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大限」前農地工廠合法難達成,縣市國土計畫的「敏感部分」最近被悄悄拿掉了…

2019-01-23 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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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特農」要轉為「一般農業區」,目前卻卡在農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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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內政部2017年公告全國國土計畫時,原本準備依據農委會所公告2015年「直轄市、縣(市)宜維護農地面積及區位」,針對各縣市農業發展區面積,訂定分配量,但當時引起縣市政府反彈,尤其是境內「農地工廠」較多的縣市,擔心各縣市農業發展區「分配量」訂死以後,境內農民將很難翻身。

儘管如此,農委會公告的「直轄市、縣(市)宜維護農地面積及區位」,卻成為區域計畫審查過程,農地「總量管制」的審查門檻,高雄市政府官員去年9月在國土計畫公聽會上就表示,「因為中央有規定,特農調一農,跟一農調特農的部分,特農最後的面積不得少於2015年當年特農的面積,目前來講,特農調一農的面積有一些超出我們的預期。」

社子島農地。(顏麟宇攝)
農委會公告的「直轄市、縣(市)宜維護農地面積及區位」,卻成為區域計畫審查過程,農地「總量管制」的審查門檻。示意圖,與本文個案無關。(資料照,顏麟宇攝)

對於目前農地工廠申請「特農轉一農」申請超出預期,內政部官員表示,內政部將優先輔導已形成聚落的農地工廠,現階段先以5公頃去篩選,在區域計畫變更過程,除了要避免影響鄰近農業生產,也要評估鄰近公共設施是否足夠。營建署官員強調,農業與工業本來就有衝突性,農地工廠沒有所謂「就地合法」這件事。

內政部官員表示,《工廠輔導法》雖然排除了《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建築法》的處罰,但並沒有排除掉其他土地、建管、環保等法規,未來即便《工廠輔導法》「109大限」展延,未來各縣市政府對於未登工廠,違反法令部分,仍應依法執行,「該怎麼辦,就怎麼辦」,不能一邊輔導、一邊執法,否則等於懲罰合法業者。

經濟部提3解套方案,「願意犧牲」的業者不多

根據經濟部規劃,經濟部針對農地工廠,目前提出的3個方案,非都市計畫區域內的農地,建議採取合作開發方式,都市計畫內農地,則以市地重劃或開發許可模式推動「合法化」,若採「合作開發」,廠商法定分回比率以30%為原則;市地重劃的分回比率較高,以55%為原則。

不過,經濟部評估,非都市計畫區域內的農地,採取合作開發方式,必須取得所有地主同意,時程不易掌握,分回比例較低;若採市地重劃,法定程序較為繁複。

經濟部官員坦言,由於上述的解套方案,都涉及到土地回饋等措施,目前農地工廠業者「願意犧牲的,不是很多」,2020年縣市國土計畫上路後,如果農地工廠沒有被劃到「城鄉發展區」,這些工廠要申請申請地目變更,將會很麻煩,因此現階段,才會有這麼多業者,申請將「特農轉一農」,轉成「一農」以後,才能依據《工廠管理輔導法》,完成回饋作業變更為丁種建地。

桃園觀音工業區,廠家,20180111-工業區,環科園區,工廠,廠家。(陳明仁攝)
經濟部官員形容,內政部過去一段時間,已經完成50個「特定區域」,從特農轉一農,未來業者還會陸續提興辦事業計畫。示意圖,與本文個案無關。(資料照,陳明仁攝)

經濟部官員形容,內政部過去一段時間,已經完成50個「特定區域」,從特農轉一農,未來業者還會陸續提興辦事業計畫。不過,特農轉一農的總量限制,是未登工廠「合法化」面臨最大問題,農委會與內政部面對環保團體,都守得很緊、避免失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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