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器捐率節節高升,為什麼國際社會卻看不到?

2018-12-03 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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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2017年的大體器官(含組織)捐贈總人數已創下339人的歷史新高,每百萬人口捐贈率更從2.9竄升至14.4。圖為林口長庚醫院器官捐贈紀念區。(取自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臉書)

台灣2017年的大體器官(含組織)捐贈總人數已創下339人的歷史新高,每百萬人口捐贈率更從2.9竄升至14.4。圖為林口長庚醫院器官捐贈紀念區。(取自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臉書)

初次踏上台灣這片土地,多數外籍人士對國人最深刻的印象就是溫暖、熱情,這份大愛體現在器官捐贈議題上,2002年國人一整年的大體器官(含組織)捐贈總人數僅66人,轉眼15年過去,去年台灣的大愛捐贈人數已創下339人的歷史新高,每百萬人口捐贈率更從2.9竄升至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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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小有遺憾的是,上述的「好成績」只有我們自己知道,國際上普遍認為台灣器官捐贈仍停留在原地踏步的階段。原因是國外、尤其是歐美等每年大體器官(心臟、肺臟、肝臟、腎臟…等)及組織(眼角膜、皮膚等)捐贈量都很大的國家,其器官與組織的勸募組織多半都是分開的;影響所及,國際間的器捐捐贈率的計算與比較,也都只限器官捐贈者。

2018(19)1127-SMG0034-S02-風數據/器捐專題。台灣人的大愛。切割圖-2
 

財團法人器官移植登錄中心副執行長劉嘉琪強調,「國人身後無論同意捐贈器官或組織,且不論捐贈數量,都是一份山高水長的大愛,這份心意是無法相互比較的!」事實上,多數國人身後只捐組織、未捐器官,多半也是出於無奈,關鍵在於器官捐贈的門檻本身就很高;一般只要曾連續住過幾天加護病房插管急救的病人,往生時多已「心肺衰竭」,意即心臟與肺臟已經衰敗或感染了,自然無法再遺愛人間。

近年國內推動健保IC卡註記器官捐贈意願,鼓勵國人在平日健康的時候,就自己決定好身後大事,以免有朝一日面臨器捐決定時,家人不了解自己的心願,甚至因為意見不合,相互爭執傷了和氣。

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全國已逾40萬人

根據統計,截至目前為止,國內已有逾40萬人簽署了器官捐贈同意書,並完成了健保IC卡的註記。只可惜多數簽署人卻不瞭解,前述簽署程序在法律上看似已臻完整,實務上卻只算完成了一半;更重要的是,簽署人應找機會與親近的家人分享自己已簽署器官捐贈卡的事實,以及為什麼這麼做的想法與理念。

「唉喲,我已年滿20歲了,可以自己做決定了,莫名其妙跟家人提這種事,一定會被老爸老媽念死,罵我沒事觸自己霉頭!」2年前悄悄簽了器捐卡作為送給自己成年禮的中中(化名)說。

劉嘉琪表示,年輕人有愛心,想法又開通,很容易接受器官捐贈的理念,更是國內近年器官捐贈同意人數快速增加的主力。只可惜很多人都跟中中狀況相仿,自認簽署器捐同意書是個人的決定,不需要也沒必要說予旁人聽,即使是再親的家人也一樣。

20181202-器官捐贈醫療機構宣導活動。器捐。(取自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臉書)
年輕人想法開通,很容易接受器官捐贈的理念,是國內近年器官捐贈同意人數快速增加的主力。圖為器官捐贈宣導活動。(取自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臉書)

結果,雖然法律賦予20歲以上成年人決定簽署,以及當那一天果真來臨時,最終醫師能否合法摘取其大體器官與組織的權力;惟實務上,器官移植登錄中心卻經常接獲簽署人家長的電話,責問該中心為何「蠱惑」、「煽動」他們的孩子簽下器捐同意書?還有家長出言恐嚇,要求立即註銷同意書,否則就要「烙人」蛋洗器官移植登錄中心。

「上述情況還算小事,經驗證實,若民眾未事先將簽署器捐同意書的想法與事實與親近的家人充分溝通,當情況發生,就算一切於法有據,簽署人能實現大愛心願的機率也很渺茫。」劉嘉琪強調。

不是說只要有當事人的器捐同意書與健保IC卡註記為憑,醫師移植器官的合法性就能獲得保障嗎?那為什麼到頭來還是會事與願違呢?劉嘉琪說,因為台灣是個講求情理法的國家,更何況事關身後大事,故就算有法條護身,多數醫院也會優先考量情理。

20181202-器捐家屬。(取自器官捐贈協會臉書)
器官移植登錄中心鼓勵民眾在簽署器捐同意書時,與家人充分溝通。圖為器捐者家屬。(取自器官捐贈協會臉書)

家屬不點頭,醫院多不願強摘器官

所以,類似故事常見的情節是:一名因嚴重車禍的年輕人被送至醫院急救,即使醫療團隊拚盡全力搶救,患者仍因腦部重創陷入腦死狀態;此時醫師透過當事人的健保IC卡註記發現其曾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為使其身後心願得償,便委婉告知家屬事實,但回應卻是:「我不相信,我怎麼從未聽病人提起過?器捐同意書一定是你們醫院偽造的!」

既然問心無愧,為爭取患者體內多數器官還未衰竭的時間,此時院方似乎也可抓緊時間,照常安排器官移植手術。惟果真如此,感覺不被尊重的家屬就算無法與醫院對簿公堂,後續的爭執恐也難以避免,屆時勢將有更多無辜者受影響及付出代價。

然而一旦醫院選擇派出社工師、護理師以及專責的器官捐贈勸募協調師耐心地與家屬溝通,或是等家屬在經過長久的思考後終於能面對現實時,病患體內的器官也已衰竭殆盡,能遺愛他人的也只剩眼角膜、皮膚等組織了。

而在國際只計算大體器官的相同比較基礎上,台灣的大體捐贈人數,就只從2006年的108人增至去年的124人,每百萬人口器官捐贈率也只從4.72龜速爬升至5.26,不但遠遠落後於多數歐美國家,即使在亞洲的捐贈率,也不敵南韓的10.6與香港的6.0。

2018(19)1127-SMG0034-S02-風數據/器捐專題。透視全球器捐率。切割圖-5
 

或許民眾會認為,只計算大體器官的捐贈率未盡公平,畢竟身後捐贈組織,也是一份不容被抹滅的大愛,但國際現實如此,我們只能持續倡議器官捐贈理念;也唯有簽署器捐同意書後,大聲地說出來,有朝一日,家人才能幫助你成就這份美好的心願。

 

了解更多器官捐贈與移植,請洽器官捐贈協會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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