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義仁專文:現階段,日本的中國對策芻議

2015-10-05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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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體制並不保證必定沒有貪汙,但民主體制允許人民與其代表,以及媒體,多管道去監督有權力者的作為,使決策更加透明,也使貪汙的風險增高。不努力促成民主的話,選擇第一種發展模式的結果,將不僅無法讓全民分享經濟成長的果實,貧富差距繼續擴大;也會因投資效率不佳,讓推動經濟成長的成本增多,債台高築,終至無法負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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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採行第二種模式,須先瞭解中國人民的消費力有多大。中國平均國民所得逐年提高,已達六千美元以上。中國人民的儲蓄率又極高(註12),照說,這些條件都有利於採行「以消費來刺激經濟成長」的政策。但從中國國家統計局的資料顯示,中國人民的家戶消費,到了2012年約佔中國GDP的36%,而且這個比例從2003年以來,一直下滑,即使期間溫家寶前總理曾推動中國人民購買家電的刺激性措施,也仍無法提升。

中國人民漸漸有錢,卻不太肯花錢,這使得採行第二種模式雖被高唱入雲,卻「知易行難」。很大的原因,就在於中國的社會保障制度近乎闕如。中國人民不論上學、就醫、養老…,幾乎都須靠自己的儲蓄;一胎化政策更使中國人「養兒防老」的傳統,消失殆盡。

沒有建立社會保障制度作為先決條件,採行第二種模式將困難重重。政府推出再多的刺激消費政策,恐怕只是事倍功半罷了。但要建立社會保障制度,就必須正視「社會權」(social rights)的觀念。這又涉及中國的民主化。

一個民主化愈成熟的國家,對「社會權」的觀念愈重視,依此建立的社會保障制度也更完備。中國若要以消費來帶動經濟成長,就得面對民主化的過程中,比賦予公民政治權(political rights)更深層的公民社會權的需求壓力。

如果採行第三種模式,引進高、新技術,這是台灣、韓國正在走的道路。但要技術升級,智慧財產權的保護,是一個無法迴避的問題。智慧財產受到保護,不僅可鼓勵發明、創新,也可增強外國投資者的信心,有利吸引外資,促進技術轉移。

然而中國的仿冒舉世聞名,即使時序已進入2013年,根據BBC在2013年10月14日的報導,英國一位沒具名的商業領袖說:“We don’t feel ready yet to develop our‘crown jewels’IP in China”。一個旨在推動創新的智庫Nesta,在2013年的報告就指出,那些英國企業家擔心的,無疑是他們的智慧財產被偷走。而隨著中國本身的科技水平不斷提昇,國內、海外的情勢都顯示中國對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已更加迫切,對智慧財產權的觀念也應更加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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