連補帶罰47.2萬元
稅務機關強調,這種誤解在實務上屢見不鮮,但並不能作為免罰的理由。經核算後,該個案的課稅總額為480萬元,剔除掉244萬元的免稅基本盤後,剩餘的236萬元必須繳納10%的贈與稅(共計23.6萬元)。同時,由於涉及未依規定申報,國稅局再祭出一倍的同額罰鍰,導致最後他必須支付47.2萬元來補稅兼罰款。
父母幫小孩買股票有3種情況!小心這款「股票贈與」不管金額都要申報稅金
除了直接贈與現金外,父母在協助子女投資股票時,實務上有三種常見的形式且各有不同的金額認定方式。第一種是父母直接匯款給子女購買股票,這屬於現金贈與,應以父母匯入的資金為贈與金額;第二種是父母出資替子女購買股票,依規定這會被以贈與論,並以父母實際付出的出資額為贈與金額;第三種則是父母將自己名下持有的股票轉移給子女,這屬於股票贈與,應以贈與日當天該股票的收盤價乘以贈與股數來計算贈與金額,在股票贈與的情況下,不論金額多寡,都必須先向國稅局申報並取得贈與稅繳清證明書或免稅證明書等相關文件,券商才辦理股票移轉。
沒超過244萬也要辦理贈與稅申報?過戶股票少這張證明券商不給過
舉例來說,假設甲父親在年度內贈與兒子A公司股票1,000股,贈與當天的收盤價為每股350元,其贈與金額即為35萬元。雖然這個數字並未超過244萬元的年度免稅額,但為了取得免稅證明書以利後續的股票過戶移轉,甲父親依舊必須按照規定辦理贈與稅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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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魏甫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