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紹煒專欄:要錢要權,所託又非人-談悠遊卡釋股「傳聞」

2016-02-21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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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讓人難以理解的是市府在談到這些釋股的同時也在談IPO。IPO是指公司股票首次公開掛牌上市,不是指成為公開發行公司;依法實收資本額超過10億元被要強迫公開發行,但這與是否掛牌上市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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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市府要IPO,就是公開釋出股權,那就不是所謂全部洽特定人方式的「高價賣財團,低價賣原股東」;如果是洽特定人把手上股權都賣了,什麼IPO不IPO也就跟市府無關了─因為股票大部份都賣了,要不要IPO、如何IPO都是其它股東決定的,市府不必管也管不著。

市府既想收到最多的錢,又想繼續保有對公司的控制權、甚至經營權,還要「創造社會公益」,要同時達到這3個彼此存在矛盾衝突的目標,是否太貪心又不實際了一點?

此外,市府對釋股的估價似乎亦嫌過份樂觀與高估。以悠遊卡控股公司資本額10億,實收資本9.46億,每年獲利大概2億左右,每股獲利約2元。台股現在平均本益比大概13倍左右,就算悠遊卡公司好棒棒,給它30倍的本益比,每股釋股可達60元,這家公司的價值也只有60億元,持股4成的市府頂多收到24億元,那來百億元的收入?總不成市府會認為悠遊卡控股可享有超過百倍以上的本益比吧?

當然,更重要的是:「傳說」中為釋股案,幫市府與財團企業「探詢」者中,竟然赫然傳出前悠遊卡公司董事長戴季全的名字。坦白說,如果真有此事,倒該問問:戴季全是以什麼身份為此事?他在市府或悠遊卡公司有什麼身份,得到那些人的授權可行此事呢?

如果都沒有,只是以「柯市長親信友人」身份為之,豈曰得宜?因為,其中存在著太多的灰色地帶與潛在弊端了。這般行事,顯然不符柯文哲標榜的「白色力量」,與其厭惡攻擊的國民黨裙帶官商關係,到底有什麼差別呢?柯文哲跟其幕僚應該了解,涉及公股釋出是相當大的利益與金額,既要審慎又要透明,否則終究難杜悠悠之口。

市府缺錢作建設,可賣地售股、也可釋出特許權引進民間資金─不過「五大案」可能摧毀投資人參與的興趣與信心;釋出悠遊卡公司股權當然是可行方案之一,只是,如果市府真要作,該先想清楚首要政策目的是什麼,別想魚與熊掌兼得─更重要的是找對的人、用專業方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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