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士修觀點:統計方法不完美≠政府隱瞞資訊─兼答朱敬一教授

2016-03-22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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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我們本來就不會依靠單一指標來制定相關政策。就如同GDP並不能呈現全盤的經濟發展情況,各國經濟學者對於GDP的計算方法也多有批判,但GDP至今仍然是最重要的經濟指標之一,並被各國政府和組織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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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研究使用新方法做分析,是大家所樂見的,但從學術研究到共通的統計標準,畢竟有差距。試想:主計總處若不依照國際共通標準,自行發明獨特的所得差距算法,除了得出一個很誇張的數字以外,其實根本沒有比較的依據。請記得貧富差距永遠是相對的,我們不能先預設我國的貧富差距是擴大的,然後再自行發明一個指標,指責主計單位的數字無法呈現貧富差距的狀況,必定是政府黑箱。

三、讓有錢人把錢拿出來用,才是重點

此外,財稅資料分析也有其盲點。朱敬一教授提到『未達申報門檻的或是不必報稅的低收入戶』,但我們知道,未達課稅標準的也有可能是高收入者,因為他們有許多避稅的手段。前幾年不也有立委和學者批評,有錢人炒股炒房的資本利得,根本課不到稅嗎?朱敬一教授自己推估的不須納稅所得,主要是社福政策的轉移收入,仍然使最低級距者的所得數據失真。級距切得越細,反而越不一定能接近真實。

最後,造成貧富差距的最關鍵因素,其實不是所得(流量),而是資產(存量)。這才是Piketty想強調的財富世襲論點,所以他把腦筋動到了財產稅上。我必須說:所有人都不得不接受貧富差距的現實,但我們當然不可能採取共產主義的做法,強制徵收有錢人的財產。重點是要讓有錢人把錢拿出來用,左派的做法是課稅,右派的做法是鼓勵投資。無論如何,流動的貨幣才有價值,而不是將財產凍結在那裡,這比財富世襲還要可怕。

希望這些討論能夠釐清社會大眾的疑惑,並且讓立委問政的水準有所提升。

附註:

1. 朱敬一教授說:『早年政府也有公佈20等分的計算(每組5%家庭),得到的數據就是「最高所得5%的總所得,除以最低5%總所得」。20等分不是我的發明,而是政府原本就做的統計;我在若干文章引用這些數據,只因為20等分是政府自己公佈的數據。』

這點恐怕是朱敬一教授記錯了。我國財政部一直有公布十等分位和二十等分位的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資料,也因此朱敬一教授才得以做研究。但自民國63年到103年,主計總處公布的家庭收支調查,一直都是五等分位和十等分位的可支配所得資料。

2. 我拜讀過朱敬一教授「Top Income Shares in Taiwan, 1977-2013」那篇論文,主軸是Top 1%、Top 0.1%、Top 0.01%的收入變動情況。論文中使用前後5%所得相除的倍數,當然可以作為參考,即使各國政府皆不是採用那種做法。如果朱敬一教授主張他使用的分析方法,可以做為衡量所得分配的補充參考之用,我會完全同意。

*作者為核能流言終結者創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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