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豪人專欄:「兩岸一家親」與「兩岸議價親」

2018-12-02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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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張「不可殺價親」的,大概就是以國際人權公約為最低限度防線的公民社會進步派。對於這些人而言,某些分配性的社會權可以議價,但新疆、西藏的「民族淨化」、死刑、反同乃至於李明哲的被認罪等,就絕無殺價空間。因為這類對人權的壓抑,在本質上與其衍生的邏輯上,是一脈相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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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主張「可殺價親」的,則雖然會在其中某些議題宣稱絕不妥協,但在其他本質相同的議題上卻可以輕易妥協。傳統獨派是一個相對容易觀察的例子。乍見之下,他們堅守「民族/國家認同」不可殺價,卻居然能強力贊成「敵國」或「敵黨」所堅持的許多反動保守價值:例如維持死刑,例如反對同婚,例如對原/新住民族的歧視。

「議價親」是希望戰勝了經驗

現今的民進黨則是較隱晦的可殺價親主張者。死刑與同婚,當然都可以殺價。而且事實上,只要對「走資=全球化資本主義」有利的,全都可以殺價──包含政治、經濟、社會乃至於文化價值,全都有議價的空間,連民族/國家認同都未必例外。

*本文原刊新新聞第1656期。授權轉載。

只不過民進黨的支持者,一向來自兩岸議家親(包含可殺價親與不可殺價親),所以只能偽託民意,不敢像兩岸一家親主張者那麼明目張膽,或者說理直氣壯。這解釋了民進黨為什麼可以禮讓柯文哲,卻痛批韓國瑜──除非學歷歧視,否則明明同一種人。「兩岸議價.不可殺價親」主張者,其實對這一點看得很清楚。

不過第三勢力不成材,也只好繼續與民進黨互相挾持,互為人質。從以上各光譜的分布狀況可知,「兩岸議價.不可殺價親」在近代公民社會的正當性與合法性最強,但是人數最少。

十九世紀的同志王爾德(Oscar Wilde)不幸生也晚,又生錯地方。別說民法規定,連特設專章也無福消受。所以他很吃味地譏諷:「結婚,是幻想戰勝了理智;再婚,是希望戰勝了經驗。」如果他是現代台灣同志,不知道會不會投廢票?不過他這句名言稍微修改一番,也許更符合台灣的現況:兩岸一家親,是幻想戰勝了理智;兩岸議價親,是希望戰勝了經驗。

*作者為輔大教授,本文原刋《新新聞》「白目豆沙包」1656期,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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