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彥明專文:張愛玲在臺灣──妓女坐在嫖客腿上看她

2015-08-25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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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她還提到過其他文壇上的人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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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她對胡適之很敬佩。我忘了她當時的用辭,意思是:現代的中國與胡適之的影子是不能分開的。

丘:後來她譯《海上花》,就與胡適之有很大的關係,她自己在文章中也曾提到。她有沒有提到自己的電影劇本寫作?

王:沒有。她只談到接著要去香港,為電影寫劇本,寫《紅樓夢》。後來這劇本沒有拍。她講:他們要的是少男少女的戲——電影界喜歡少男少女的戲。

她說起李麗華,說看到她,有給人一亮的感覺。後來林以亮先生在〈私語張愛玲〉文章中也提到,李麗華為了請張愛玲寫劇本,見面時特別打扮,說話也特別留神。後來李麗華到臺北來,在臺視拍《聖劍千秋》,平時說話果然如林以亮先生所描述。她真是漂亮,我每天跑去看她,確是如張愛玲所說的美。

丘:請你再仔細回想一下,張愛玲有沒有說過她寫作的任何一點習慣?

王:她說她寫作先用英文寫,用英文寫得很慢。她說:「我中文寫得很快的。」只要提到她的寫作,她總是輕描淡寫,避而不談。

丘:我們再把話題回到旅遊時的人、事上吧!從你前面的描述,感覺上她是很自然親和的人。

王:我們從花蓮到台東之前,她一定要買禮物送給我舅舅,問我什麼比較好?我說舅舅沒缺東西。

她說,A man has everything 是很難買禮物的。我們上街到一家書店,她和老闆用國語交談,講著講著就變成上海話了,聊了很久。終於她買了枝鋼筆送給舅舅,舅舅不是寫文章的人,很少寫字,後來把這枝筆轉送給我用。

她走了,離開花蓮,在我們家留下一雙鞋,忘了。樣子很像現在的拖鞋,我母親很喜歡,每天穿來穿去。

她住花蓮家裡時,我們把〈鬼.北風.人〉裡提到的各種食物全做給她吃,不知道她喜不喜歡。

搭車從花蓮到臺東,利用等車的時間,我們在街上走了一下。她買了一個小木盆,放進隨身的袋子裡,說:「大陸習慣出門要帶一小木盆。」我當時想不通,現在明白了,可能以前人出門不像後來方便,帶個木盆打水洗臉之類的比較容易。

我們在街上還看到「跌打損傷」的小攤,以及其他一些草藥。賣藥郎中看她身體不太好,介紹她買藥,她不敢。她說,很羡慕麥加錫身強體健,可以到處旅行。

1944年12月17日,《申報》上刊登《傾城之戀》電影廣告,張愛玲女士編劇/《雜誌月刊》1943年九、十月號,張愛玲女士為小說《傾城之戀》繪插圖。(鄭樹森/提供)
1944年12月17日,《申報》上刊登《傾城之戀》電影廣告,張愛玲女士編劇/《雜誌月刊》1943年九、十月號,張愛玲女士為小說《傾城之戀》繪插圖。(鄭樹森提供)

丘:離開花蓮,到了臺東之後呢?

王:原來計畫從花蓮下臺東、屏東,到屏東參觀矮人祭後,搭金馬號到高雄,再回臺北。

我們搭車到臺東,一下車,站長就來找我們,說美新處到處找我們,打電話過來,要張小姐立即與他們聯絡。原來她丈夫賴雅中風,家人打電話找她。我們只得取消行程,趕搭時間最近的金馬號汽車到高雄,從高雄搭夜車直赴臺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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