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宗洸觀點:政府必須誠實,「不能做」與「不想做」差很大

2019-02-21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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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指出,政府編織的廢核理由與托詞都不具說服力,又不相信新科技也能解決核廢的問題。(資料照,台電)

作者指出,政府編織的廢核理由與托詞都不具說服力,又不相信新科技也能解決核廢的問題。(資料照,台電)

以核養綠及反空汙公投案通過後的主流民意非常清楚,589萬的多數民眾可以接受在2025年後持續使用核電,更多數的795萬民眾無法繼續忍受來自火電的嚴重空汙。不料,當今政府決定一意孤行,不但無視主流民意,更坐視迫在眉睫的缺電危機日益加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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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日前受邀至長風基金會與馬英九基金會聯合召開的「能源政策,人民做主」記者會,發表對於核電相關議題的看法,主題著眼於缺電危機、核四重啟、現役核電廠延役、核廢處理等。當日下午經濟部迅即發出新聞稿,針對記者會中學者專家的觀點多所批評,也對筆者的論述逐一反駁,但只要仔細閱讀便可發現,經濟部新聞稿的內容全然避重就輕、實問虛答。

缺電危機 步步進逼

依據反空汙公投案的訴求,未來火力電廠的發電量必須每年減少1%。堅持廢核的政府手中籌碼相當有限,因此聲稱火電減量只能做2年。值得注意的是,台電公司2018年最新的總發購電量統計出爐,全年達2,333億度,較之前年的2,311憶度,增加近1%,同時也是發購電量連續第3年成長。針對國家未來整體供電的穩定,在考量太陽光電與離岸風電嚴重落後的開發進度,以及中電、南電可能都不再北送後,核電不續用將是最糟的選項,而缺電衝擊最大的會是北部地區。

經濟部先前曾不斷強調,深澳電廠若不興建,北部地區未來恐有缺電之虞。深澳電廠興建計畫廢止後,經濟部原本指望桃園大潭電廠的新增機組如期順利完工,以填補非核後北部的電力缺口。然而,中研院日前關於「柴山多杯孔珊瑚」群體早已存在的調查報告卻對早已延宕兩年的第三天然氣接收站工程產生雪上加霜的衝擊,也讓原本預計於2022年與2024年分別上線的大潭電廠8號機與9號機,幾乎已可確定無法如期提供北部用電。

為什麼北部的缺電危機最令人擔憂?因為北部地區目前的尖峰負載佔全台用電的39%,自身供電能力卻只有34%,現實的狀況就是尖峰用電時北部缺電5%。未來一旦中、南部的電力奧援喪失且2021年核二廠開始如期除役,最先遭殃的就是用電量最高的北部地區,這是經濟部沒有說出口的真相。

核四重啟不可行?

筆者主張台電公司應停止核四廠燃料棒的外送,並立即著手兩部機組的重啟作業,1號機2014年即已完成試運轉測試,只要重新進行組件設備的檢查與測試,即可裝填燃料並執行起動測試,最快可於2至3年內商轉發電,提供135萬瓩供電,估計花費100億元。2號機則繼續完成尚餘的5%工程,最晚5年內亦可商轉併聯,再提供135萬瓩供電,估計花費400億元。上述估計都是經過盤點的數據,經濟部卻說「核四1號機難題瓶頸突破後仍有預算、重啟計畫、施工安裝與測試、福島改善等四項工作,需再6-7年」,這完全是推託之詞。事實上,經濟部只要能夠拿出快速核發離岸風電籌設許可的拼勁與效率,責成台電使命必達,兩部機組的商轉時間甚至都還能提前。

核四現況。(王伯輝提供)
核四現況。(資料照,王伯輝提供)

核一、二、三廠延役也不可行?

個人認為台電亦應儘速重新提出核一廠的延役申請。台電公司曾在期限內將核一廠延役計畫送審,原能會當初也已審畢並提出審查意見,程序實際上已完備,重新審查與改善的作業所需時間估計不會超過2年。安全強化的改善工作如海嘯牆與免震棟均可於延役期間持續完成,不影響兩部機組執照更新的申請。經濟部反駁說「核一廠延役之申請,台電公司遵照非核家園政策,已於105年7月7日撤回」。據此,核一廠的延役早就提出過申請,果然是不爭的事實,到底是誰基於什麼原因把延役申請的後續工作擋下的,經濟部要不要也一併說清楚?撤回後經過務實考量不能重新送件嗎?這樣的作為並無違法之虞。

經濟部倒是沒有爭辯筆者關於的核二、三廠延役的主張,個人的看法是行政院應要求原能會修改內部的「核子反應器設施院轉執照申請審核辦法」,縮短延役申請期限,俾利核二廠提出延役申請。至於早已完成延役規劃的核三廠,則應立即依法提出延役申請。兩座電廠成功延役後,均可於執照到期日無縫接軌,持續發電。

核廢料無法處理?

當我們理性地看待放射性廢棄物處理的國際作法,就會發現過去反核團體所謂核廢料無法處理的老調,其實是既落伍又過時的,已經淪為恐嚇民眾的說詞。國外早有超過百例的應用可資參考,不論是室外或室內貯存,安全都不是問題。科技不斷在進步,過去無法處理不代表現在仍舊無法處理。高階的用過核燃料可以透過再處理,進一步減少其體積至原來的5%,過程中可利用元素再加工後,重製為新型燃料繼續使用於發電。乾式貯存也是可行的作法,乾貯僅靠自然對流冷卻,有先天安全特性,四十年的貯存風險與成本極低,未來待第四代核反應器發展成熟,可利用用過核燃料充當其燃料,同時對長半衰期之超鈾元素進行有效分裂減量,而且無任何安全上的顧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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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廢料乾貯設施模型。(資料照,廖羿雯攝)

另一種長半衰期核種處理技術稱為核轉化(Nuclear Transmutation),專門用以處理最後5%的高階核廢,透過ADS(Accelerator-Driven System)產出特定能量的中子撞擊此類核種的原子核,即可將之轉化為短半衰期核種,甚至無放射性核種,過程中產出的能量亦可發電。ADS搭配發電模組的做法早有多國進行提升轉化率的研發,是一項確定可行的技術,只不過還未達商業運作的規模。另一方面,低階放射性廢棄物中核種的半衰期一般較短,目前的作法是進行有效的屏蔽與隔離,並且嚴密監管,數十年後輻射強度即會自然衰減。

本議題的重點是,核廢料並非如經濟部所言般的無法處理。核廢料絕對可以被處理,就看主事者有沒有心要處理。

最後,高、低階放射性廢棄物若要實施最終處置,政府就必須出面尋找場址,而不是不負責任地把處理的工作推給人民,那麼人民還要你政府幹嘛?不要忘了,即便核電除役,來自醫、農、工、研的放射性廢棄物依舊不斷產出,難道政府打算就此擺爛不處理?最終處置的廠址難覓,既有核廢就以現地乾式貯存為優先,乾貯期間等待新技術的商業化,只要現地不會成為最終處置場,便可消弭地方的反對聲浪。

政府編織的廢核理由與托詞都不具說服力。離譜的是,目前的當政者始終相信,透過新科技的研發,其情有獨鍾的再生能源終有供電穩定的一天,為何卻不認為新科技也能解決核廢的問題?真的,如果主事者自認本身能力不足,無法處理上述各項議題,那就請換一個能力夠的人來吧!

*作者為國立清華大學工程與系統科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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