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性人一直都存在!法院認定性別中立 荷蘭核發第1本「X」性別護照

2018-10-25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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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天生就有2種性別」,現年57歲的澤格斯說,「我直接稱做雌雄同體,這樣比較好理解。我爸媽不想讓我動手術,所以我被當成男性養大」,不過澤格斯40歲時動手術,成為生理女性,但心理性別仍是浮動狀態,因此爭取性別中立選項。今年5月底,澤格斯打贏官司,成為荷蘭第1位「中性人」;荷蘭政府則在19日核發新護照給澤格斯,資料頁的性別欄註記「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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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身分長大 40歲成生理女性

來自荷蘭與德國邊界小鎮史瓦崚(Swallen)的澤格斯(Leonne Zeegers)告訴《衛報》,記得5歲時與8歲的姐姐一起洗澡,結果姐姐先是大叫,接著笑她「雙腿之間有東西」,「我姐當時說:『矮額,你是男生。』我當時哭了,因為我不想當男生,我想跟姐姐一樣是女生」。由於父母不想讓澤格斯動手術,她是以男性身分長大,還有個男性名字「李昂」(Leon)。

澤格斯表示:「當男生對我來說沒什麼大問題,我當時是很健壯的男生,大家都接納我,沒人會檢查我雙腿之間是怎樣,沒人知道情況。」不過她聳聳肩接著說:「有時我會有些女性化,但大多時候我很陽剛。」2001年,澤格斯選擇動手術,在生理上成為女性,「我的乳房是真的,皮膚也很光滑,我沒有鬍子,也沒注射(女性)賀爾蒙,而且我現在57歲」。

人生經歷2種性別 雙性人一直存在!

「我人生中經歷過2種性別,有時覺得自己是男性,有時又覺得是女性,有時則毫無感受」,澤格斯引述維基百科資料稱,每1000名新生兒中,就有1位與她一樣是性別未定狀態,「希臘時期後,雌雄同體(hermaphrodite)這個詞就被刪除了,我們不再使用這個詞,當作沒有這種情況,但我們(雌雄同體)確實存在,一直都是如此」。

澤格斯曾是運動選手,1990年代更爭取加入國家男子游泳隊,但第1次使用睪固酮就被測出,因此無緣進入國家隊。她在20多歲時投資成功,35歲時轉讓事業,接下來的5年走遍亞洲、非洲與印尼,去尋找與她有一樣情況的人。她說:「我(旅遊)回來後,開始接受心理治療師訓練,我以為能治好自己,之後也下定決定,要變成生理女性。」

荷蘭雙性人澤格斯(Leonne Zeegers)的護照性別欄註記為「X」(翻攝網路)
荷蘭雙性人澤格斯(Leonne Zeegers)的護照性別欄註記為「X」(翻攝網路)

法院認定性別中立 荷蘭核發護照註記「X」性別

不過澤格斯24歲時曾結婚,娶了女性且育有1子,這段婚姻維持8年後畫下句點,但她與兒子關係很好。澤格斯表示,希望自己的例子能對社會和司法帶來影響,「性是兩腿之間的事,性別則是內心感受。對我而言,身體只是裝著性別的行李箱,我是這麼看待」。經歷2年訴訟,林堡省(Limburg)魯爾蒙德(Roermond)地方法院5月28日判定,澤格斯屬於「性別中立」(gender-neutral)

法院稱,儘管澤格斯以男性身分長大,之後成為生理女性,「但她人格上是性別中立,不屬於男性,也不是女性」。澤格斯代表自己打官司,還提出鉅細靡遺的解剖照片,成為勝訴的關鍵。距離法院做出判定5個多月後,澤格斯19日領到新的護照,資料頁性別欄註記「X」,這也是荷蘭核發的第1本註記「性別中立」的護照,但並非人人都能申請註記「X」性別,仍須由法院依個案處理。

性別認同應受尊重!英國爭取性別中立護照失敗

儘管澤格斯的案例具正面意義,但她直言,荷蘭法院犯了錯誤,「因為法院說是時候承認第3性別(third gender),而不是接受第3性別」,換言之,現在只能有第3性(third sex)。澤格斯對於性別的定義相當堅持,但生理仍是判定性別的主要因素。荷蘭並非首個核發性別中立護照的國家,阿根廷、澳洲、加拿大、丹麥、印度、馬爾他、尼泊爾、紐西蘭、巴基斯坦的護照資料頁性別欄都可註記「X」。

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對此表示歡迎,並推文寫道:「荷蘭首度核發性別中立護照給雙性人,但這只是開始,每個人的性別認同都應受到尊重。」英國廣播公司(BBC)荷蘭特派員何利甘(Anna Holligan)指出,只有4%的荷蘭人公開認為自己性別非男非女。此外,英國雙性人伊蘭-坎恩(Christie Elan-Cane)爭取在護照上註記「X」性別,控訴現行法規「歧視」,因為必須男女2選1,但法院6月判決現行法規不違憲,伊蘭-坎恩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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