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嘉君觀點:施明德家族所經歷的林秋燕恐怖現象─駁檔案局的戒嚴令

2019-01-29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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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有兩個絕佳的完美時機應該要做「轉型正義」與思考如何開放「二二八與白色恐怖時期檔案」,第一次是蔣經國宣布解嚴的1987年,特別是蔣經國死亡之後。第二次是民進黨政府第一次執政的2000年。但兩次兩黨都基於私心迴避這個國家歷史重大問題。我們錯過了一次相互認識與向歷史學習的機會,因此我們繼續被私慾與仇恨裹脅,讓對抗撕裂到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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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我們曾經被數位前後任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拒絕代理控告研考會暨檔案局侵犯人權案,之後獲李念祖大律師為我們義務辯護。該案最後在葉俊榮任研考會主委時,以刊登道歉啟示,並保證政府在一年內實現檔案開放和轉型正義,與我們和解。

然而,多年來,除了真有刊登道歉啟事之外,政府什麼也沒做,反而在爾後受難者施明德先生申請應用檔案時還再三被刁難與羞辱。

今天還要繼續以推動「政治檔案法」立法為藉口要延宕國家檔案的開放時程,目的何在?企圖何在?我們聽了15年了,真不知羞恥。

而且推動「政治檔案法」也不干林秋燕局長的事,沒妳的事,妳也沒能力做,妳能做的就是依照國家現行法律「檔案法」辦事,不是嗎?難到妳身後有什麼「惡勢力」讓你如囂張到超越法律?

二二八大屠殺72年了,解嚴也32年了,其中包含了白色恐怖統治38年。當年該做時政府都不做,李登輝繼續苟延殘喘地獨裁收編反對黨,陳水扁第一次掌握權力就忙著貪污搞貴婦團。誰對「正義」展現過一絲絲欲求?誰又對「轉型」有過貢獻?

如今面對一個開放的「檔案法」才來大言不慚地表示一些「過時的」隱私權?他們經常引用東德的「秘密警察檔案開放法」。要知道,1990年末柏林圍牆倒下,促成了當初蓋起這座圍牆的東德政權垮台,隨之而來是在高克牧師的領導之下,馬上開出二千名「特工」名單,並要求這些特工自動辭職或提早退休,表示德國當下即刻處理了正義問題。當時東德內政部長Diestel基於個資保護法主張不開放檔案,然而「解散國安部特別委員會」認為個資法保護個人,而非保護加害者,因此通過「秘密警察檔案開放法」。而後在1993年隨即通過「資訊自主權」個人有權決定自己的資料應該如何被使用與公開,這個權利當然排除「線民」,受害者有權知道線民的化名和真名。

關於正義以及檔案的開放,這裡有一個非常重要的關鍵經常為台灣所忽略,那就是德國的「即時性」和台灣的「過時性」。人的生命不是無限的,正義的「即時性」才能彰顯意義,否則對於遭受不義的受難者而言持續的「延遲」是不義,而且是不斷的新的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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