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大工業國唯一不承認同婚的國家!日本13對同性情侶提起違憲訴訟:為什麼我們無法結婚呢?

2019-02-15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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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13對同性情侶於情人節提出訴訟,指現行法律制度違反憲法規定之婚姻自由。(美聯社)

日本13對同性情侶於情人節提出訴訟,指現行法律制度違反憲法規定之婚姻自由。(美聯社)

2月14日是情人節,日本的同性情侶卻無法結婚,來自各地的13對同性情侶決定展開行動,以現行法律制度違反婚姻自由,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訴訟,針對「結婚登記不被受理」要求1人100萬日圓(約28萬新台幣)賠償。13對情侶和辯護律師團表示,他們的終極目標是改變現行法律,追求同婚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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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衛報》(The Guardian)報導,大江千束和小川葉子是一對同性情侶,交往超過25年。兩人明知道會被拒絕,仍在1月17日向居住地中野區公所辦理結婚登記,結果也不出所料。「公所告訴我們,他們不能受理我們的登記,因為我們兩人都是女性。當時還有幾對異性情侶辦理登記,沒有遭遇任何問題。」小川質疑:「為什麼我們甚至無法選擇要不要結婚呢?」

居住於埼玉縣川越市的古積健與相場謙治,已經在2013年舉行婚禮,並決定在1月4日前往川越市公所辦理結婚登記,如同大江和小川,古積和相場也因為同性情侶的身分,領回了「不受理證明書」。他們決定聯合其他12對登記結婚遭拒的情侶提起訴訟,《美聯社》(AP)報導,古積對兩人沒有法律保障的生活感到憂慮:「現在我們兩人都身體健康、可以工作,但如果其中一人突然遇到意外或生病呢?我們不被允許簽署彼此的手術同意書,也不能成為彼此的繼承人。日本的(同婚推動)進程太慢了。」古積表示:「往後(爭取同婚合法化)的道路非常長,希望和大家一起努力」。

律師團:地政機關「不予受理」婚姻登記違憲

財團法人「Marriage For All Japan」旨在為各種性別、性向的人爭取結婚的選擇,集結各地律師、專家成為原告13對情侶的後盾,同時發起連署聲援。14日上午,6對情侶舉著「Marriage For All Japan」標語步入東京地方法院,同時,名古屋地方法院有1對情侶、大阪地方法院有3對情侶、札幌地方法院也有3對情侶提起損害賠償訴訟。

日本憲法第24條限制「婚姻僅以兩性的自願結合為基礎而成立」,而政府認為這則條文代表憲法或民法沒有預見到同性婚姻出現,地方行政機構才「不予受理」同性情侶的結婚登記。但原告的辯護律師團反駁日本政府保守的觀點,指出憲法並無禁明文止同性婚姻。律師團表示,日本憲法訂定於1946年,而第24條是為了保障夫妻雙方權利對等,以及避免強迫結婚。

1月廣告公司電通發表的調查顯示,日本20至59歲的民眾,有78.4%支持同婚合法化,但儘管民間支持聲浪高,同性伴侶仍然缺乏法律保障。「Marriage For All Japan」代表理事三輪晃義說,日本政府至今尚未制定完善法律,保障同性情侶結婚權利,違反了憲法第14條「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原則,同時,憲法第13條也寫明:「全體國民都作為個人而受到尊重。對於謀求生存、自由以及幸福的國民權利,只要不違反公共福利,在立法及其他國政上都必須受到最大的尊重」。三輪說:「我們真正想要的是法院命令,宣告現在無法承認同性婚姻的制度是違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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