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前即表態挺同婚!民團籲蘇貞昌堅守婚姻平權底線:不要把好好的「亞洲第一」變成遺憾

2019-01-16 15:04

? 人氣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常務理事許秀雯(左二)及多個性別團體16日一同召開「期待蘇貞昌院長堅守748的憲法防線:『婚姻』才是符合憲法及實際需求的通婚法案」記者會。(顏麟宇攝)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常務理事許秀雯(左二)及多個性別團體16日一同召開「期待蘇貞昌院長堅守748的憲法防線:『婚姻』才是符合憲法及實際需求的通婚法案」記者會。(顏麟宇攝)

2013年,時任民進黨主席蘇貞昌曾表態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主張「性傾向是天生的,社會要學習尊重差異的存在」,如今反同婚公投過關、蘇貞昌成為新任行政院長,今(16)日上午婚姻平權大平台與諸多性別平等團體召開記者會,盼蘇貞昌拿出魄力堅守大法官釋字「748號」婚姻平權底線。對於同婚究竟要立專法還是修民法,伴侶盟常務理事許秀雯表示沒有放棄修民法路線,但就算同性婚姻立專法,也要以「婚姻」為名,並保障完整權益。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許秀雯表示,公投過後反同組織積極遊說立法院與政府,推銷「同性共同生活法」,要將同性伴侶稱為「家屬」、非常反對稱為「婚姻」,而政府對此態度是:「我看到我們的政府似乎也在猶豫究竟這法案名稱要叫什麼,到現在似乎還沒有一個定論。」

20190116-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常務理事許秀雯(左三)及多個性別團體16日一同召開「期待蘇貞昌院長堅守748的憲法防線:『婚姻』才是符合憲法及實際需求的通婚法案」記者會。(顏麟宇攝)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常務理事許秀雯(左三)及多個性別團體16日一同召開「期待蘇貞昌院長堅守748的憲法防線:『婚姻』才是符合憲法及實際需求的通婚法案」記者會。(顏麟宇攝)

對於宣告《民法》禁止同性結婚的大法官釋字748號,許秀雯重申,當事人祁家威為何申請釋憲,就是因為他沒辦法登記結婚,而為何大法官宣告《民法》違憲,是因違反婚姻自由、違反平等權規定,不讓同性平等結婚是一性傾向的歧視,至於如何矯正,許秀雯提出2點意見:

1.  恢復同性結婚的自由:釋字748理由書已明確界定何謂「婚姻自由」,適婚年齡無配偶者,就有是否結婚、與誰結婚的自由。

2. 不違反平等權要求:不但要讓同性可以結婚,法案名稱也必定要稱為「婚姻」而非「伴侶」、「共同生活的家屬」等。與婚姻配偶相關的權利義務必須實質平等,包括繼承、共同收養、親子關係建立、跨國同性配偶關係,均需要加以承認,並在必要時做出相應的配套措施,落實實質權利的保障。
許秀雯也強調,儘管2018年地方選舉執政黨嘗到落敗,「但我們必須說,一時選舉失利不是真的輸,若失去對愛與正義的堅持並違背憲法義務,那才是真正的輸!」

我們還是不一樣的?「次等」易出現在生活的權益缺乏

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執行秘書黎璿萍表示,蘇貞昌過去對婚姻平權極為支持,在2013年蘇就表示過現代家庭的基礎是建立愛情與彼此照顧,「傳宗接代」已不是唯一的價值觀,況且很多夫妻現在結婚也沒生小孩,對於同性伴侶也要有保障。「蘇院長當年的話,也完全切合釋字精神。」黎璿萍說。

20190115-行政院長蘇貞昌15日拜會前立法院長王金平。(顏麟宇攝)
剛回鍋擔任行政院長蘇貞昌,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執行秘書黎璿萍表示,過去蘇貞昌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並指出「蘇院長當年的話,也完全切合釋字精神。」(資料照,顏麟宇攝)

黎璿萍強調,法律並不是同性伴侶二人獲得保障就夠了,現在台灣已有上百個同志家庭,家長與孩子們共同面臨的困境是只有一方家長有法律關係與保障,另一個家長對孩子來講只是陌生人,無法替孩子辦護照、開戶頭,「這些同志家庭在日常生活上每一次權益缺乏,都是提醒家長跟孩子『我們的家庭跟別人的家庭』是次等的嗎?」一個家庭牽扯的不只是伴侶兩人,也包括下一代與雙方家庭,包括願不願意給孩子擁有雙親的保障、阿公阿嬤外公外婆等。

不僅有憲法保障 婚平也包含家庭價值、民主關係

目前反同婚團體的專法只願意給伴侶身份,不讓孩子與家長有關係,黎璿萍希望現任行政院長蘇貞昌、立法委員、社會大眾都好好想想:保障同志家庭可成為社會的磐石,假設今天家庭權益掛一漏萬,哪條權利沒有被保障到,將引起更多司法訴訟與社會爭議,也無法達到釋字748所說謂「保障同性婚姻的自由」。

而婚姻平權大平台副總召鄧筑媛表示,婚姻平權也是在建立這社會對同志的認同,非常多的同志每一天都在跟社會出櫃,跟社會說對「我們是伴,我們有小孩」,同志社群需要社會認定的關心與社會共享價值,而婚姻正是作為一個社會關係的重要核心,不只包括認同,也牽涉到許多社會福利、勞動權益等。

20190116-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秦季芳(左)、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常務理事許秀雯(中)及多個性別團體16日一同召開「期待蘇貞昌院長堅守748的憲法防線:『婚姻』才是符合憲法及實際需求的通婚法案」記者會。(顏麟宇攝)
針對婚姻平權議題,婚姻平權大平台副總召鄧筑媛(右二)指出婚姻正是作為一個社會關係的重要核心,不只包括認同,也牽涉到許多社會福利、勞動權益等。(顏麟宇攝)

鄧筑媛提醒,婚姻平權不只是一個憲法保障的權益,也是一個重要的家庭價值、一個民主的關係,過去蘇貞昌非常期待婚姻平權相關的議題,「希望蘇院長繼續做對的事情、對的理念與堅持。」

民法之路窒礙難行 專法至少須以「婚姻」為名 

席間有記者提問,接下來婚姻平權相關團體能否接受專法?對此鄧筑媛回應:「如果他們要推專法,原則上希望以『婚姻』為名,能保障同志不只生老病死還有他們的小孩,這樣的保障。」

而伴侶盟常務理事許秀雯回應,大法官給的選項包括修《民法》,至少伴侶盟也沒放棄修《民法》,但今日記者會訴求,係盼望執政黨就算要立專法也必須以符合釋字748要求。大法官給的期限是今(2019)年5月24日,若最後提出的是一個不合憲的專法草案半,同志團體勢必抗爭到底,接下來必然面臨釋憲的司法抗爭。許秀雯也提醒:「我們不要把好好的『婚姻平權亞洲第一』變成『再度被宣告違憲後,還要去合憲的亞洲第一』,這就不是一個驕傲,而是遺憾。」

喜歡這篇文章嗎?

謝孟穎喝杯咖啡,

告訴我這篇文章寫得真棒!

來自贊助者的話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