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炯朗專文:「賺錢」和「做好事」可以攜手並行

2016-03-03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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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麻省理工學院教授尼葛洛龎帝(Nicholas Negroponte)在二○○五年達沃斯的世界經濟論壇上提出讓每個小孩都有一臺筆記型電腦(one laptop per child)的構想,並成立了非營利組織「OLPC基金會」,目標是製作每臺價格低於一百美元的筆電給新興國家的兒童作為輔助學習的工具。這個構想得到許多政府和企業很大的回響和支持,並由臺灣廣達電腦公司承包製造。但是要製造一臺廉價、堅固、低耗電率、具有上網功能的筆電需要克服很多技術上的挑戰,所以這個叫做XO的筆電始終沒有達到低於一百美元的目標,後來OLPC推出買一送一的活動,顧客可以用四百美元的低價買兩臺XO電腦,一臺自用,另一臺捐給貧窮落後地區的學童。二○○七年起,臺灣的華碩、宏碁和美國的戴爾等電腦公司已先後推出微筆記型電腦(subnotebook computer),這些微筆電重量在一公斤上下,價格約五百美元左右,可以說正朝OLPC的目標前進。到了二○一四年,谷歌推出的Chromebook打進教育市場,定價一九九美元。當我們把這些共同的努力結合起來,不正是把做好事和賺大錢結合起來嗎?

著名搖滾樂團U2主唱波諾(Bono)在二○○六年的達沃斯經濟論壇上提出名為「紅色計畫」(PRODUCT RED)的產品商標活動,任何貼上這個商標的商品會把銷售收入的一部分捐做慈善公益,特別用於照顧非洲愛滋病患。許多企業參加了這個活動。例如美國運通公司發行了一張American Express Red 的信用卡,把信用卡消費的一%捐出來,美國服飾公司Gap 有一系列的服裝叫做Gap Red,把銷售和利潤的五○%捐出來,摩托羅拉(Motorola)有一系列手機叫做Red Motorola RAZR,每售出一支會捐出十七美元。這些都是把「賺錢」和「做好事」結合起來的例子。

二○○七年,當我在IC之音電臺推動「愛心交換」活動的時候,其中有個特別獎的得主是新竹的耀群科技公司,他們每年提出營業毛利的千分之五捐獻給慈善公益社團,並且發動員工在街頭募集發票,多年來我都會參加他們的活動,也曾跟著他們到照顧植物人的創世基金會新竹分院。耀群科技雖然規模不大,但是他們的愛心足以和美國運通、Gap、摩托羅拉等大公司相比。

最後,讓我提出大家經常會忽略的例子,「學校」就是為了要「賺錢」而努力「做好事」的最好例子。學校的目標和任務是教育,但是要把教育做得好,必須努力去爭取資源,像是政府的預算、企業私人的捐獻、學費和研究收入,尤其當我看到世界上頂尖的大學像哈佛、史丹佛等例子,就知道「賺錢」和「做好事」是可以攜手同行的。

近畿大學。(取自大學官網)
學校的目標和任務是教育,但是要把教育做得好,必須努力去爭取資源。(取自大學官網)

*作者為中央研究院院士、香港城市大學訪問學者、國立成功大學電機工程學系李國鼎科技講座教授與國立清華大學蒙民偉榮譽講座教授。本文選自作者新書《公民課該學的事:從自己出發,和社會好好相處》(時報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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