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從當前組閣窘況看我國憲政體制困境

2016-01-20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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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文之分析可知,台灣實難在短期內創造有利於變革政府體制的修憲條件。在考量無法更動相關憲法相關條文的情況下,朝野應積極籌謀透過政治運作,建立較能為各方政治勢力接受的憲政慣例,全面填補目前憲政體制的缺口,方為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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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長毛治國陪同馬英九總統訪視「台電台中龍井火力發電廠」。(顏麟宇攝)
台灣目前的憲政體制是傾向雙首長制,由總統、行政院長擔任行政權最高首長。圖為總統馬英九(左)、前行政院長毛治國。(資料照,顏麟宇攝)

有政治評論者認為,既然台灣目前的憲政體制是傾向雙首長制,那麼按照法國雙首長制的運作邏輯,當總統與國會多數黨屬於同一陣營時,憲政體制便應換軌至總統制下運作,由總統掌握實權,操盤決策,豈不順當。此項論說最大的問題在於,我國現行憲法下總統的職權與法國第五共和憲法中總統的職權是有很大不同的。總統如果真的想要遵憲、守憲的話,即使總統與立法院多數黨屬於同一陣營,我國的總統也不可能就會自動轉換成總統制下的總統;行政院長也不會自動降格為總統的幕僚長。因為我國現行憲法中對於總統權力、責任的規範,本來就與「民選總統」、「責任政治」等一般民眾普遍認知的政治價值存有相當距離。依據現行憲法規定,總統有其法定職權、任期保障;而行政院仍為我國最高行政機關,行政院依法對立法院負責。因此當馬英九在任內掌握政局、操盤決策,扮演起總統制下的總統角色時,事實上是與現行憲法相關規定有所扞格的。

在馬英九第一屆任期後期,國內面臨全球性的金融風暴,導致物價上漲、通貨膨脹,加上國內投資不振、民眾失業情況嚴重、經濟景氣下滑,種種執政考驗極為嚴峻,甚至有影響其連任之危機。在諸多不利因素齊發下,促使馬英九無視憲法規定走上第一線,親自操持諸多國家政策決議。然而卻因強行主導開放進口瘦肉精牛肉;選前凍漲油電,選後一次漲足;課徵證所稅等爭議決策,遭到嚴重抨擊。其後雖有驚無險連任,但在第二任任期接連發生美牛爭議 、反媒體壟斷運動、年金改革方案、核四爭議、特偵組監聽案、服貿爭議、毒澱粉事件、橄欖油事件、太陽花運動、頂新黑心油事件。這時,馬氏聲望直線下滑,在多項民意調查中,其支持度甚至降至一成左右。在施政不孚民望的情況下,國民黨在2014年底九合一選舉、2016年初總統國會大選遭致全面潰敗。

瞻顧馬英九前車之鑑,繼位者實應再次謹慎審視總統於現行憲法之權責,認真思考其於國家執政團隊中之決策定位。蔡英文未來如能自我節制,不再將國家元首權力擴張到行政院長的職權範圍,維持彼此憲法規範的分際,應是建立國家責任政治範例的絕佳時機。此時總統享有國家元首的法定職權,不再攘奪行政院院長該有的行政權力,由行政院操持國家內政並對立法院負責。如此謹守府院權力分際的結果,將形成總統府控制國家安全決策方針、不涉一般政務;而行政院有權謀擘內政、承擔政策成敗之責。如此即能吻合憲法中總統府、行政院職權之規定,亦能呼應責任政治之要求,建立我國可長可久之憲政慣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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