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好的恐怖分子嗎?《事實即顛覆》選摘(1)

2016-01-31 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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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某個人是不是恐怖分子,下面是需要關注的四樣東西,如果他們是,那是什麼樣的恐怖分子:生平、目標、方法和背景。只有結合這四樣東西才能得出答案。我將以阿赫麥提和民族解放軍為例,但這個模板適用於任何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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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我在和一名恐怖分子喝威士忌嗎?呃,當然是在與一名前革命政客和游擊隊領導人喝威士忌,他在還有其他方法可以選擇的情況下故意拿起了槍。或許是他所宣稱的目標的適當性和他努力不針對平民的事實剛好將他推向對的陣營。剛好。或許吧。當然,他繼續努力成為一個令人難忘的堅定變革倡導者,通過一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內的政治談判推動變革。因此,或許與一名改良的恐怖分子喝威士忌沒有什麼問題?如果不是這樣,世界領導人在過去十五年喝掉的威士忌恐怕只有寥寥數瓶了。

聯合國在這個問題上會給我們提供一些進一步的指導嗎?長期以來,聯合國一直迴避定義恐怖主義。最近,它已經向定義恐怖主義邁出一小步。二○○○年十一月,聯合國第六委員會發布的一份報告接近一個大致的定義,該報告稱:

由於政治原因打算或者設法在普通大眾、一群人或者特定人群中引發恐慌狀態的犯罪行為在任何情況下都是不正當的,無論是政治、哲學、意識形態、種族、民族、宗教還是其他考慮因素可能用於證明它們的正當性。   [3]

但是這太寬泛。我們希望在塔利班中引發恐慌狀態,難道塔利班不是「一群人」嗎?誰決定什麼是犯罪行為?

九一一事件後,召開有關恐怖主義的聯合國大會的呼聲越來越高。有人不禁想聯合國給出的定義能有多大用處,一方面因為成員國對什麼應該算恐怖主義將會有廣泛的不同意見,另一方面因為其自身的難度,連最中立、獨立的分析人士也很難給恐怖主義下定義。實際上,能夠希望獲得的最好情況可能是,盡可能廣泛的不同國家,包括不同「文明」的國家(按塞繆爾.杭廷頓的理解來說)對盡可能多特例的描述達成意見一致。最差的情況是,歐洲和美國應該意見一致—這根本無法保證,比如,如果有一方認為對伊拉克或者巴以問題要採取不同的手段。即使如此,可能也不會帶來一個共同的政策,但至少可以從一項共同的分析入手。

為了達到這個目的,我的四個小標題——生平、目標、方法、背景——或許可以作為一個折衷的樣板,但是每種情況的內容將截然不同,也沒有判斷結合情況的普遍指導。正如偉大的巴特勒主教曾經意味深長地評論道,凡事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二○○一年

[1]   這個觀點是馬其頓議會外面的一群民族主義的示威者向我提出的。馬其頓的一家網站製作了一個表格對比這兩個人(職業:恐怖組織的領導人;恐怖組織的領導人;伊斯蘭?是;是;等等)。詳見(www.realitymacedonia.org.mk.

[2]   但是北約對恐怖主義的定義是什麼呢?這位軍官記不大清楚了。隨後的詢問表明北約沒有相關定義,至少是因為其成員對此意見不一—這又表明了困難。可能這位軍官想的是英國軍事理論中對「恐怖主義」和「叛亂」之間的有效區別。

[3]    我要將這段引用和對聯合國所做一切的概括歸功於我的牛津大學同事亞當.羅伯特。

*本文選自印刻文化出版《事實即顛覆─無以名之的十年政治寫作》;作者提摩西‧賈頓艾許(Timothy Garton Ash)為英國牛津大學歐洲研究教授,聖安東尼學院以賽亞‧柏林教授研究員,史丹佛大學胡佛研究所高級研究員。為《衛報》、《泰晤士報》、《紐約書評》等報刊撰文,並出版多本著作。代表作品有:《檔案羅蜜歐》、《吾民》以及《事實即顛覆─無以名之的十年政治寫作》。

《事實即顛覆─無以名之的十年政治寫作》,提摩西‧賈頓艾許(Timothy Garton Ash)著,印刻文化出版。(印刻文化提供)
《事實即顛覆─無以名之的十年政治寫作》,提摩西‧賈頓艾許(Timothy Garton Ash)著,印刻文化出版。(印刻文化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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