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來鴻:從瑞典拆遷看中國「拆遷市長」

2015-08-07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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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備受人民的敬仰與愛戴,「好市長」耿彥波在離開大同時留下的卻是一個爛攤子。首先是他坼遷了五十萬人的居民房,其中不乏居無定所、傾家蕩產的上訪戶;其次是大同耗資上百億的造城工程爛尾,有些地方形同「鬼蜮」;再次,是他為大同留下30億美元(上百億人民幣)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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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錄片一開頭,就出現一片硝煙滾滾如戰場般的坼遷工地。五十萬大同人世代居住的數千棟房屋,一下子就嘩啦啦地給拆掉了。中國官員雷厲風行的強勢作風,把生性謹慎的瑞典人嚇壞了。一個看完記錄片的瑞典朋友對我反復念叨說:「這是hemskt!(這是可怕的)」

一切都讓瑞典人匪夷所思,他們因此向我提出不少問題:「誰給耿彥波這麼大的權力坼掉五十萬人的房子?」「這樣拆遷城市,有沒有專家論證其必要性,有沒有徵求人民意見?」「為什麼會有那麼多居民沒有安置好住房?市長考慮過拆遷可能遇到的風險嗎?」「市長太太怎麼能夠到工作場所吵鬧呢?她丈夫的問題,應該在自己家裡處理。」

中國人一般不會提出瑞典人這樣的問題,因為中國官員的傳統是「為民父母」,而民主的瑞典則是「民為父母」。中國老百姓沒有基本的公民權利,只能將自己與城市的命運寄託於一兩位清官,他們被耿彥波拆城修牆計畫所描繪的美好前景所吸引,相信這位市長會「愛民如子」、造福一方。由於耿市長在大同人心中的形象無比魁偉,因此少有人去深究其做法的合理性。

中國市長紀錄片在瑞典播出,讓瑞典人大為驚異。
中國市長紀錄片在瑞典播出,讓瑞典人大為驚異。

在我所流覽的網貼中,只有一位網名「下載大哥」的大同人意識到自己作為公民的權利,對耿市長的所作所為提出了清醒的質疑,他說:「一個城市的發展到底是應該發揮一人之力,還是應該集城市居民的全體智慧?試問作為城市的居民的我們,到底多大程度上主動參與我們自己故鄉的規劃建設?城市化應該是人的城市化,那麼城市的城市化就更應該聽聽市民的建議。」

「民為父母」,程序正義第一

即使這位罕見的具有公民意識的大同人,也只是希望耿市長能聽聽市民的建議而已。而在民主的瑞典,一個城市是否應該拆遷、怎麼拆遷,只有市民才是決定這一切的主人。因為人民是當家作主的「父母」,市長只是「公僕」而已。因此,耿市長那種「兵貴神速」的強坼強遷作風,在瑞典人看來是不可以容忍的「羞恥」(我的朋友瑪格麗達語)。

為什麼耿市長的作為會被瑞典人視為「羞恥」?這是由瑞典人的價值觀決定的。美國政治哲學家羅爾斯指出:「正義是一個社會的首要價值」。西方的「程序正義」原則源自古老的自然正義法則,是對公正行使權力的最低限度的程式要求。耿市長所做出的公共事務決策,在瑞典人看來沒有依照「程序正義」的原則,因此大錯特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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