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興建案幾經波折,目前仍在拉鋸中
美國是全世界核能總發電量排名第一的國家,一年約產生2000噸重金屬的用過核燃料。為解決美國境內的高階核廢料,國會在1982年通過《核廢料政策法案(Nuclear Waste Policy Act)》,該法案要求美國能源部(DOE)有責任處置核電產出的用過核燃料。1987年國會指定DOE深入研究尤卡山作為最終處置場的可行性;2002年布希執政期間,國會正式批准在尤卡山的興建項目。
但這項計畫在美國的政治圈一直有些爭議,歐巴馬還在競選期間承諾放棄尤卡山計畫,並確實於2011年起終止撥款給該項目。川普當選後,雖欲投入1.2億美元重啟尤卡山最終處置場計畫,也一度面臨阻礙。
直到今年5月,美國眾議院表決通過《核廢料政策修正案》,此案要求再次啟動尤卡山計畫的許可審核程序,同時也通過新墨西哥州與德克薩斯州的臨時貯存場興建計畫,以解決數十年來的核廢料問題。不過這項計畫仍遭到內州議員和許多公民團體的強烈反對,兩方還在拉鋸中。
法國:候選場址曾高達30個,敲定後正申請建照
法國也是核能大國,其核電發電量與美國加總後佔了全世界的7成。在1991年成立核廢料管理機構ANDRA,而後共有30個地點自願成為最終處置場的候選場址,2000年ANDR選在布爾(Bure)鎮成立地下實驗室,針對潛在場址進行一連串的實驗計畫,然後2007年接續進行周邊地質調查,最終在2015年確定候選場址。如今ANDRA正在申請建照,預定2019年動工、2025年啟用。
日本:選址一度遭遇困難,調整做法另起爐灶
2011年發生過重大核災的日本,短暫有過零核電的日子,但在安倍政府的帶領下,現在又逐漸往重啟核電靠攏。其高階核廢料最終處置場,由「日本原子力發電環境整備機構(NUMO)」專責處理選址工作,並設定文獻調查、概要調查、精密調查之三階段的場址調查程序。
NUMO自2002年開始採用地方志願制,開放全國各行政區申請為自願場址。雖然2007年高知縣東洋町曾提出申請,但在地方居民的反對下,隨著町長選舉而撤銷。
由於選址遭遇困難,日本在2015年的內閣會議通過修訂基本方針,改由政府主管機關(經濟產業省)主導推動選址作業,主要透過科學標準為依據,進行選址調查前的初步評估,並在全國積極舉辦說明會、促進公眾溝通。目前政府已在2017年發布潛在場址排除區域的地質地圖。
德國:遭遇居民抗爭,完成立法後重啟選址
早在2011年就訂定廢核目標的德國,如今剛開始選址作業,其實也曾在1970年代,選定Lower Saxony州西部Gorleben市為最終處置場預選場址,該市的地底下一公里處有一巨型鹽丘,除地質吻合以外,也因該地人口稀少、經濟發展較為落後,預期不會遭遇太多反抗。然而政府正式宣布要在該地興建最終處置場後,引爆地方居民數十年來的遊行、抗議與衝突。
後來Gorleben仍蓋了地面型的高階核廢暫存場,卻也迫使德國政府重新開始選址。2013到2017年間,德國陸續完成高階核廢料最終處置場的相關立法,成立「高放射性廢棄物處置委員會」,並從今年展開為期13年的選址過程,預定在2031年決定地點、2045年落成啟用,規劃在2075年完成最後一批用過核燃料的搬運,2095年起封閉處置場、進入監控狀態。
韓國:公投結果反對設置,政府取消計畫
過去南韓政府曾在未經地方民眾同意下,宣布在浦安(Buan)興建高階和中低階核廢料的最終處置場,後地方自主發起公投、高達9成人民反對設置,又伴隨數個月的抗爭衝突,才讓政府取消這項計畫。目前南韓有關用過核燃料的處置政策尚不明確,先前政府曾公開表示預計在2028年完成高階核廢料的最終處置場選址,2053年開始營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