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祚來專欄:霧霾污染,中央政府治得了地方政府麼?

2015-12-11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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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個正常的社會裡,政府後面有媒體、有公益組織、有民意代表來監督,使污染企業難以存活,當然還有直接受害者,也會干預企業對環境生態的污染。而在中國地方,這些制約力量都被弱化或虛置,人民代表是政府指定的,媒體與環保人員難以得到資料與真相,而受害群體只要公開抗議,悉遭打壓,以尋釁滋事罪或其它罪名拘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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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保護污染企業是為了地方利益,而官員們對具體的污染企業的保護,則是腐敗使然,環保局吃污染企業,或是從污染企業收取污染費,中飽私囊,或是官員獲得利益,對污染企業資料進行隱匿,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官員們的對策,看起來是保護污染企業,其實是保護他們一已私利。現在的體制,縣市級政府除了沒有國防部,所有的公權力機構均具備,他們完全有力量保護他們自己的權利領地,不讓他人染指。宣傳部門疏通媒體或控制媒體,員警可以上門抓人,環保部門可以提供虛假污染資料,當然,這一切背後都有利益驅使,企業不能花錢用於升級換代,只能出經費來保護一時的生產經營。

中央與地方政府被綁在一條利益鏈上

我們看到的是制度性的污染,制度性的掩蓋,有制度性的治汙措施麼?

重度污染之時,北京市政府做出的舉措,就是車輛單雙號限制,並「以身作則」:政府車輛減少百分之三十出行。同樣的重污染城市西安,政府令是這樣:西安市治汙減霾辦下發檔,自12月起到明年2月底,在全市範圍內實行禁土令!禁土令期間,要求全市城區還有各縣的建成區禁止開挖、出 土、倒土以及拆遷(關係民生的搶修、搶險工程以及地鐵施工除外)。

北京市政府沒有給出資料,汽車污染到底占城市污染量的幾成?西安政府也沒有給出資料,涉土作業,會造成怎樣的揚塵污染(揚塵污染應該是較“綠色”的一種污染了)。他們現在所做的一切,都是做給上級政府與老百姓看的,證明自己有所作為,在努力治汙,減少污染。

對於地方政府,符合他們利益時,雷厲風行,不能給他們帶來切身好處的時候,他們等待觀望,他們總能找到理由,有效避險避害,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危害最小化。

因為中央政府需要經濟發展,需要地方貢獻GDP,還因為中央政府需要穩定,如果各個地方風起雲湧地維權上訪,中南海裡面的人想正常上下班,都不可能。中央政府有尚方寶劍,地方政府有自己的護身符。本質上,他們是利益共同體,讓中央政府在環境問題上壯士斷臂,無異於是自絕於地方政府。地方政府那只造成污染的臂,也是給中央政府撈經濟的那只臂。

無論是英國倫敦還是美國的洛杉磯,都有過被工業重度污染的經歷,他們的治理也經過痛苦而漫長的經歷,在技術層面上,他們要找到污染源,汽車污染占多大比例,工業生產污染占多大比重,等等,都有資料跟進,這些污染源,中國政府通過技術手段不難找到,而倫敦或洛杉磯的經驗,也淺顯易學,完全不必重複別人漫長的治理過程,需要的是建立新體制、整頓吏治,在制度層面上著手解決問題,只要一日不解決制度層面上的問題,官員保護污染而腐敗,地方政府保護地方利益而保護污染企業,就不可能解決。

如果中央政府真誠地想治理污染企業的話,一要動用巨額的國家外匯資源,對大型污染企業升級改造;二要媒體自由報導,資訊公開透明使有關污染企業受公眾關注與監督;三是保護環保非政府組織調研與參與治汙;四是讓地方政府制定治汙計畫,一步步實現治汙目標;五是中央政府應該有環境員警,對全國污染企業進行獨立的監測與考察,同時有媒體與環保人士跟進。還有就是,地方應該有真正的民意代表,地方政府如果沒有真正的民選代表監督,僅靠外力是難以實現真正的監督的。

*作者為旅美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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