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迪生沒發明燈泡,而是把電燈商業化的第一人:《歷史的溫度》選摘(3)

2019-01-30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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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指出,世界上第一個電燈泡,早在1854年就已經被製作出來,由美國人亨利.戈培爾發明,但因他未申請專利,才讓大家誤解電燈泡是愛迪生所發明。圖為愛迪生。(擷取自YouTube)

作者指出,世界上第一個電燈泡,早在1854年就已經被製作出來,由美國人亨利.戈培爾發明,但因他未申請專利,才讓大家誤解電燈泡是愛迪生所發明。圖為愛迪生。(擷取自YouTube)

這是一個從小就如雷貫耳的名字。我們熟知他的各種小故事,學習他的各種名言名句,他叫愛迪生,是赫赫有名的「發明大王」。但他的有些故事,我們未必知道。

我們的故事,就從電燈泡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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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通常歷史的記載,1879年10月21日,愛迪生在他的實驗室裡,用碳化的捲繞棉線作為燈絲,成功製作出世界上第一個電燈泡——這個電燈泡發出了大約十盞煤氣燈的光芒,持續了約13個小時。

從那以後,愛迪生的名字就和電燈泡連接在了一起。但電燈泡真的是愛迪生發明的嗎?

很遺憾,並不是。

1801年,英國化學家大衛第一次將鉑絲通電發光,九年後,他發明了電燭,就是利用兩根碳棒之間的電弧照明。

但是,這當然算不上「發明電燈泡」對不對?那麼再往下看。

1854年,美國人亨利.戈培爾(Heinrich Göbel)使用一根碳化的竹絲,放在真空的玻璃瓶中通電發光。當時戈培爾試驗的燈泡,已可維持照明400小時。

這個應該是電燈泡了吧?但是——這個「但是」很重要——戈培爾並沒有及時申請設計專利。

1874年,加拿大的兩名電氣技師發明了一種技術:在玻璃泡之中充入氮氣,以通電的碳杆發光。

但是,又一個「但是」,他們沒錢了,做不下去了。然後他們做了一件事——在1875年把這項專利賣給了愛迪生。

燈泡發明出自誰手尚有爭議,但保證愛迪生不是第一人。(圖/wikimedia commons)
燈泡發明出自誰手尚有爭議,但保證愛迪生不是第一人。(圖/wikimedia commons)

1878年,在愛迪生「發明」電燈的前一年,英國人約瑟夫.威爾森.斯萬(Joseph Wilson Swan)同樣完成了一個「真空下用碳絲通電的燈泡」——這回沒有「但是」,斯萬立刻申請了英國的專利,並開始在英國建立公司,在各個家庭安裝電燈。

1879年,愛迪生「實驗了1600多種材料,做了幾千次實驗」,終於找到了碳化的棉絲作為最好的燈絲材料——斯萬在1860年就發現了。1880年,愛迪生又經過數千次實驗,發現了碳化的竹絲比棉絲更好——戈培爾在1854年就發現了這一點。

1883年,愛迪生試圖把電燈推廣到英國,立刻遭到了斯萬的侵權官司控告。愛迪生輸掉了官司,被迫讓斯萬加入愛迪生在英國的電燈公司擔任合夥人。直到後來,愛迪生花錢買下了斯萬的專利。

當然,在美國,愛迪生其實也沒有取得電燈泡的專利權經過了多年官司之後,最終只是取得了「碳絲白熾燈」的專利。

那麼問題來了:愛迪生應該只是「改良」了電燈,但為什麼我們現在還是願意說愛迪生發明了電燈呢?

那是因為,愛迪生是第一個通過建立發電機和發電系統,真正把電燈商業化的人,他和他的團隊,讓千家萬戶的普通家庭用上了電燈。

於是就要說到愛迪生的團隊了。

長久以來,我們一直說,愛迪生擁有1093項發明專利(這個紀錄至今無人打破),是名副其實的「發明大王」。

但事實上,應該是愛迪生把這些專利都歸為他個人而已。

大腦、專利、智慧、科技。(圖/Pixabay)
作者指出,愛迪生擁有1093項發明專利,至今仍無人能打破紀錄。(圖/Pixabay)

在當時美國新澤西州一個叫門羅公園的小鎮上,愛迪生擁有自己的實驗室。這個實驗室裡,他雇用了一個由工程師、機械師和物理學家等人組成的團隊,其中核心成員有14個。他們負責研究和實驗,而愛迪生負責想點子,與客戶和投資商對接,以及和媒體打交道。從這個角度上說,愛迪生更像是一個「品牌」,他負責為自己團隊發明的產品提供信任背書和吸引投資。

但門羅公園實驗室的存在,並不是一個祕密,為什麼長久以來,大家還是願意只提愛迪生一個人的名字,而鮮有人說他的團隊?

大衛.伯克斯(David Burkus)在他的著作《創造力神話》(The Myths of Creativity)中提供了這樣一個觀點:媒體和大眾喜愛「孤獨的天才」、「快餓死的藝術家」,或者「與全世界作對的智者」這一類故事,即使這些故事並不全是真的。

想像兩個畫面:一個是,愛迪生的龐大實驗室裡人流穿梭,各個小組根據分工在實驗不同的燈絲,拿本子記錄,最後匯總;另一個是,窗外狂風呼嘯,屋內孤燈(煤氣燈)一盞,愛迪生一個人揉了揉自己的太陽穴,孤獨地開始了他第1023次燈絲實驗。哪個畫面更吸引人?

事實的真相,有時候就是索然無味的。

那麼,又一個問題來了:愛迪生哪來那麼多錢買專利,以及養活他的團隊?

於是又要說到愛迪生背後的大金主了。這個大金主的名字,就是大名鼎鼎的J.P.摩根(約翰.皮爾龐特.摩根)。

要說摩根這個人,也是一個特立獨行的人。在他去世後,人們發現他的財產也就6千萬美元,加上等量的他收集的藝術品,也就一億美元出頭。以他當時控制的資源和財產,這個數字讓人無法置信——「他甚至算不上是一個富人」,這是當時另一個大富豪洛克菲勒對他的評價。

或者換個今天時髦的說法吧——J.P.摩根是個有情懷的人。

所以,在1879年,摩根入股了愛迪生成立的「愛迪生電力公司」(Edison Electric Light Company),因為摩根敏銳地察覺到,愛迪生的這個發明——或發現——能改變整個世界。

有時候,同樣有技術,有想法,有拼勁,但是如果背後沒有大資金的支持,等於零——就像1875年,那兩個把電燈泡專利賣給愛迪生的加拿大電氣工程師。

「砸錢」,是摩根給愛迪生的第一個支持。愛迪生在摩根的支持下,體會到了「有錢就是任性」的感覺:覺得有前途的專利一律買下;看到有才華的工程師,馬上雇用!

摩根對愛迪生的第二個支持,就是商業的遠見。比如考慮到愛迪生的電力公司要普及電燈,就必須鋪設電網,於是摩根立刻組建了一個銅業公司——這是普通發明人根本無法辦到的事。

第三個支持,那就是摩根通過自己的各種影響力,讓媒體幫愛迪生說話——其中包括聲名赫赫的《紐約時報》。比如把愛迪生包裝成一個「天才發明家」,比如通過各種負面報導,打擊愛迪生的各類競爭對手。

但是,資本家畢竟還是資本家,哪怕是一個有情懷的資本家。當愛迪生出現了一系列判斷失誤並且固執己見之後,摩根併購了愛迪生的公司,並將「愛迪生」的名字從公司名字中抹去,成立了新的公司,那就是現在的GE(通用電氣)。

GE是自道瓊工業指數1896年設立以來唯一至今仍在指數榜上的公司,但這家公司已經和愛迪生毫無關係。

那麼,下一個又問題來了:愛迪生究竟做出了怎樣的錯誤判斷,會讓有情懷的摩根舍他而去呢?

*作者張瑋(網名:饅頭大師),現任上海市委機關報《解放日報》運營、技術中心總監。業餘時間打理微信公眾號「饅頭說」,以「歷史上的今天」為特色,每天推送一個歷史小故事。本文選自作者在台新著《歷史的溫度:尋找歷史背面的故事、熱血和真性情》(河景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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