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珍專欄:蔡政府不造謠卻生事,唐鳳管得了嗎?

2018-11-02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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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委員唐鳳談「假新聞(消息)」,隔日行政院就為她發出澄清新聞。(簡必丞攝)

政務委員唐鳳談「假新聞(消息)」,隔日行政院就為她發出澄清新聞。(簡必丞攝)

政務委員唐鳳終於出聲了!對政府「修法打擊假新聞」的「假新聞」提出看法,重點有三:一、身為政府自己不要造謠很重要;二,新聞自由的紅線不踩;三,「惡、假、害」的訊息叫「假消息」,不要用「假新聞」。諷刺的是,她談話的新聞一出,行政院新聞澄清專區立刻為她發出新聞稿,強調對《中時》以頭版「打擊假訊息 政委唐鳳主張 政院不要造謠」,報導編排上扭曲處理並不當連結,「非常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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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但如此,行政院長賴清德特別指示閣員要謹言慎行,不只包括唐鳳發言,還有政務委員張景森受訪時談到普悠瑪事故一句,「台鐵缺乏安全管理系統,嚇死人了!」賴揆倒是一針見血,官員少廢話,「惡、假、害」的消息立馬少一半,不過,賴揆自己「驚爆」(這屬媒體加上的驚嘆語,可以被列入「假情緒」)境外資金流入企圖影響選舉,偵辦中案件有三十多件,到底有多「真」?算不算「嚇死人」?也頗值得推敲。

行政部門何其大,造不造謠誰能背書?

先看唐鳳事後發出的澄清稿,起手第一點:「行政部門不會造謠」,本身就「不真」,「行政部門」範圍有多廣?從總統府、五院到地方政府均屬之,豈止是行政院而已?又豈是唐鳳一人可以背書?唐鳳指其本意是政府「不會」,造謠而非政府「不要」造謠,像不像國民黨高雄市長工人韓國瑜本意是「招商」却被民進黨立委邱議瑩講成「陪睡」?準此標準,韓國瑜豈不可以告邱議瑩「造謠」?

20181025-政務委員張景森25日出席行政院會會後記者會。(顏麟宇攝)
政務委員張景森說台鐵缺乏安全管理系統「嚇死人」,被行政院長賴清德要求謹言慎行。(顏麟宇攝)

不說去年世大運總統府與柯市府大亂鬥,到底誰真誰造謠?就談政府要不要修法遏止假新聞一事,具體情節是綠委提案修法,內政部長徐國勇呼應表示,這是涉及法務部、國安單位、NCC等「跨部會的議題」,「相關的法律要做一些相關的檢討,有人說社會秩序維護法,有人說刑法,有人說國安法,每一個學者的意見不一致,我們(政府)會來盤整。」難不成只準政府「盤整法律」,不准輿論表示反對?

再舉才出事的普悠瑪事故,行政院盤點相關法律前,何不先盤點自己在事故前後,從台鐵到交通部說法數變,從究責司機到究責制度,賴揆前腳說要號召退休司機解決台鐵人力,就有司機反駁,「這是行車不是當志工!」遑論許多老師傅未必熟悉普悠瑪的操作,要民眾相信哪一個說法?若是制度出問題,豈不印證張景森「嚇死人」之言?何須要求閣員封口?

還舉蔡政府左支右絀的能源政策,一下缺電一下不缺電,一下深澳非蓋不可,一下觀塘可以換深澳…,又算什麼?行政院如此介意所謂「假消息」,應該回頭看看自己三天兩頭發布的政策訊息,充斥多少矛盾?即使政府部門如唐鳳所言,不會造「惡、假、害」之謠,但和「真實」經常不只一步之遙,又該做何解?

境外資金流入影響選舉,包括美日台僑嗎?

唐鳳切割「假消息」和「假新聞」,基本精準,「新聞」有專業的定義,「消息」從網路到市場耳語不一而足,但不論新聞還是消息,除了有明確違法事證,都屬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對所謂「惡、假、害」的定義必須格外清楚,而果若違法,依照現行法律足堪處置,又何需在國安法、社維法、廣電法…一干法令之外加掛法外重罰?

「不應該為了處理假消息,就限縮公民社會的言論自由空間,因為這反而就是蓄意散佈者想達到的目的,不能讓他們得逞、分化社會。」唐鳳這段提醒講得多好,實際情況呢?調查局長呂文忠先是受訪指「境外敵對勢力」介入選舉、中國透過台商金援候選人、台商背後的金主就是國台辦;光是「台商背後金主就是國台辦」這句話算不算「造謠」?

20181101-調查局長呂文忠1日於外交國防委員會備詢。(顏麟宇攝)
調查局長呂文忠說台商背後的金主就是國台辦,到底算真算假?(顏麟宇攝)

呂文忠遭致批評後,行政院換一個說法,不談中國資金,只說境外資金

「此次選舉有別於以往的特殊性和挑戰,包括境外資金流入試圖影響選舉,與幫派或團體以政黨名義滋擾社會秩序、假訊息快速傳播產生負面效應…。」

即將到來的不過是九合一「地方選舉」,除了執政的民進黨選情「竟」比預期緊張,哪來的特殊性?遑論哪次選舉不緊張?所謂「境外資金」包不包括歷年選舉民進黨都不可缺的美日台僑台商獻金?還是行政院定義的「境外」只有中國?這樣的定義合乎常識嗎?就算是中國,民進黨支持者和和金主為大陸台商者比比皆是,辦是不辦?更絕的是,調查局和行政院說有三十多件「偵辦中」,法務部次長陳明堂則坦承,「很難查證是否為中國資金」,連查證都不能確定如何偵辦?這是調查局造謠?還是法務部說假?部局口徑都還不一致,行政院急乎乎地發布這麼一個新聞,算「假」還算「害」(妨害選舉)?

抓不到五毛只能監控國人,這是欺負誰?

民進黨蔡政府以中國為「敵」,視之為「境外敵對勢力」,這也罷了,但總不能視自己的人民為敵吧?實際情況呢?國安局長彭勝竹在立法院「證實」,國安局的確監控臉書等公開網路社群,偵蒐範圍包括是否影響國家安全、詆毀國家元首、擾亂社會安定、扭曲政府政策,簡直佈下天羅地網,撒網的還包括檢警調情蒐通報平台,這正常嗎?影響國家安全與社會安定權且不論,批評政府轉型正義不正義、違法讓台大十一個月沒校長、黨產會違法以推定查扣人民財產、犧牲環評為選舉…算不算「扭曲政府政策」?僅此一點,每天追著執政黨政府批評痛駡爆料的在野黨立委公職,豈不個個都在偵蒐之列?彭勝竹又說立委不在蒐報範圍,難道因為立委有言論免責權,而網民沒有?這不是欺負小老百姓嗎?

20181101-國安局長彭勝竹1日於外交國防委員會備詢。(顏麟宇攝)
國安局長彭勝竹1日於外交國防委員會備詢,「證實」監控臉書(顏麟宇攝)

至於「詆毀國家元首」更不知從何說起,民主社會的國家元首哪個不被「詆毀」?民主常態本來不包括萬民擁戴,前總統李登輝從他是共產黨到他是日本人,亂七八糟的多了;前總統陳水扁從在任到卸任早被「詆毀」的體無完膚;前總統馬英九一下被說是香港腳一下被說是小孬孬,算不算詆毀?蔡英文總統自就任以來批評不斷爭議不歇,她自己都說承擔一切,何勞國安單位監控?

坦白說,凡走過網路的都會留下痕跡,「監控」貌似恐怖,實則稀鬆平常,不必國安局監控,臉書本身數據齊全,重點是能否「入罪」,法務部既要打假,又說IP位址若在境外,「查緝就有難度。」這不是開玩笑嗎?擾亂秩序的五毛抓不到,只能嚇嚇遊逛臉書性好說三道四的國人?那所謂的「嚴查境外勢力介入選舉」算不算假新聞(消息)?

行政院、國安局、法務部、調查局、到唐鳳,自己回頭看看話說清楚了沒?不論是行政院新聞稿、立法院備詢或者接受訪問,對所謂「假新聞」或「假消息」的政策方向(連立場大概都算不上)一致嗎?到底是要辦假消息還是施壓選舉風向?反覆強調「中國外力」,到底確有其事還是為緊繃的選情刻意生事?提醒蔡政府一缸子想為選舉造風向的官員,擦胭脂抹粉不屬政務官權責,更非公民義務,果若有中國勢力介人選舉則非同小可,如此「大案」,哪裏是兩天一個專訪三天一個新聞稿,靠放話能辦的?若真有案,辦出來再說!別再讓官員牛頭馬嘴兜不攏反遭譏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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