閻紀宇專欄:在熱帶叢林灑下世紀之毒,返鄉才發現噩夢一路跟隨……從紀錄片《橙劑風暴》談起

2018-10-23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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叢林戰早已結束,法律戰才剛點燃烽火。美國向來是「律師治國」,新聞報導和輿論批判固然重要,但集體訴訟(class-action lawsuit)才是對抗大企業甚至政府的利器。《橙劑風暴》也描述了一群老兵如何從1978年開始,拿起武器(不是槍砲,而是自身與子女的痛苦)、追隨領導者(不是指揮官,而是律師與檢察官),展開另一場艱苦的戰役,對手則是美國農化業鉅子陶氏化學(Dow Chemical)、孟山都(Monsanto)與鑽石三葉草(Diamond Shamr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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橙劑受害者包括許多美國退伍軍人與他們的下一代(截取自紀錄片《橙劑風暴》)
橙劑受害者包括許多美國退伍軍人與他們的下一代(截取自紀錄片《橙劑風暴》)

越南民眾與組織的法律行動則晚了20多年。2004年1月31日,「越南橙劑與戴奧辛協會」(VAVA)前進美國,到紐約東區聯邦地區法院,對幾家涉及生產橙劑的美國大企業提告,指控它們違反《1907年海牙公約》(1907 Hague Convention)、《日內瓦議定書》與《日內瓦公約》(Geneva Conventions),犯下戰爭罪行,官司一路打到美國最高司法殿堂──聯邦最高法院(SCOTUS)。

比叢林戰更艱苦的法律戰

兩場司法戰役曠日廢時,結果也不如人意。越戰老兵的案子在1984年5月以1億8000萬美元和解,讓許多受害老兵覺得自己不但遭到出賣,而且是賤價出賣。越南民眾的案子則是在聯邦最高法院鎩羽而歸,甚至根本未被大法官受理。

《橙劑風暴》也讓我們看到了他們的努力與失落,他們獲得的幫助與遭遇的挫折,有人幫他們打官司、有人幫他們著書,有人幫他們寫歌。非常辛苦,有時令人沮喪,但仍展現民主多元社會最珍貴的一面──公民運動。這個社會的珍貴不在於不會犯錯,而在於持續不斷地自我檢視、自我修正,讓弱勢者有機會與強勢者搏鬥。

越南的橙劑受害者,身心嚴重畸型(截取自紀錄片《橙劑風暴》)
越南的橙劑受害者,身心嚴重畸型(截取自紀錄片《橙劑風暴》)

戰爭罪行與悲劇 凸顯公民社會的可貴

正是拜公民運動之賜,美國政府從其他方面著手,多多少少為受害者送上公道與補償。國會在1991年通過《橙劑法》(Agent Orange Act)要求聯邦政府退伍軍人事務部(VA)以其龐大的醫療體系照顧橙劑受害官兵,並責成國家科學院(NAS)研究與橙劑相關的新疾病。NAS的研究在2015年到期,雖然老兵老矣,但近來跨黨派國會議員又提出《橙劑接觸公平性法案》(Agent Orange Exposure Fairness Act),要求延長NAS的研究工作25年。

在距離美國幾千公里的越南,隨著華府與河內關係從正常化到熱絡往來,自柯林頓(Bill Clinton)以降的歷任美國總統都曾訪問這個昔日敵國,美國政府出資的補償與清理餘毒工作也次第展開。越南政府成立了許多以「和平村」或「友誼村」為名的橙劑受害者(第一代或第二代)安養機構,自行出資同時也向國際募款。

其中有不少機構就是由美國退伍軍人組織贊助。我們在《橙劑風暴》中也看到動人的一幕,來自美國的年輕志工擁抱越南的受害者。說來諷刺,美國這個超級強權既是世界和平捍衛者,也是全世界作戰經驗最豐富的國家。從最近華府為阿富汗戰爭槓上國際刑事法庭(ICC)的事件來看,美國例外主義(American Exceptionalism)的確涵蓋其戰爭罪行,這樣的國際態勢短期內難以改變。儘管如此,美國的公民社會仍然可以發揮強而有力的作用,為國家的罪孽做出細水長流的補償。補償不能抵消罪行,但是絕對必要;補償與歷史認知、反思結合,將讓悲劇昇華出深遠的正面意義。

美國志工與越南橙劑受害兒童(截取自紀錄片《橙劑風暴》)
美國志工與越南橙劑受害兒童(截取自紀錄片《橙劑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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