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追討日勝生不當得利,柯市府絕不能賠錢了事

2015-09-30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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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僅讀監察院調查報告,我們都覺得疑點重重,如果市府裡面沒有內神通外鬼,會這麼巧合:在朱姓地主表達優先投資意願的「前一天」,土地賣給了太空梭公司?而日勝生本來不是這基地的地主,也沒有取得優先開發的權利,卻可以在太空梭公司轉手後,又拿到這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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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監察院報告明確指出:「日勝生既非與台北市政府簽訂聯合開發契約的土地所有權人,且所有土地係輾轉購自太空梭開發公司,又其最初擁有土地僅占開發基地總面積0.04%,卻得以土地所有權人身分優先取得兩百億餘元之開發權,顯不符公平競爭原則。」既然如此,日勝生根本不應擁有開發權,遑論分得任何開發利益,到底從當年尤清縣長與黃大洲市長的不當徵收,再到馬市府圖利日勝生簽約,這個過程是怎麼一回事?。

柯市府上任時,美河市即列入五大案之一,然而雷聲大雨點小,不見市府後續有作為,更別說因為都更開發而帶來的文資慘案連連,從掘仔頭、文萌樓、南港瓶蓋工廠、嘉禾新村,加上因都更被強拆的汀州路龍腦戶,凡此種種,均讓人質疑柯市長是否向建商妥協。面對美河市,請檢討聯合開發制度的設計,並徹查日勝生的開發資格何來、追究官商勾結下的不當得利,這才是對於當年強徵民地的最大反省與教訓。

*作者為人民民主陣線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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