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這是什麼話?尊重公投結果但能源政策不變!

2018-12-17 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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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是鐵了心不管公投結果、不調整能源政策?(簡必丞攝)

蔡英文是鐵了心不管公投結果、不調整能源政策?(簡必丞攝)

任何一個想知道政客的話術是多「高深」又多令人厭惡的人,都可以去欣賞蔡總統最近說的一番話;她說,政府一定尊重公投結果,但對再生能源發展的決心不變、能源政策「沒有急轉彎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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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到底能源政策要改還是不改?如果不改,以核養綠公投通過是好看、好玩的嗎?在此之前小英已說過「非核家園目標不變」的話,當時外界還認為「目標不變但會務實調整」,但現在看來可能連務實調整都難期待了。小英這番話確實讓人看不到一絲絲對敗選的反省、對法令及其精神的遵守、對新民意(公投結果)的尊重、對錯誤能源政策的檢討。

以核養綠公投實質上是廢除電業法中2025年全面廢核的法條,過去蔡政府都以2025年法律規定全面廢核,為其能源政策背書;但這個能源政策推動2年多,明顯問題百出,缺電風險提高、各地「輪流停電」頻率大增、發生過全台大停電,排放增加與空污惡化,更兼以高保證價格購電以推動風電的政策,讓未來20年民眾要多繳交兆元電稅給開發商。以核養綠公投通過,其實就是民眾明確表達對其能源政策的否定。

而以能源專業與以核養綠精神來看,公投結果不是要終止推動綠電,但卻是明白告訴蔡政府:民眾接受也願意使用核電,結果總統說能源政策「沒有急轉彎問題」是說不修改、繼續推動,代表依然是全面廢核。

那請問:總統前面那句「一定尊重公投結果」,不是擺明了是謊言、唬爛嗎?

小英說因為政府尊重公投結果,所以電業法相關條文就廢除了;但這是一句百分之百的誑言;公投通過導致電業法的2025年廢核條文要廢除,是明訂在法律中的「硬性結果」(通過後3日失效,蔡政府想讓它不失效亦不可得),由不得主政者打馬虎眼;真正表現尊重公投結果,當然是要檢討修改能源政策,不再以廢核為唯一且不能變更的前提。但顯然總統仍執意繼續推動其錯誤的能源政策,寧可與近600萬支持以核養綠(即不廢核)的公民對抗,這種作法算那門子的「尊重公投結果」?

而從公投通過後政府有關單位的反應來看,也確實看不太出來官員真心接受並執行公投結果的誠意。一開始行政院發言人就說:核一、二、三要延役來不及,核四要啟用也來不及;被打臉是說謊後,行政院才改口說核三評估延役,在社會壓力下最後又「追加」核二是否延役則視核三延役後的用電需求而定。而對躉購價格過高的離岸風電,縱然外界抨擊不斷,經濟部也寧可加速簽約讓開發商拿到好價格─這代表民眾要付出更多電稅。

馬政府後期因為難擋反核四政治壓力(林義雄絕食),決定封存核四、留待日後決定,這也是為日後萬一缺電時留下一個備胎;蔡政府作法則完全不同,在其增加綠電計劃尚未到位,占比最高的離岸風電甚至還在行政程序時,已經急著要把核電儘速廢除,不論是核四燃料棒急著外送、公投後仍推著核電除役,都大有要造成既成事實,「木已成舟」,你奈我何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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