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同公投辯論》反同法學教授強調「男女有別」卻當場遭起底:曾說法律不要抵觸聖經價值

2018-11-04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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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曾品傑不要修改「婚姻」定義的主張,許秀雯以美國「律師」定義為例。過去美國也曾禁止女性擔任律師,認定「律師」從定義上就是只有男人可以當,有女性去打官司,最高法院還判定說:「律師」這行業就是要保留給男性從事、「女人就造物主規則,是屬於婚姻家庭,要合於妻子跟母親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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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後來美國還是出現許多優秀的女性律師。許秀雯說,讓女性當律師,「律師」一詞不需要重新定義、內涵沒有改變、也不需要創造「lawyer」以外的新詞彙讓女性來專用。許秀雯以律師案例回應曾品傑的主張,表示若同性伴侶不能適用「婚姻」二字,就好像一名女性通過考試、可以執業,但因為女性身分而不能自稱「律師」、必須自稱「法師」一般荒謬。

20180313-『抗議「反同志教育」公投』記者會,律師許秀雯發言。(陳韡誌攝)
反方代表、伴侶盟律師許秀雯說,目前民法本來就有一些中性化的詞彙如「配偶」,「不可能為了這些這麼低層次的技術性理由,去阻絕同性伴侶擁有平等結婚的權利。」(資料照,陳韡誌攝)

對於民法用語多以「男女」為定義一事,許秀雯也說,目前民法本來就有一些中性化的詞彙如「配偶」,「不可能為了這些這麼低層次的技術性理由,去阻絕同性伴侶擁有平等結婚的權利……這提案讓人覺得痛苦跟卑鄙,是因他明明將同性排除於民法之外,用語卻用了『保障』,我要敬告全國觀眾朋友,千萬不要被愛家公投說法矇騙了!」

「立專法也該和民法一樣」許秀雯:為什麼不直接用民法?

對於釋字748,許秀雯表示,大法官明文指出若期限內沒有相關立法保障同性婚姻,同志可以直接登記結婚,這顯然代表大法官覺得「同性伴侶直接適用民法」沒有問題;即便立專法,保障內容也該跟民法一模一樣,「既然是一模一樣,為什麼不是直接用民法?」

對於公投第12案「立專法」的主張,許秀雯表示,全世界第一個通過同性婚姻的國家,荷蘭,在通過同婚前也曾有伴侶制度,專法的內涵、權利義務都與「婚姻」非常接近,但後來荷蘭還是通過同性婚姻,就是因為發現「名分」上的不同在文化上會造成差異、仍是一種次等化的對待。

許秀雯指出,目前世界25個保障婚姻平權的國家,有些基督教、天主教徒佔人口80–90%以上,為何明明具有許多政治與文化因素差異,還是不約而同通過同性婚姻?原因是:「人類有機會透過反省、克服偏見,來改進我們的錯誤。」

20181027-2018台灣同志遊行,彩虹旗。(顏麟宇攝)
許秀雯舉例,英國、奧地利都走過隔離專法的路,但也證明走隔離專法的路行不通、走隔離專法的意思就是「同志公民是次等的」。(資料照,顏麟宇攝)

或許有些人會認為「先立專法,有總比沒有好,不要想要一步登天」,對此許秀雯回應:「說得好像同性想要成為配偶是非常貪得無厭的事情,但真相是,今天我跟我的同性伴侶結婚,完全不會影響任何一個異性婚姻家庭的,他們怎麼稱呼、他們的人倫,都沒有受到傷害!」

許秀雯又舉例,英國、奧地利都走過隔離專法的路,但也證明走隔離專法的路行不通、走隔離專法的意思就是「同志公民是次等的」。對於24公投對決,許秀雯再次呼籲對愛家公投10、11、12案投下反對票:「我們要做這政治表態,是因為我們要對歧視說不,要對隔離說不,要對自稱『愛家』、實際害人的公投提案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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