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從電影《刺激1995》看台灣的文資保存

2016-01-31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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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刺激1995》場景(取自網路)

電影《刺激1995》場景(取自網路)

電影《刺激1995》(The Shawshank Redemption)為1994年上映的好萊塢大片。這部電影堪稱影史經典,網路電影資料庫(IMBD)連續數年評為歷史上最佳250部電影中的第一名,甚至曾擠下《教父》(Godfather),在美國電影為主流的觀眾中,其地位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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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內容描述一位如日中天的銀行家被誣陷殺了自己的妻子及其情夫而入獄。在坐牢期間運用自己的財經專長,幫忙獄卒、典獄長報稅,甚至洗錢。最後發現自己是被冤望的,尋正常管道申訴不成,便順利越獄成功,最後與他牢裡最好的朋友,趁著假釋出獄後,跨過美國邊境相約墨西哥海岸,並在互相擁抱中結束。片中的監獄生活,也闡述自由、希望與體制化種種概念。

刺激1995劇照。(取自網路).jpg
刺激1995劇照。(取自網路)

電影場景為美國俄亥俄州立教養院(Ohio State Reformatory, 又稱Mansfield Reformatory),被登錄為國家史蹟名錄(National Register of Historic Places)。名錄內的項目著重於對美國歷史有所貢獻;跟重要人物相關;設計與構造上具有特殊價值或者能提供重大歷史訊息。從1860年代南北戰爭期間的軍事訓練基地,之後轉成監獄使用至1990年代。當地成立協會力圖保存並試圖轉型成博物館來長期經營,目前對外開放參觀,並有定期導覽。

從歷史更悠久的監獄:英國的牛津城堡(The Oxford Castle Heritage Project)再利用為例。從征服者威廉時期(William the Conqueror, 西元1066年至1087年)佔地約5英畝(2.02公頃)城堡遺跡,自11世紀開始就坐落於現在牛津市(Oxford,市中心就是牛津大學校區)的西邊。1997年,牛津市議會(Oxford City Council)自英國公立監獄(Her Majesty’s Royal Prison Service)手中以9萬英鎊的價錢購入,重新修復後委託民間經營管理,目前複合式空間使用有餐廳、酒吧、旅館與一座監獄博物館。建築群裡面有個別為等級I、等級II*暨等級II的登錄建築物(Listed Building)及其構造,最有名的莫過於聖喬治塔與堡壘土墩遺跡(the castle mound)。

牛津城堡。(取自官網).jpg
牛津城堡。(取自官網)

城堡的長期保存與再利用計畫實施有賴於眾多機構互相合作、緊密的「夥伴關係」:牛津市議會、地方當局的建築保存信託(Building Preservation Trust)、牛津地區的民間力量,包括牛津保存信託(The Oxford Preservation Trust)、奧斯彭集團(Trevor Osborne Group)。光一個保存項目集結眾多各式各樣的政府與民間團體在英國是很常見的,彼此互相協調,互動關係良好,且不各自為政的夥伴關係是多年來成功的關鍵要素之一,也是臺灣目前必須迫切學習的優良文化。

相對於臺灣的修復及再利用機制已被大眾詬病多年。先不論私人擁有的古蹟與歷史建築,公部門運作本身毫無願景(vision)可言,很多時候不得不為了應付而應付,這不是個人的問題,把某些人換掉就沒事,而是體制。在公部門真的很多人想做事,但人才經過3個月的薰陶後就會被強迫同化,不想被同化的就會主動離開。

要講「夥伴關係」,瞭解彼此應該是最基本的一步,但光是全國各地的文化局彼此都搞不清楚大家到底在忙什麼,有員工想瞭解都可能會被制止,還嫌管太多,更遑論與民間的互動,面對猶如驚弓之鳥,避之唯恐不急。

很多年前政府有一種交流機制:一年當中讓各地的文化單位與長期合作的建築師事務所與承包商好好坐下來開個會,互相照個面認識一下,討論各自的困難,之後可能有些官員覺得政府不應該跟民間走太近,很怕被戴上圖利的帽子,也認為就算知道彼此在幹嘛似乎用處不大,各自忙各自的就好,最後連這種難得一「見」的場合就消失了。

再來,公部門似乎沒有真正專業的行政法人(比如英格蘭遺產組織English Heritage就是專門的諮詢機構,很多學術調查出自他們手中,而臺灣只會發包給學校、建築師事務所與協會,政府自己該做的、該懂的、該傳承的事情都沒做),什麼事情貪圖方便,不培養可用人才,拼命往「外包」,在採購法規定下雖一切合法,但成效低落得十分誇張。

部門沒有在實質的願景底下各自為政,與民間團體關係也很緊張,只能在商言商,一般民眾也無法參與,就變成各個單位單單按照契約做事,一盤散沙,絲毫沒有默契可言,遑論長期合作。儘管表面上組織做事可以靠著具有人格魅力(Charisma)的基層承辦人和一些長官罩著擋子彈,在某種程度上整合各項資源,然而流動率高,加上不懂裝懂、又沒擔當的上層人員扯後腿,一些成果很快就散掉了。

談到城堡修復暨之後營運的資金來源。由英格蘭東南部地區發展機構(SEEDA)提供611萬英鎊、樂透彩金(Heritage Lottery Fund)380萬英鎊、行政法人英格蘭遺產組織15萬英鎊、群眾募款(private funding)3千4百多萬英鎊湊集而成。奧斯彭集團特別成立子公司:牛津城堡(Oxford Castle Ltd)來執行修復與委外經營作業,也被市議會授權200年的營運租約,並由其他民間組織監督與協助指導。旗下的旅館、酒吧、餐廳跟牛津城堡簽約都是10年、20年起跳。

牛津城堡從見改變成酒店等形式。(取自adp網站).jpg
牛津城堡從見改變成酒店等形式。(取自adp網站)

其修復專案團隊由建築師、考古學家、歷史學者(有些城堡、莊園與宮殿會䀻請藝術史學者)、景觀專家以及修復師(比如繪畫、傢俱、甲冑、兵器的,領域分得很細,會修油畫的不見得會修水墨畫)5種職業組成,「長期共同」用不同的角度去處理這件案子,並且營運一個實體、有效的論壇,讓當地居民,尤其一定讓持反對意見的民眾有個平台,確保能共同參與諸多保存階段。在工程開始之前,還會定期辦活動讓人們瞭解事情始末,讓周遭居民清楚地知道接下來這位老鄰居有什麼新作為。

對比起臺灣公共的古蹟、歷史建築、文化景觀與聚落在做保存時。大致流程會照著下面進程:

第一、提報。有人提報標的具有保護的價值,經過專家會勘確定後成為古蹟或歷建;

第二、調查研究。發包給學術單位、建築師事務所或協會確定其價值,官方名稱為「修復及再利用計畫」(俗稱調查研究)

第三、確定經費。部份案件由文化局爭取經費,有經費就修,沒經費就帳面上持續追蹤

第四、規劃設計。經費有著落了,通常先發包給有修復經驗的建築師事務所進行規劃,做出設計藍圖,並提供防災因應計畫,審核都通過後進行修復

第五、修復工程。發包給承包商修復,承包商按照建築師事務所規劃的藍圖施工,中間公部門有數不清的督導、查核,過程中極度重視紙本資料

第六、再利用。由文化局或發包單位驗收通過後,交還給使用管理單位。假設,文化局修完日式宿舍,交回給原擁有產權的博物館,讓博物館自己想辦法去經營,可能是開咖啡廳或麥當勞,但得向文化局知會。

稍微比較2套機制的不同:臺灣公共的古蹟修復明顯地缺乏一套靈活的處置方式。沒有錢修很正常,近年來人民對於文資的認識程度越來越高,不要以為沒人傻傻地會捐錢、出力去做,不少人抱著使命感,甚至餓著肚子,都要把老房子修好,忽略這群信徒無異拿石頭砸自己的腳。沒錢,真的可以募款!(當然,這牽涉到促進參與建設公共事務條例及相關法令規定,有很多討論空間)

再來,臺灣在修復方面幾乎都由建築師擔任類似PM角色其實滿奇怪的。會做這一行的建築師很多都充滿熱情,年紀一大把了都還很熱血,真想發財的是不屑來的,但窮盡一輩子不可能懂全部知識,甚至基於職業慣性,往往從單一角度去思考,過程中就會產生諸多盲點;團隊運作不是請某些專家偶而來開開會,說些意見就沒事,必須全程參與,實際緊密地合作。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假設有個礦場遺址要修成博物館,礦場過去都潮濕又密不透風,環境條件本來就很差,通風設備與空調系統該怎麼設計?建築師、審查委員絕對不會比空調專家懂,可是空調專家只是偶而來開個會,沒有參與到結束,中間藍圖修修改改,結論只靠著理解有限的公務員和幾位老師就決定了(這絕對不是做事草率喔,他們都是按照規定做事)。

最後,一旦出問題又被民眾罵得狗血淋頭,因為根本不清楚當地紋理,也不清楚在地需求。這都不是多叫幾位里長、區公所承辦人來開會就能解決的。委外經營都短短4、5年,才對當地稍微有些情感,就正好契約到期結束營業了,怎麼可能深度耕耘在地固有文化呢?

總而言之,不是說英國、美國的文資保存都好棒棒,臺灣都很爛;而是從整個政府、社會民間共同合作面相來談,問題存在層層相扣的環節需要被一步步地改進,需要更多人長期投入。整體來看,如果政府想擔任火車頭的角色,很多層面都必須砍掉重練,目前有理想、抱負又有能力的人才是沒辦法進入體制的,有時得靠走上街頭,用激烈的手段推進一絲一毫,恐怕才有些許成效。

*作者為輔仁大學歷史系畢業、英國Oxford Brookes大學歷史環境維護(Historic Conservation)畢業,致力於文化資產保存成為台灣庶民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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