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季專文:我與張愛玲的垃圾

2015-09-12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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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小姐的報導,大致是說,「在一次偶然的機緣裡」,她得到張愛玲的住址,寫了一封信去,「希望能採訪她」。類似的信件,到了張愛玲手裡就如落進太平洋。D小姐久候無回音,於是去張愛玲租住的公寓大樓,詢問管理員有關租屋之事﹔「而且指定住她隔壁」,以便伺機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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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了半個多月,張愛玲隔壁的房間空出來,D小姐如願搬進去。她的報導裡說,這幢公寓,「設備潔淨,房租昂貴,一個月三百八,押租五百塊,簽約需半年,另扣清潔費五十,住不滿半年押租不退。預定房間後,還得先繳銀行戶頭信用檢查費二十五塊,上述諸款一律收現金…。」

D小姐在那裡住了一個月,常常耳貼牆壁,細聽張愛玲的動靜,發現她「一天約看十二小時電視,聲音開得極響。」但真正見到張愛玲的機會則只有一次--張愛玲出來丟垃圾。

作家出門丟垃圾,當然不是合適的採訪時機。而且,「因為距離太遠」,D小姐「始終沒有看清她的眉眼」。

既然採訪張愛玲是那麼困難,採訪她的垃圾就相對容易些。那天張愛玲丟了十多包垃圾,在她回房之後,D小姐當機立斷﹔「用一枝長枝菩提枝子把張愛玲的全部紙袋子勾了出來…。」

D小姐以極大篇幅,鉅細靡遺紀錄她採訪到的垃圾內容。關於這一部分,D小姐已在1989年把報導全文收進她自己的書中,此處不另贅述。接下來有若偵探小說情節的發展,才是本文的敘述重點。

張愛玲設計的《流言》書封和炎櫻幫她設計的《傳奇》書封。
張愛玲設計的《流言》書封和炎櫻幫她設計的《傳奇》書封。

拜讀了D小姐的報導後,我立即和住在紐約的莊信正先生連絡,告訴他我收到這份垃圾稿件的事。張愛玲從舊金山搬到洛杉磯,就是由莊信正請當地的朋友林式同找房子協助安頓之事,很得張愛玲信任。

未料莊信正在電話那頭說,他已經知道D小姐住在張愛玲隔壁的事﹔「不過她們都已經搬走了。」

所謂「她們」,指的當然是張愛玲和D小姐。

原來D小姐「閱讀」了張愛玲的全部垃圾之後,難抑興奮之情,就給住在舊金山的C女士打電話,婉轉告知她接受台北U報副刊的委託,已經住進張愛玲隔壁房間,正在等待比較合適的機會,看看能否進入張愛玲的房間採訪。不過也許出於心虛,她略去了偷走張愛玲垃圾的情節。

大部分的女人向人訴說秘密,都有某種心理動機。不過她們也沒忘記訴說的對象並非心理醫生(有守密之責),最後難免要以這句全球每天不知有多少人說的話作結﹕「我跟你說的這件事,你千萬不可以對別人說啊!」

D小姐自承愛拾張愛玲牙慧,但她到底不如張愛玲聰慧,所以也落入了一般凡俗女性的語言窼臼,說了那句「我跟你說你不要跟別人說」的話。

C女士接完D小姐電話,驚呼非同小可,立刻給住在紐約的H教授打電話。H教授1961年就在他的英文著作中以42頁篇幅肯定張愛玲的文學地位,偶而也與張愛玲通信,一向極獲張愛玲敬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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