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義仁專文:現階段,日本的中國對策芻議

2015-10-05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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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軍備,主要購自美國,少部分則是自製。面對中國的壓力,向美國購置軍事裝備的需求將會不斷升高,這對日本的國家預算可能產生排擠作用,或可能必須增加預算金額,而這兩種可能性,都對正在復甦的日本經濟及國家債務,會產生不利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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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日本對先進科技的掌握並不差,自製軍事設備也有助於日本的經濟成長。因此,自製軍事設備,降低軍費支出,變成是一項可考慮的選擇。但日本國內對軍事設備需求的市場不大,企業投入生產軍事設備的資本又極龐大,除非可以出口,否則對日本國內企業而言,沒有太大的誘因。

這就會觸及日本的武器出口三原則(以下簡稱「三原則」)。日本雖於2011年修訂此「三原則」的部分規範,允許有些軍事設備或零組件出口,但卻留下諸多曖昧之處,引發質疑,擔心日本是否不再是一個和平主義的國家。例如:日本允許民間企業與美國合作生產武器,而美國不僅是世界上最大的軍火出口國,也是二次世界大戰之後,對外發動最多次戰爭的國家,明顯與日本的「三原則」的第三個原則:「禁止出口武器至涉入武裝衝突的國家,或是正在進行武裝衝突的過程的國家」相牴觸。還有,日本也在2009年將巡邏艇贈送給菲律賓和印尼,這樣的出口行為有否違背「三原則」?這類的問題,隨著日本與國際間軍事合作的頻率增多,恐怕只會越來越多。

無獨有偶的,安倍總理在2012年表示將修改憲法,把日本自衛隊改成日本國防軍,這更增加國際間,特別是中國,對日本軍國主義復甦的疑慮。

回顧日本的修憲歷史,除了有其重塑日本認同的考量外,一直擺盪在現實的需要與和平主義價值的堅持之間。妥協的結果,就是以解釋憲法的方式,外加國會立法及修訂「三原則」的規範,來處理自衛隊的功能與武器的使用。

事實上,小泉純一郎擔任總理的時候,自民黨已擬訂一份憲法修正草案,有人認為這份草案「象徵」(Symbolic)意義大於實質意義,因為草案只是將日本已實際在運作的現況,載入憲法而已。這說明了,即使憲法真能修改成功,其內容大致跳不出目前已存在的「憲法解釋」、「國會立法」及「修訂『三原則』的規範」的框框。何況修憲的門檻很高,不易通過。

既然修憲並不容易,也會引起國際間的議論(尤其是中國),又與現況相差不大,因此,為了日本自身的國家安全,為了面對日益升高的日、中軍事緊張,我們建議:1、不推動修憲。2、以負面表列的方式,重新解釋憲法。3、廢除武器出口三原則的第三個原則,避免曖昧不明的規範徒增困擾,而且這樣還可刺激日本的經濟成長,並降低日本的軍費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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