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聞》台灣申請加入CPTPP,川普掀契機

2019-02-16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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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安倍晉三的強力運作下,CPTPP在東京召開第一次的執委會。(AP)

在安倍晉三的強力運作下,CPTPP在東京召開第一次的執委會。(AP)

《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在澳洲、加拿大、日本、墨西哥、紐西蘭與新加坡完成內國程序後,正式於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日生效,隨後越南亦於一九年一月完成內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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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申請加入,挑戰內外皆有

十一個締約方的經貿部長於,一月十九日於東京召開第一次由各國部長(或高階文官)所組成的執委會(commission)。會中十一國部長達成部長聲明,採認四項決定:分別規範協定的執行(主要涉及輪值主席國順序)、加入協定的程序、政府間爭端解決程序,以及投資人與地主國爭端解決程序。

台灣加入CPTPP有其契機也有其挑戰,而挑戰內外皆有。加入CPTPP是蔡政府重中之重的目標,在禁止福島食品進口案公投過後,台灣如何加入此一協定,更是令人矚目。

部長會議聲明強調,CPTPP開放給所有接受協定原則、願意承擔協定高標準的經濟體參與,同時並重申藉由開放參與,以擴大協定適用範圍的決心。基於此一企圖,在加入協定程序中對新成員做出進一步規定。

執委會鼓勵有意加入的國家或獨立關稅領域,在遞交正式申請前,與相關締約方進行非正式磋商,此項磋商並不構成加入談判之一環。

申請國在向協定存放國紐西蘭正式遞交加入申請後,紐西蘭須盡速通知所有協定締約方。在特定國家正式遞交加入申請後,CPTPP執委會應在合理的期間內依據協定第二十七.三與二十七.四條規定,決定是否接受該經濟體的加入申請,該決定並應公開。

協定第二十七.三條規定:除非協定另有規定或締約方另外決議,執委會或附屬機構應以共識決方式決策。所謂共識決是指「除非在場的締約方反對該決定,否則即應認為締約方達成共識」。因此,台灣若欲加入該協定,需經執委會依此共識決方式同意。簡言之,需沒有任何在場的締約方表示反對。

解決福島問題有賴總統政治意志

加入CPTPP必定是個漫長而艱辛的路程,這點無庸置疑。然而,台灣眼前面臨的問題不在於談判過程艱辛,而在於如何開啟談判。只有開啟談判,方有完成之日。

談判的開啟,就面臨兩個外部挑戰:一方面是向來友台的安倍政府,是否因為福島食品公投案動搖支持台灣的決心;另一方面,中國是否透過其盟邦,在執委會決策時反對台灣參與。

前者,蔡政府面臨的困境在於福島食品公投結果、世貿組織(WTO)規範以及加入CPTPP的抉擇。由於這件事情需要付出政治代價,有賴於總統蔡英文的政治意志。

後者,台灣能努力的空間不多,除非蔡政府改弦易轍接受中國的「九二共識」,否則難以想像中國不阻撓台灣的申請。即使蔡政府接受九二共識,並非中國就不會阻撓。因此,在推動CPTPP參與部分,一昧考量中國的態度並不實際,徒增困擾。

事實上,台灣在加入關稅暨貿易總協定(GATT)的過程中,亦遭遇中國的阻撓,GATT經過擱置一段時間後,方接受台灣的入會申請案。而在加入WTO的最後一刻,中國仍試圖在台澎金馬獨立關稅領域前,加上中國字眼。

就內部挑戰而言,國人並未對於是否加入CPTPP形成共識。這涉及經貿自由化的老問題,誰得利?誰受害?受害的如何加以補償?這個問題並不是「利大於弊」就可以解決,尤其受到自由化負面衝擊的族群,可能再次用選票教訓民進黨。除了利害的分享與分擔之外,政府內部立場亦不一致。

國發會對於對外經貿議題,萬變不離其宗,只有解除管制一個解藥。而涉及國內的產業衝擊,經濟部長的回答方式千篇一律:爭取延後開放。

經濟部本身立場互相矛盾

姑不論國發會與經濟部的立場矛盾,即使是國發會對於CPTPP的認識亦有問題,CPTPP的重要精神之一在於「管制規範的一致性」(regulatory coherence),而非解除管制就可解決。經濟部的立場更是令人哭笑不得,一方面要積極爭取加入,另一方面要延後開放。

最後,台灣加入CPTPP的契機在於國際經貿局勢的改變──川普(Donald Trump)上台以來的印太策略、美中貿易衝突,以及西方國家對於華為的圍堵等等。CPTPP做為美中競爭的經貿手段,或許為台灣的加入,打開一扇機會之窗。(本文作者為中研院歐美所副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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