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安觀點:軍改釋憲─政府最終給付責任大哉問!

2018-12-07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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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聲請人方提出政府提撥65%,軍人提撥35%的「不足額提撥」制度的質疑。林萬億認為,這是分攤比,每年政府都提撥,在基金的部分,在推算最適費率時,已4%的投資報酬率估進去,他說政府機關的主張與聲請人相同,希望提升基金的投資報酬率,但基金攸關退休人員的生活,政府也不敢作高風險投資,出事了誰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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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最終保證責任」 認知不同,還要國家做什麼?

對於政府對軍人退除給與應負「最終保證責任」,政府機關與聲請人有明顯認知上的差異。曾銘宗表示,因為過去提撥不足,基金投資效力又差,但政府應該負擔最終給付責任,形式上,政府就要負責提高投資效力。

吳志揚指出台灣是少數無外債的國家,基金無破產之虞;軍人經過精實、精進、精粹案3次裁軍,45萬國軍降成18萬人,基金大幅支出,但政府沒有破產,基金就無破產之虞,政府要負最終責任。政府機關對最終保證責任的定義與他完全不同,如果基金營運的好,政府就不需要撥款,但基金會虧損是因為政府績效不彰,這不是軍人的責任,政府應負起雇主的責任,如果等到天災人禍,政府破產了,還要負什麼最終責任?到時候軍公教反而會共體時艱,因為屆時具有更高的公益性。

呂玉玲也指出,軍人退休金在85年以前是恩給制,但政府認為財政負擔大,改儲金制,政府應該有最終給付責任,卻破壞軍人對政府的信任。她說她全程參與軍改過程,其中有許多問題,她反對將退休人員抓回來改革,因為那是退休人員的財產。呂激動說完後,有許多旁聽的退伍軍人鼓掌。

20181122-民進黨新北市長候選人蘇貞昌於新莊體育中心公園舉辦「金會做事之夜」造勢晚會,圖為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陳品佑攝)
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認為退撫基金若再不改革,這對青壯世代的財政負擔不言而喻。(資料照,陳品佑攝)

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指出,政府的保證責任是指退撫基金遇到不確定風險下的投資失利,例如戰爭或經濟恐慌,與現在瀕臨破產的情況不同,若再不改革,這對青壯世代的財政負擔不言而喻;另外退撫基金的目的是要保障軍人退休生活,不可能做高風險投資,因此投資報酬率不可能太高。林萬億也說,調降「十八趴」挹注到基金裡面,軍改沒用到政府其他政策的支出。

林萬億指出,政府的最終保證責任,是退撫基金遇到不確定風險下的投資失利,例如發生戰爭、經濟恐慌等情況,平常不應適用但書,基金應自給自足,且年金改革也沒將改革的錢用在其他建設支出。

諸多疑點說不清楚,只是推卸政府「給付責任」!

立委呂玉玲在會議將結束時發言,指公教人員朝九晚五,但軍人鎮日待命卻沒有加班費,政府應該保障他們犧牲奉獻,更何況「18%」在1996年後就沒有了;她質疑,軍人的雇主就是政府,新制未來還要「滾動式檢討」,如何安定軍心。

筆者認為林萬億對軍改釋憲的13項爭點及違憲部分,明顯背離「政府最終給付責任」之說。若政府只有戰爭、天災才要負責任,我們還要政府做什麼!但民進黨政府一面大砍軍公教退撫金,對節省軍公教年改預算,不思發展拼經濟;一面要浮編前瞻計畫毫無節制,才是政府的財政危機,對於年改會的諸多疑點大哉問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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