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燕輝觀點:台灣面臨的重要國際海洋法政問題

2018-10-22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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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較於東海,屬多邊、「一軌半」性質的「處理南海潛在衝突研討會」自1990年召開至今仍持續進行。除第一屆會議沒被邀請外,台灣的參加從未間斷。會中雖討論海洋合作議題,但成效不大,象徵意義大於實質合作。2002年,東協國家與中國大陸簽署「南海各方行為宣言」,也進行海洋議題之合作,但台灣被排除在外。中國大陸與東協國家有關通過「南海行為準則」的磋商也沒有邀請台灣參加。2018年8月,中國大陸與東協宣布雙方就《南海行為準則》單一磋商文本草案達成一致。未來,一旦《南海行為準則》通過,除非兩岸關係出現突破,中國大陸與東協所推動的各項南海合作計畫,台灣要參加應該也不太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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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當前台灣所面臨的幾個重要國際海洋法政問題。限於篇幅,其他有關海上恐怖主義、海洋垃圾與塑膠汙染問題、全球暖化、海平面上升、藍色經濟、永續海洋觀光、無人駕駛貨櫃船、北極新航線、南極科研、國家管轄權之外海底礦產與生物資源的研究、開發及保育、海上浮動核電廠、IUU漁業、軍備擴張等問題無法一一陳述說明。

鑒於行政院「海洋事務委員會」已成立運作,且政府開始積極推動制定《海洋基本法》事宜,未來台灣因應國際海洋法政問題所帶來挑戰的能力有望提升。但最重要的是,全國民眾應具備愛海、親海、知海、護海的國際海洋法政觀,而政府應積極推動海洋社會化的工作。

*作者為中央研究院歐美所研究員、台灣國際法學會理事。本專欄由台灣國際法學會、中華民國國際法學會共同合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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