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可血流成河,不可多生一個:《盲眼律師》選摘(3)

2015-11-18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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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讓生打死人,連喊冤都無鼓可鳴

到了八月,除了我和我的家人、李健,包括郭玉閃、江天勇、李和平、滕彪、塗畢升以及其他記者朋友都加入這個調查隊伍。我們調查的第一站就先來到費縣的某個村子,村內已經聚集了許多受害者。房仲霞告訴我們她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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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生下第二個女嬰後,計劃生育官員為了防止我再懷孕,就把子宮避孕器放到我身體裡。誰知二○○四年下半年,我在外打工時意外發現自己又懷孕了。梁邱鎮的計劃生育辦公室聽說我懷孕,就想辦法找我並要我打掉孩子;因為找不到我,他們採取大逮捕策略:

官員開始抓我媽,強迫她交一千元才釋放;兩個月後,他們抓我婆婆,砸壞她的東西;後來他們對我大嫂和姐夫也如法炮製,把他們拘留了一周,還用橡皮棍打、用皮鞋踹,關了不給吃喝,誰送飯來、就連那人也一道關起來。關一天交一千元押金才放人,關一周不給吃喝還要交一千五百元學習費。舅媽同樣遭到毒打,昏迷三次,腎臟嚴重受損以至於她無法再工作。接著他們找上我姪兒,以及他的老婆與小孩,還有我小姑──簡單來說,我所有的親戚都被他們找上,總數有二十二人。他們把人關在讓人難受、無法負擔、生不如死的環境,想利用無辜親戚對我施加壓力。

後來一名親戚打電話給我說:「妳再不回來,妳三姨就在裡頭被打死了!」我已經懷孕七個月,但當局拿我眾多親戚做人質,親人們的痛苦和慘叫讓我再也不能繼續保護我肚裡的孩子了。二○○五年四月十九日,我被迫現身,醫生給我注射了催生劑。經過整整一天的疼痛折磨,排出了小孩的死體,然後他們給我做了結紮手術,只有這樣他們才釋放我所有的親戚。

接下來的幾個月,我們持續調查,聽取並記錄下好幾十起案例。在費縣人民醫院,我們在恢復室內訪問到裴京蘭,她說出自己的遭遇:

我弟弟超生,計劃生育委員會的人衝進我家,抓著我又推又拉塞到車上;還不斷咒罵我,把我拖到計劃生育辦公室毆打。和我一起關在同一個房間的大約有三十多人,我們要求去廁所都非常困難,有個老嫗最後只能尿在飯碗內。

有天晚上,四個計生人員醉醺醺地把我叫到另一個小屋子,他們解開我的上衣,在我頭上蒙住衣服,毆打我幾乎有一個小時。他們用手指狠摳我的肋骨,痛得我放聲大哭;還要我趴在地上不准抬頭,一個人拼命壓著我的頭、掐我的脖子,其他人猛踢我的下半身,他們一邊打一邊罵說:「往死裡打她!」我又痛又怕,不知道還能不能活過那晚。他們打累了離開後,我躲在屋角哭,怕他們再回來發酒瘋,但又不敢鎖門,只好搬來一張桌子靠在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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