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一個平日的午後,鄧約翰(John Deng,化名)站在公園一旁,聽著其他孩子玩耍嬉笑的聲音。
但他的兒子及女兒並不在其中。他懷念曾經與孩子們共度的那些平凡時光:帶他們去公園、看著他們醒來、成為他們生活的一部分。
來自香港的鄧約翰,過去22年一直居住在日本。在這裡,他建立了自己的生活,遇上了前度,並且成為兩個孩子的父親——一名8歲的兒子和一名10歲的女兒。
但他表示,那種生活已經徹底崩塌了。他的婚姻破裂,在毫無預警的情況下,孩子們也被前伴侶帶走。
他的故事並不罕見。數十年來,離婚在日本往往意味著孩子會完全失去其中一名家長的陪伴。在許多相似的個案中,監護權通常會判給先帶著孩子離開的一方。
在過去的單獨監護制度下,在分居或離婚後,只有一方能夠擁有法律上的監護權。這意味著,無論與孩子之間的關係如何,另一方家長可能被迫從孩子的生活中消失,除非擁有監護權的一方同意會面。
不過,情況似乎即將改變。在日本,離婚後「家庭」的含義正在重新定義。
2026年4月1日,日本一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民法》修正案正式生效。離婚夫妻可以選擇共享子女監護權,結束了日本一個多世紀以來僅允許單一親權的傳統制度,也讓日本終於跟上G7其他成員國的腳步。在國會於2024年通過這項修正案之前,日本是G7成員國中,唯一未有承認共同監護權的國家。
「每當我與美國和英國的律師交談時,他們都強調這並不是關於輸贏,這總是讓我感到震驚。」東京世田谷國際法律事務所的家庭法律師齋藤誠也(Seiya Saito)回憶說:「一切都以兒童的最大利益為出發點。」
鄧約翰至今仍然記得自己意識到失去孩子的那一刻。「我感到無助、難過,也對這個制度容許這樣的事情發生感到憤怒,」他輕聲說。「他們對我而言就是全世界。」
如今,鄧說自己別無選擇,只能抓住任何能與孩子接觸的機會。他擁有兩處住所,一處在東京,另一處距離約一小時車程,離他的孩子居住的地方更近。
即便如此,每個月,他只被允許與孩子有數小時的相處時間,其餘時間則完全沒有聯絡。
他說,前伴侶已不再讓女兒透過電話與他溝通。這種缺席不僅是身體上的——例如錯過生日、學校表演、以及父親節等節日——也包括情感上的缺席。
「我真的感到非常空虛,」他強忍淚水說。「我認為孩子有權利在任何時候,按他們需要或想要,與父母雙方聯繫,但目前這種情況還沒有發生。」
監護權法律的改變,為像鄧約翰這種感到與子女被切斷聯繫的家長帶來一絲希望。
這標誌著日本數十年來家庭法其中一次最重大的變革。
根據日本厚生勞動省最近期的資料,2024年日本約有38.5%的婚姻以離婚收場,大約每三對夫妻中就有一對離婚。
同年,超過86%的個案是母親取得監護權,而共同監護的安排僅佔所有協議中的極小部分。整體而言,日本當年有超過16.4萬名18歲以下兒童的父母離婚,他們受到監護安排的影響。 (相關報導: 從兒科變身醫美名醫!林家勳擁台大、東大雙學歷 在新宿打造3語專屬美學診所 | 更多文章 )
新的法律承認,與父母雙方保持關係通常對兒童有益,同時也有助於更公平地分配父母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