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刑法部分條文,增訂妨害司法公正罪章、棄保潛逃罪、不法關說罪及提升脫逃罪法定刑等條文,旨在填補過去司法制度中對於權貴犯罪的管制漏洞。然而,民進黨與其代表性立委沈伯洋卻在此過程中持續表演式反對,一方面宣稱自己堅守法治與專業,另一方面卻在不同事件中採取完全相反的標準與論述,令人對其所謂「法律專業」的立場產生極大懷疑。
沈伯洋在社群媒體發文,嘲諷藍白陣營提出的法案草率、錯漏百出,他批評藍白「不敢把施壓納入妨害司法罪章」,質疑這樣的立法品質「堪慮」。這番說詞乍聽嚴謹,實則是典型的意識形態導向詮釋。
所謂「施壓」之所以未納入法律條文,正是因為現行法律體系中「施壓」一詞欠缺明確定義與裁判實務依據。法律明確性原則是立法的基礎,這一點連不少學界專家與藍營立委也多次強調。若無明確界定便強行入法,不僅無助司法公正,反而可能引發執法濫權與寒蟬效應。但沈伯洋卻刻意忽視這一點,反以「藍白不敢」操作成政治話術,顯然不是為了提升法治品質,而是為了捍衛黨派利益。
諷刺的是,就在幾個月前針對剴剴案時,沈伯洋還曾對「凌虐」與「傷害」兩詞錙銖必較,強調「凌虐不一定是傷害」,並批評外界混淆法律概念。當時他訴求法條應嚴格區分、精確適用,彷彿自己是捍衛法治的專家代表。但如今到了自己意識形態無法認同的藍白版本法案時,竟又拋棄先前的法學堅持,主張把「施壓」這種模糊不清的詞匯強行納入法律。這種雙重標準,令人錯愕。
更讓人無法苟同的是,沈伯洋一方面自詡法學專業,另一方面卻又在臉書上嘲笑藍白立委擁有「法學博士」身份,說跟他們溝通很累,要不斷幫忙擦屁股。這樣的語氣與態度不僅缺乏應有的學術尊重,更突顯其根本不是從法律層面探討問題,而是選擇性地以政治立場決定自己要「法學」還是「民粹」。
其實,棄保潛逃與妨害司法問題,早就是台灣社會積怨已久的漏洞。朱國榮、陳啟昱、林秉文等「綠友友」相關案件一再上演「交保後人間蒸發」的戲碼;民進黨高層如柯建銘、邱太三也多次被爆出關說司法。但這些情節在民進黨口中從不構成制度性問題,直到藍白修法時才被無限上綱成「法條錯亂」、「亂搞立法」。倘若真如沈伯洋所言,過去多年「學界早就討論過這些問題」,那麼請問民進黨過去執政八年為何始終無動於衷?
這一切都指向一個核心問題:民進黨早已將司法、立法當成黨派工具,不論是國會改革還是刑法修正,只要不是他們主導的版本,就全盤否定,甚至不惜動員網軍出征異議者,塑造「非我族類其心必異」的輿論壓力。賴清德在面對匯率問題時,也不是回應人民生活困難,而是先指控在野黨「造謠」、「操作恐慌」,這種把每一個社會問題都政治化的治理方式,只會讓政府越來越脫離人民。
真正的法治改革,需要就事論事的討論,需要制度性的檢討和補強,而不是在朝時裝睡不醒,在野時高唱改革;更不是讓如沈伯洋這樣的人,一邊建立專業人設、一邊肆無忌憚踐踏法律精神,只為達到政治目的。
當前的民進黨,從上到下早已徹底沉淪為以黨意凌駕國法、以意識形態取代治理專業的政黨。無論是立法院中如沈伯洋般自詡法律專業卻完全服務政黨路線的立委,還是行政部門面對社會問題時總是第一時間甩鍋在野、拒絕檢討的高層官員,都展現出一種高度一致的「黨政治國」姿態。他們對外號稱改革、專業、進步,但實際上遇到綠營人士違法就裝睡不醒,遇到反對者監督就扣帽打成造謠、操作、中共同路人。法律不再是保障人民權利的工具,而是政黨鬥爭的話術;公務機關不再中立行事,而成為政治攻防的側翼。這不是正常政黨輪替下的民主運作,而是逐步朝向「黨就是國家」的危險歧路前進。 (相關報導: 罷免徐欣瑩二階沒過!沈伯洋喊「非無敵星星」:1年內不能再罷而已 | 更多文章 )
*作者為政大政治系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