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帝國的形成,只能參考中國:《帝國的結構》選摘(上)

2015-08-22 05:30

? 人氣

觀察帝國的形成只能參考中國。(圖為大秦帝國劇照。)

觀察帝國的形成只能參考中國。(圖為大秦帝國劇照。)

1、秦帝國

我在先前的章節裡指出,羅馬帝國、以及先前的希臘化帝國,是如何受到波斯帝國的影響。在這個意義下,帝國的原理是從「亞洲」發展出來的。但是,要思考關於西亞帝國的形成過程,非常困難。一個原因是,相關的史料稀少。舉例來說,我們知道波斯帝國的前身,美索不達米亞諸帝國(西臺、亞述、巴比倫尼亞等)是由遊牧民部族所形成的,但是過程我們不清楚;我們的認識只能根據希羅多德的《歷史》或舊約聖經等等這些間接的史料。不只歐亞大陸,美洲大陸,也就是中部美洲、中央安地斯等地區,也曾經形成廣域國家。但是這些廣域國家是什麼樣的情形,又是什麼時候、如何形成的,我們只能用考古學的方法推測。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不過,關於中國則有豐富的史料(遺跡、文獻)。所以,觀察中國的案例最能幫助我們思考有關帝國的事情。但同時,有些事情我們必須注意:史料的豐富不只是因為帝國的存在,還因為中國的歷史帶有某些特別的性質。也就是說,在中國,帝國的歷史以王朝史的樣貌呈現。因此,當我們參考中國的歷史,來思考帝國的時候,同時必須把自己抽離「中國史」這個觀點來觀察。關於這一點,我們容後再述。

一般認為,中國的國家社會,在紀元前一〇五〇年左右之前有夏朝、商朝,其後又接續著西周與東周王朝。商朝與西周時代並非專制國家,而是多數都市國家的聯合體。這意味著,這個時期的「王」類似於酋長;換句話說,互酬制還強而有力地留存。此外,商和西周的範圍還僅限於黃河流域;一直要到東周,才把長江流域包含進來,形成許多國家各自割據、彼此爭鬥的狀態。經過這所謂的春秋戰國時代,終於在秦朝的始皇帝手上,形成了帝國。這件事在世界史上的意義,足以與波斯帝國匹敵,理由如下:

一直以來,人們認為古代的四大文明,肇始於四大河川的河口,也就是尼羅河、底格里斯/幼發拉底河、印度河以及黃河。但是近年來,以水耕稻作為基礎的長江文明,以及以旱田為基礎的黃河文明,開始被分別看待。這樣一來,就必須稱為古代的「五大文明」。這一點暫且不論,清楚的是,秦帝國把黃河與長江兩個異質的文明統合起來。這和波斯帝國統合了美索不達米亞(底格里斯/幼發拉底河)以及埃及(尼羅河)兩個文明,剛好互相對應。順帶一提,亞歷山大足跡及於印度河,創造了超越波斯的世界帝國。在這個意義下,我們可以說成吉思汗所建立的世界帝國,統合了發源自五大河川的世界。

我之所以把秦、漢王朝稱為帝國,不只是因為它們是廣域國家,還因為它們統合了過去異質的文明。這件事光是靠生產技術或是軍事力,是不可能達成的。在這樣的變化中,重要的其實是「思想」。而讓「思想」成為可能的前提,是在周朝的時候,漢字成為共通的語言。周朝末年「諸子百家」輩出,也是因為以漢字撰寫的記錄與著作得以累積的緣故。

漢字是很適合作為「帝國」語言的文字。因為它可以光靠文字就傳達意思,不需要和語音發生關係。舉例來說,萊布尼茲在十七世紀的時候,構想一種超越各種語言的、普遍的記號邏輯;那時候他就以漢字作為參考的模型。他又從《易經》陰陽的原理,思考了二進位制的算術,今天已經普遍應用在電腦中。萊布尼茲在中國發現的,是更為根本的「帝國」的問題;不過關於這一點,我們稍後再談。

在中國,漢字還是保證「帝國」連續性的重要因素之一。因為,不管語言多麼不同的民族取得支配權,他們還是能夠經由文字語言的同一性而同一化。在中國,「文化」首要的意義就在這裡,也就是文字的使用。這和英語所說的culture是不同的。culture和農耕agriculture有關,中國的「文化」則近似於civilization(文明)。

周是根源於氏族原理的、酋長制聯合國家。從這樣的體制瓦解、到形成中央集權體制,就是被稱為春秋戰國的時代。秦始皇為戰國時代劃下句點,但這不僅是軍事征服的問題。先前我曾經說過,帶來古代「專制國家-帝國」的,不是統治自然的技術,而是統治「人性的自然」的技術。而且,這項技術不是物質性的,而是以「思想」的樣貌出現。歸根結底,這項技術就是對於交換模式A的超越。

互酬原理雖然是規範氏族社會的原理,但是到了國家社會,它仍然殘存。這時候互酬原理所扮演的,是血緣地緣共同體的支配,或者是支持豪族們獨立、割據與爭鬥的功能。它妨礙中央集權的形成。互酬原理同時還是巫術化宗教的根源。所謂巫術,根據韋伯的說法,就是「對神的強制」,也就是透過對神的贈與,強制要求神的回禮。它的結果是祭司權力的增強。在古代,為了創建集權式的國家,必須要壓制眾多的豪族與祭司。只有武力並不能壓制他們。為了壓制他們,最需要的是克服支持他們的互酬性原理。完成這項任務的是「思想家」。

關於這種情形,最清楚的例子是中國出現「諸子百家」的時代。當然,類似的狀況也曾經發生在美索不達米亞與印度;只不過他們沒有留下充足的記錄。希臘與希伯來的思想家因為同樣的理由受到注意,但是他們不足以構成思考帝國所需的材料。另一方面,中國則留下豐富的史料。有關古代帝國的形成過程,發生在中國的事態,一定也曾發生在世界各地;要思考這一點,我們必須參考中國的例子。

中國的諸子百家輩出,是在都市國家彼此爭鬥的春秋戰國時代。他們旅行在各國之間,提倡他們的思想。史料中,諸子百家最先出現的人物是孔子(西元前四七八年歿)。《老子道德經》的問世比孔子要晚許多,是在西元前四世紀,大約與孟子同時代。但是也有些說法,主張老子先於孔子。舉例來說,漢代的歷史家司馬遷曾經在《史記》中,記載孔子向老子請益的故事。只不過司馬遷也推測,稱為老子的人物,在數個世紀中一共有三人。在某個意義下,我也贊成他的這個看法。

最早出現的老子,我們暫且稱他為老子。他提倡「無為自然」。但是他的「無為自然」,和老子或是老子所撰寫的《老子道德經》,是不同的東西。老子顯示出這個時代思想家共通的、根本的「態度」。以這層意義來說,不妨假設老子先於孔子。

所謂「無為」,是對「為」的否定。「為」的意思,可以說是「以力量強制」。那是什麼樣的力量?一種是透過巫力的強制,換句話說,是作為氏族社會傳統的互酬原理。另一種是武力的強制。武力的強制隨著氏族社會的瓦解而出現。老子1所說的「無為」,對於這兩種強制都採取否定的態度。在這個意義下,「無為」不只是道家(老莊),也是儒家、法家共通的態度。所謂無為,就是不倚賴巫力與武力。「思想」之力量就在這裡形成。而且,也只有這種時候,思想家才具有力量。

孔子否定使用暴力的統治,他提倡以「禮」與「仁」來統治。同時,他也否定透過巫術的統治。舉例來說,他曾表示「子不語怪力亂神」、「不知生、焉知死」(《論語》)。換句話說,孔子否定暴力與巫力的「為」。所以,雖然《老子》一書非難孔子的「作為性」,但我們可以說孔子在與老子不同的意義下,同樣追求「無為」。

接下來,我們來談一談,看起來和儒家相反的法家。就像字面上的意思,法家提倡法治主義,但那並不是透過法來嚴格管理被支配者,反而是運用法來抑制濫用權力的支配者(豪族們)。提倡「純粹法學」的德國法學家漢斯•凱爾森主張,「法」不是國家拿來束縛人民的東西,而應該是約束國家的東西。在某個意義下,最早提出這種想法的是法家。根據法家的看法,支配者、特別是王本身,應該率先守法。這樣一來,臣下也自然會遵從法令,君主也就可以「無為」。

進入戰國時代,法家的勢力變得強盛。舉例來說,在諸國之中位於西方邊境、原本落後的秦國,因為宰相商鞅的治理,急速地成為強國。商鞅是在秦王「賢人公募」下,來到秦國的法家的學者。商鞅貫徹以「法」統治的思想。這樣的法治主義,並不是透過法來管理被支配者,而是運用法來抑制濫用權力的支配者(豪族們)。為了達到集權化的目的,這件事比什麼都重要。舉例來說,商鞅將違犯法令的王的兄長,處以劓刑(割掉鼻子),從此人人自然守法。這可以說是法家的「無為自然」。

商鞅更進一步把氏族(家戶共同體)分解為家庭,並且建立以小農為單位的社會,人稱「商鞅變法」。透過這樣的政策,稅收和徵兵得以確保。秦經由這樣的改革成為強國,更進一步成為統一全國的帝國。簡而言之,帝國不光是憑藉著武力形成的;還有,帝國也不是巨大化的國家。為了形成帝國,「思想」是必要的。商鞅的所作所為,一言以蔽之,就是把舊有的氏族共同體,從根本上解體。

秦帝國採中央集權,以「郡縣制」來統治全國,也就是從中央派遣官吏,取代過去支配各地的豪族。秦始皇所推行的許多政策,和波斯帝國的政策共通;比方建立道路、驛站等通信制度,以及統一度量衡與貨幣等經濟政策。透過這些措施,一方面確保中央集權式的控制,另一方面又可以超越地區的閉鎖性,擴大交易。換句話說,促成了交換模式C的發展。但是,這些政策的根本,仍然是貫徹交換模式B的思想。那是超越血緣關係、超越人格化的主從關係,以實現「法」的支配的政策。換句話說,就是完全抹除交換模式A。這是法家思想的核心。

秦帝國所實施的郡縣制,和周代的封建制,有什麼不同?光是從中央集權、地方分權這種外形上的區別來看,無法了解其真正的差異。真正的差別,在於互酬原理是否還殘留。隨著「分封」所產生的個人的主從關係,成為周代封建制的軸心,最後的結果,形成各地區國家濫立的戰國時代。相反地,成為戰國時代霸主的秦王朝所採用的郡縣制,則是由中央派遣官吏到各地方。官僚服從的對象與其說是皇帝,不如說是非人格化的「法」。也就是說,法家與秦始皇的目的,是連根拔除過去源自互酬性的各種權力。

羅浮宮的漢模拉比法典( I, Sailko/維基百科)和拓本(維基百科)。
羅浮宮的漢模拉比法典( I, Sailko/維基百科)和拓本(維基百科)。

經過上述的說明我們不難明白,關於中國的帝國,法家所扮演的角色。西亞產生帝國的過程,應該也發生過同樣的事。比方「以眼還眼」這句話,大家都知道它出自舊約聖經,但事實上它的來源更早,出現在巴比倫尼亞的《漢謨拉比法典》;而且本來在蘇美就曾有過。所謂「以眼還眼」,並不是鼓勵人報復,而是說如果遭人白眼,可以瞪回去,但是不能有超出這個以上的行為。這個想法在今天來說,稱為罪刑法定主義。在這個意義下,「法」禁止報復的連鎖性擴大,也就是禁止負面的互酬性。

所謂的「法」,否定過去互酬的方式,而認可等價交換。希臘的城邦也耗費長久的時間,來制定否定報復的法;同時哲學家們針對這個問題,進行了引人深思的議論。那麼,在蘇美又是如何?「以眼還眼」這種思想,不是人簡簡單單就可以想出來的。所以,在蘇美必定也有過類似法家的思想家,同時還有與之對立的思想家,也必定存在過。也就是說,蘇美也必定有過「諸子百家」的時代。可是,並沒有記錄遺留下來。先前我說史料不足,就是這個意思。相反地,中國則留下來豐富的史料。所以,如果我們想要從本質上、而不只是外觀上,去觀察一般專制國家或帝國的形成,只能參考中國的例子,沒有其他的途徑。這是我的想法。

柄谷行人與其新作《帝國的結構:中心.周邊.亞周邊》(心靈工坊)
柄谷行人與其新作《帝國的結構:中心.周邊.亞周邊》(心靈工坊)

*作者為出生於日本學運世代,享譽國際的日本當代理論批評家、思想家、哲學家、文學評論家,近年來持續探討「國家」、「資本」、「國族」等概念,提出「Association」作為對抗之理念,日本311地震之後,他發表一篇擲地有聲的〈站在震後的廢墟之上〉,並親上街頭遊行。本文選自作者新作《帝國的結構:中心.周邊.亞周邊》(心靈工坊)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