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淑娟專欄:霄裡溪啟示錄

2016-01-05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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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經多次審查,最後環保署前署長沈世宏於2009年5月做成決議,同意業者所提,將廢水改排到桃園市的老街溪,理由竟然是「兩害相權取其輕」,意思是老街溪比霄裡溪髒,所以改排老街溪算是對環境比較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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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決策真是自欺欺人,心態就是「廢水總要有河川給他排」,不被接受的科技廢水不能排霄裡溪,為什麼就可以排入其他河川?果然事後引發兩縣的河川保衛戰,首長站出來互槓,都反對光電廢水排入各自境內河川。

而有些行政機關一遇到事情,不正面解決,而是想辦法更改法規讓現狀變成合理合法。就在爭議難解時,經濟部發出公文,指未來不再取用霄裡溪做為自來水,環保署解讀這樣繼續排霄裡溪就沒關係了,兩個工廠所在地的桃園縣擁有發排放許可的權利,順勢再發給友達五年排放許可,讓廢水持續排入霄裡溪。

啟示三:廢水回收才能創造多贏

廢水演變成兩縣的抗爭、找不到解決之道,最後環保署、兩縣市環保局跟兩家公司終於願意面對事實,同意將廢水全回收,不再排入霄裡溪。

這個決定也證明是符合時勢的做法。首先,廢水的確有不必排入河川的方案,企業賺錢,也不應該犧牲別人的環境權。二來,台灣已進入缺水年代,經濟部宣示未來工業用水朝向零成長,立法院也通過再生水發展條例,廢水回收已是時勢所趨。

依估算,兩家公司將合計3萬多噸的廢水回收後,用水量也大大減少。原本合計每日用水4萬噸,廢水回收再利用後,每日用水不到1萬噸,足足減了四分之三。這個決定,對環境、業者、居民,都是一個多贏的局面。

霄裡溪必須進行復育

時間回到2008年7月,那天一位環評委員在審查會中對著友達跟華映說了一段話:「今天友達、華映,明天中科、後天可能是竹科,大家都在隱瞞真相,等到瞞不住了,台灣的經濟就垮了,為什麼不早點認錯,大家共同來解決問題?」

而過去霄裡溪受到的傷害不能就此一筆勾消,桃園市、新竹縣兩位環保局長已宣布未來要成立一個平台,面對居民健康調查及河川復育問題。

如今霄裡溪事件總算有一個圓滿的結局,但這表示政府及廠商的觀念改變了嗎?只怕未必。霄裡溪的革命成功,是在居民抗爭、以及兩縣市的政治糾葛下促成的,在其他壓力較小的地方,科技廢水還是繼續排入河川、繼續在危害環境及人民。如果能從霄裡溪事件一併檢討其他案例,才算真正改變對環境的態度。

*作者為獨立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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