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聞》蔡清祥溝通反同、挺同團體,同婚專法待政院拍板定向

2019-01-2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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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解釋文規定今年5月24日必須完成同性婚姻立法。(郭晉瑋攝)

大法官解釋文規定今年5月24日必須完成同性婚姻立法。(郭晉瑋攝)

法務部長蔡清祥在一月十六日與記者茶敘時,強調三月一日前將提出同婚專法(送交立法院審議)。據悉,為符合《公民投票法》規定的三個月修法大限,蔡清祥早就展開動作,他在去年底公投結束後就開始「接地氣」,兩度找來反同與挺同團體開會消弭歧見。按下開關的他會炒出什麼菜?答案預計農曆春節後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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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年前已擬訂同婚條文

其實同婚條文在十八年前就已經存在,而草擬者正是法務部。

前總統陳水扁二○○○年執政後,隔年法務部就推出《人權保障基本法》草案。「十八年前的草案條文裡寫著:『國家應尊重同性戀者之權益,同性男女得依法組成家庭及收養子女。』」一名資深檢察官拿出這份沒送進立法院的案子,一字一字地對著條文念道。

由於各國逐漸承認及保障同性戀人士權益,政府雖推動失敗卻未放棄修法。他說,○六年十月,法務部融合兩公約、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的《人權基本法》及幾年前自家起草的《人權保障基本法》等三個版本草案,再接再厲提出《人權法》草案,這次條文裡也明定「同性男女,得依法組成家庭或收養子女,其合法權益應予保障」。不過,這份草案還是引發廣大的雜音,未進入立法程序就鎩羽而歸。

馬英九政府上任後,對於同婚政策也開始有所轉變,法務部原本打算仿效德國訂定《同性伴侶法》,但想法曝光後,因為社會沒共識而夭折。據瞭解,法務部也曾私下試擬《伴侶法》及《婚姻法》等兩套「測試版草案」給立委參考,但法務部的「正式官方定版」卻始終只聞樓梯響。

同婚炸彈怎麼拆考驗法務部

這套法務部催生十五年仍出不了門的法案,大法官卻踢了臨門一腳。蔡英文執政後,大法官隔年做出七四八號解釋,宣告《民法》婚姻章未使相同性別的兩人成立「永久結合關係」,違反《憲法》保障婚姻自由及平等權,要求立法機關必須在兩年內修正、制定相關法律,逾期未完成,同性的兩人得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不過,要用何種形式達成婚姻自由的平等保護,大法官沒說死,認為屬「立法形成範圍」。

蔡清祥親自「撩落去」與挺同、反同團體溝通。(郭晉瑋攝)
蔡清祥親自「撩落去」與挺同、反同團體溝通。(郭晉瑋攝)

大法官投出變化球,行政院前院長林全欽點時任秘書長的陳美伶領軍,組成「同性婚姻法制研議專案小組」。陳美伶曾擔任法務部法律事務司(《民法》主管機關)司長,對於身分法有獨到見解。不過,雖然陳打頭陣,但該怎麼修卻始終沒確定。「修法小組認為牽涉到的法律太廣,舉凡稅務、人工生殖等可能都得研修,牽涉的相關法令高達四九八條,各部會都被牽連,怎麼能輕率做決定?」有官員忍不住吐露修法工程的棘手及浩大。

當時修法小組決定先放行部分縣市開放「同婚註記」再討論修法,但各部會意見紛歧,加上考量去年底的公投案將左右政策,最後只得暫停開會。沒想到去年底公投結果出爐後,拆解同婚炸彈的重擔又輾轉回到法務部手上。

根據七四八號大法官解釋文規定的落日條款,今年五月二十四日必須完成立法。不過,去年底通過的公投案,讓法務部的腳步更加緊迫,得在三月一日前提出政策。

這次的公投第十案以及第十二案,分別是「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兩案過關後,行政院宣布將以專法處理同婚議題。

兩方對繼承與收養想法差很大

蔡清祥去年十二月初祕密找來公投提案人、反同及挺同團體代表到法務部開會。據悉,他為了讓正反兩方暢所欲言及避開衝突場面,還細心地安排兩場會議。罕見的是,他不假部屬之手,連續兩天親自「撩落去」主持會議。

知情人士表示,正反雙方在會議裡侃侃而談,陳述時間動輒突破兩小時,雙方雖然不排斥擬定專法,但光是法案名稱要不要加入「婚姻」兩字就意見相左,對於繼承與收養的想法更有巨大落差。

反同團體認為,大法官認定違憲的部分是指《民法》婚姻章未保障同性擁有「永久結合關係」,只需另外制定專法就可以解決,而法案名稱不須用到「婚姻」兩字,可以稱做《同性共同生活法》,法律效力也不能延伸至收養。挺同團體則強調,婚姻平權應該一步到位,主張修改《民法》婚姻章,雖然無法接受歧視性的專法,但修專法的話必須將「婚姻」兩字入法,另要求修訂收養子女等親屬法規。

反同團體去年公投前頻頻上街頭抗議,公投後又透過管道遊說立委。(郭晉瑋攝)
反同團體去年公投前頻頻上街頭抗議,公投後又透過管道遊說立委。(郭晉瑋攝)

據悉,行政院至今尚未定調怎麼修同婚法案,扛下拆彈重任的蔡清祥始終沒鬆口,內部討論時也將政策走向列為極機密。而法務部至今「還沒開始寫條文」,參與修法的官員也噤口不談,法務部不排除再溝通,讓正反意見「往中間靠攏一點」。有官員估計,如果行政院能在二月一日新年假期前拍板政策走向,過完年後,二月中旬就有機會看到草案版本,距離三月一日大限也有修改的「緩衝期」。

未落實同婚,台灣遭國際組織點名

或許是正反雙方都感受到時間的壓力,因此紛紛透過管道「陳情」,連釋憲案的提案人祁家威也曾親自造訪法務部。有趣的是,反同及挺同團體在檯面上苦苦等待官方政策,但檯面下又各自透過管道遊說藍綠立委,行政院也動員徵詢立委意見凝聚修法共識,三方似乎不約而同地把主戰場鎖定在立法院。

蔡清祥拆解同婚炸彈的命運未卜,但台灣曾遭國際組織點名未落實同性婚姻平權卻是不爭的事實。一名官員指出,台灣政府曾在○七年簽署《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The 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 CEDAW),但CEDAW一四年對台灣做出第二次國際審查時,在總結意見裡提醒政府修法承認多元家庭,另要求蒐集統計數據做為審查資訊。去年七月第三次國際審查時,審委則點出性平教育不足,也提醒台灣須按時推動同婚立法。

不止於此,馬政府在○九年簽署人權兩公約後,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也曾邀請國際專家學者來台審查,但結論報告點出台灣應立法保障同志人權,同時對政府先進行民調的做法感到憂心,認為「政府對人民的人權有履行義務,不該以公眾意見做為履行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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