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從死刑存廢思考犯罪防治

2015-06-06 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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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割喉案後,王昊姑姑王薇君號召群眾在立院前靜坐。(葉瑜娟攝)

女童割喉案後,王昊姑姑王薇君號召群眾在立院前靜坐。(葉瑜娟攝)

許多重大犯罪讓大眾情緒陷入恐慌,尤其受害者是無辜的受難者,大眾除了擔心自身安危,也讓我們為家人而擔心,在試著想要保護自己與家人的生命的時候,就讓「廢死」議題浮出檯面,更讓廢死聯盟蒙受許多責難。臺灣許多議題總是把人一分為二,不是贊成就是反對,接下來再看多少人「挺」或「反」,然而挺或反的內容究竟是什麼卻不多想,對內容欠缺思考損失的還是我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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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聯盟主張什麼?

在溝通時,最忌諱以想像力猜對方,若能設身處地為對方想,雙方溝通漸漸就能取得共識。「廢死聯盟」最常被詬病的是1.該聯盟縱容犯罪,導致犯罪率上升,2.法官受限於該聯盟所以不敢判死刑,與3.廢死聯盟的人都沒有同理心。

在認識廢死聯盟時,首先要認識廢死聯盟從未表示該縱容犯罪,他們所強調的是死刑不該成為刑罰之一,很大的原因就是他們對死刑的認識,或許在指責他們之前更該了解他們的認識是什麼,而且不論任何國家,真正能導致犯罪率上升的是經濟與社會因素,像是貧富差距,臺灣這幾年薪資與物價之間的波動似乎也與這些重大刑案有某些關聯。

第二、廢死聯盟其實影響力很有限,他們只是出來倡導他們的理念,而法院不願判死刑主要原因是1.法院判決需要全面不帶情緒的評估犯人,往往可憐之人有可恨之處,而可恨之人有可憐之處,可憐與可恨的權衡之下,法院判決自然就少了媒體的腥羶色,與大眾所接受到訊息有出入,判決自然就有出入(姑且排除一審菜鳥法官的恐龍判決)。2.法官或是法務部長通常都有法律素養,很早就認識死刑的限制,甚至知道死刑對降低重大刑案沒有幫助,所以就會避免死刑或避免執行死刑。3.臺灣國際地位不佳,所以臺灣在國際舞台上總是盡力保持模範生的形象,而「廢死」是世界的趨勢,長官們也擔心執行死刑對國家形象的影響,若臺灣國際地位像美國、中國,或是日本,執行死刑就不用擔心別人怎麼看了。簡單來說,臺灣減少死刑主要原因是法官與法務部長的法律素養,與臺灣受限於國際。

第三、廢死聯盟裡也有犯罪受害人,他們不光是理智上能同理,甚至親身體驗犯罪,他們也愛他們的家人,當然也有同理心。

臺灣有非常高的贊成死刑的比例,這也讓宣告贊成「廢死」理念時顯出極大的勇氣,尤其是民眾常以「恐嚇」、「毀謗」,與「公然侮辱」等方式回應。當民進黨內台北市長初選時,律師顧立雄先生無緣晉級,許多網路民眾表示不願意接受這廢死的律師。當民眾表達強力的意志,政治人物只要順水推舟自然能收割強大民意,他大可以說自己反悔了來順從民意,但是他仍逆著民意,不禁要問他是否有什麼利益或是理念支持著這個人。或是其他國家選擇「廢死」的原因是什麼。討論「廢死」,或許我們該思考死刑的功能與意義是什麼。民眾對於死刑認識不足可能就會有錯誤的期待。

臺灣目前仍是執行死刑的國家,只是臺灣從絕對死刑改成相對死刑,絕對死刑就是法官判定後就該執行,而相對死刑就是法官判定後仍需行政動作後才能執行死刑,而執行的效力就受限於法務部長了,過去有些法務部長雖然贊成「廢死」但還是會執行死刑,原因是遵守三權分立,就是行政單位應遵守與執行立法單位的法條。臺灣目前「廢死」拖延執行的作法其實有違背三權分立的疑慮,只是人命與法治概念之間,不同法務部長做了不同的取捨。臺灣目前離「廢死」非常的遙遠,相關討論連立法院一讀都沒有,「廢死聯盟」目前只是理念宣導,但是顯然成效不彰,只是大眾高估了他們的影響力。不過,明明有政府的臺灣,怎麼讓這宣導的責任給了民間機構?宣導「廢死」的理念應由高階行政官員來做,決定是否該「廢死」應該是立法委員的責任。

死刑的功能與意義

死刑的功能是什麼?死刑是否有嚇阻作用?民眾往往寄望死刑可以1.嚇阻犯罪、2.省錢,與3.爭取公平/情緒宣洩。第一、許多研究以指出死刑沒有嚇阻作用,更直接的說執行死刑與否,無法降低犯罪,這從人的僥倖心理可以理解。不過,有些國家間、美國州間,與美國州廢止死刑與恢復死刑的研究都指出執行死刑具有brutalization effect(暴力效應),這些研究指出執行越多死刑似乎造成更多的重大犯罪,這原因或許可從心理學的模仿與病態人格的研究去解釋,只是民眾以為讓他們安全的死刑其實可能會傷害他們。就許多犯人的觀點來講,長期監禁讓他們生不如死,有時會傳出犯人在面對長刑期時自殺,或是死囚要求儘早執行死刑,只是不怕死但怕關的這些人明知再犯的後果卻繼續犯罪,嚇阻犯罪的難度比我們想像的更難許多。

第二、單純將人用金錢衡量是否恰當?這不正是官商勾結最主要的原因,看重金錢遠高於道德或是人命,我們是否允許政府用金錢看來人命?第三、當犯人犯下了不公平的行為,讓犯人付出某種代價是公平,只是一個無辜的人命與犯人的性命,孰輕孰重?殺了四個人與傷了許多人,只取他一人性命是否有公平?就這不公平的事件已無法獲得真正的公平,可是犯人讓被害人與其家屬飽受煎熬,又讓大眾陷入害怕、難過與憤怒的情緒,死刑勉強滿足民眾對公平的需求。同時,這死刑也讓民眾不安的情緒有了出口。

民眾情緒有了出口卻換來brutalization effect是否划算是我們必須認真思考的。不過,臺灣不光「廢死」離立法院很遠,社會現階段也無法接受「廢死」。北歐除了教育讓人驚艷,就連面對犯罪的態度總是讓人稱奇,尤其監禁設施就是個渡假村,弔詭的是善待犯人反而他們有低再犯率,而臺灣對待犯人的方式卻讓犯人一直再犯。似乎把犯人當客人善待,這些犯人就會真的離開監獄,而把犯人當米蟲時,犯人似乎真的賴著不走。不過,討論北歐作法也不能忽略北歐社會包容度與社會福利的影響。臺灣在犯罪處遇上,必須思考什麼是有效的,與什麼是平息眾怒的,兩者若有衝突我們該如何抉擇。

台灣現在適合廢死嗎?

臺灣目前不適合廢死的主要原因是民情與缺乏配套,。自古以來的「殺人償命」已成為「天公地道」的道理,雖然臺灣離「廢死」很遙遠,單純「廢死」的理念就引起極大的焦慮,所以若要「廢死」,臺灣民眾必須跨越文化與情感的門檻。而且,缺乏配套措施的決策很有可能造成更大的傷害,若以將「廢死」視為理所當然的西歐或是北歐來看,不論是教育、社會福利、對人權的認識,或是政治的穩定度,臺灣仍有其不足的地方,尤其是臺灣的政治仍常以意識型態剝奪人民思考的空間。

在配套方面,以過去馬英九法務部長降低假釋門檻為例,加拿大司法心理學家發現降低假釋門檻可以降低再犯率,當時部長應該看過類似的研究,所以他選擇降低假釋門檻用意正是要降低犯罪,只是缺乏了配套反而造成後來重大的刑事案件。加拿大司法制度不論是在判決前的心理評估或是出獄後的觀護工作都與臺灣不同。加拿大心理師在取得博士學位後仍需接受相關訓練後才在能從事司法評估,這評估包括釐清犯人的精神狀態與人格特質,反社會人格特質往往就會接受到更長的刑期,而臺灣心理師仍是碩士,加上臺灣對專業的尊重更低,像是蘇清泉立委不過心理師們反對還想將學歷降到學士,對犯人的分類與評估自然沒有加拿大來的完善。另外,臺灣的成人觀護人附屬在檢察單位下,時常要配合檢察單位各種活動而多出許多雜務,像是每當選舉時觀護人也需投入反賄選的活動,無法專心於觀護工作。單純只學加拿大的假釋措施缺乏整體配套的結果就是造成治安動盪。「廢死」背後有許多重要理念,雖然臺灣目前無法接受「廢死」,但是在言論自由的臺灣,「廢死聯盟」的言論也應該被尊重。而政府應該針對體制改進,讓臺灣有「廢死」的本錢之後才能有選擇「廢死」的可能。

什麼對大眾才是有利的?

寄望死刑來降低重大犯罪可能會失望,畢竟死刑對於降低重大犯罪沒有影響,一件事情的發生應從根本開始評估,通常是在開始前預防最有效,而事發後的措施都相當有限,而死刑其實就是最末段的措施,一個人的養成往往受到家庭與教育影響,再犯下重大刑案前可能就犯了許多小案,在每個階段其實都有預防的可能性,儘早處理才能有效預防犯罪。臺灣受限於官員怕出事與許多體制上的問題讓犯罪防治研究與執行都增添難度,許多官員擔心學者研究會發現疏失往往不願配合研究。體制方面以成人觀護為例,觀護人隸屬於檢察體系,「預防再犯的人」在「將人定罪的官員」下工作,兩者目標不同放在一起,而監獄矯正與社區觀護兩者目標一致都是要降低再犯率,但是目前卻是兩個單位,兩者皆擔心出事溝通合作上容易產生問題。另外,低再犯犯人假釋出獄有觀護人約束,高再犯犯人刑滿出獄卻沒觀護人約束,但是何者更需要約束?討論「廢死」同時也不該忽視改善國家官員素養與體制的重要性。

就臺灣此階段來說,死刑對臺灣仍有文化與情感上的意義,太過關注「廢死」議題似乎會讓人忘記認真思考如何預防犯罪。現在重要的是政治人物是否能有智慧安撫民心,而不是加油添醋的增加對立。並且,政府應著手釐清犯人的心理與社會背景,從制度面開始思考預防措施。

一般人與病態人格在思考與情緒反應有其差異,其神經心理學證據已相當清楚。一般人犯下死刑的狀態往往是情/仇殺或是錢殺,犯案時雖然知道有刑責,但當下的心理狀態不是被情緒沖昏頭,就是以為自己不會被抓到,雖然知道有極刑,但是犯案當下完全被忽略。而病態殺人者,常見的就是想透過死刑來自殺、想要報應社會,或是期待受到眾人關注。針對殺童案,許多人開始倡導殺童者應處死刑,若政治人物也在激情當中或是想要利用民眾情緒,促成了該法案是否算是「投其所好」?是否會這些本來就想透過死刑自殺的人有更強烈的動機?

身為父親的我,每次聽見兒童被不當對待總是讓我心痛,幾次的治安事件也讓我擔心自己小孩的安危,只是過度激情反而讓我更擔心,我們面對病態的犯人是否足夠認識,可以讓我們選擇正確的做法?還是我們用我們的想像力在認識病態犯人?美國曾有犯罪學家在受訪時表示犯罪學存在是因為其他專業不夠用心。舉例來說,金融犯罪發生其實是金融/經濟學家不夠認真在設計制度讓人有漏洞可鑽,或是少年犯罪發生就與教育制度不佳有密切的關係。在這令人感傷又擔心的事件,我們更需要仰賴冷靜的思考,與其在激情下訂定新制度可能弄巧成拙,不如思考如何讓政治人物可以更用心在臺灣的各領域,從源頭開始思考如何制定真正有效的預防措施。

*作者為臨床心理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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