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幾個漢族的人,原則上不發表意見,認為基於民族自主,這得由他們自己命名。最後,胡德夫認為,「先住民」只是比漢族「先到」台灣的住民而已,不夠強烈,不如「原住民」有力,形成「原住」與「漢族移民」的對比。
胡德夫的說法,代表了原住民的觀點,我們幾個漢人都沒意見,但名稱一直懸而未定。直到有一次和胡德夫喝酒,談到這個人權組織要有通訊刊物,得有個名稱,叫什麼「某某會訊」之類的。當時負責編輯刊物的我,才忽然想到,如果叫「原住民權利促進會」,簡稱「原權會」,聽起來有源泉、起源的味道,似乎比「先住民權利促進會」,簡稱「先權會」好聽。我們的會訊,就叫「原權會會訊」似乎比較有力。在酒意的歡快中,大家也都同意了,於是,這名字就這麼給定了下來。我們開始編輯「原權會會訊」第一期。
我們所未曾料到的是,「原住民」這名詞後來竟成為專有名詞,修改憲法、原住民基本法等都依此改變了。
在我的心目中,一九八四年是「原住民運動元年」。這一年底,「原住民權利促進會」在馬偕醫院的大禮堂宣告成立,募款、唱歌、演講、聯絡各族人來參加、把服務推到山上去……,工作方向出來了,「原住民」這個名詞,在這一年首度成為正式的名詞,以取代原有的高山族、山胞等。《春風》叢刊以書和莫那能的詩,成為精神和物質的贊助者。
這就是寫作當時的時代氣氛。《南方》一詩,發表於《春風》叢刊2《美麗的稻穗》,它希望表現出一種屬於南方的美學。但這美學又不同於日據時期西川滿那種以南方異國情調來看台灣,以仿冒歐洲印象派風格,而歌頌「南方,光之源」的帝國心態。我希望呈現出台灣的美感,農村的某一種生命色澤,以及深層的悲哀與憤怒。
這首詩由二重奏的結構所構成,一邊是小提琴般的悠揚,對農村生活的歌頌,像燕子在空中飛行的感覺;相對的,則是憤怒的敲擊鋼琴式的反抗之聲,用黑色的地底與黑色的幽靈和燕子、天空形成強烈的對比。然而,這都是真實的存在,唯有二者的並存,才是台灣內在的真實。
距離這首詩的寫作近二十年後,如今回顧,才發覺一個有趣的事:當初《南方》的後半段本是作為批判與控訴,為台灣悲劇的命運而吶喊。所以有
「是的,光之源也是黑色的
在南方,我們只有黑色
黑色的土地
黑色的命運
黑色的孤獨
黑色的幽靈
黑色的光!」
作為詩的最後,它的本意是要激起一種批判,一種反抗。應該說,當時的自己偏執的以為,詩是一種武器,批判的武器,如果有一天,革命來臨,即使詩要被遺忘,也沒有關係,只要能呼喚一個時代的來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