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昊姑姑:重點是孩子能不能活 否則判兇手1000個死刑我也不要

2015-06-03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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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經驗,讓王薇君體悟到被害家屬在事件發生後可能面臨的混亂,在官方欠缺單一聯絡窗口之下,家屬都必須自己想辦法找窗口、到各單位詢問相關事宜,經過屢次轉接、等待才能問到,而每次又須重新回憶、描述事發的痛苦經過,每一次都是傷害,也有家屬在經歷2次不同檢察官後產生「你為什麼故意撤換對我比較好的檢察官」的負面想法。儘管許多時候,政府可能不是真的想要搓掉案件,但在與龐大複雜的官僚體系交涉的過程中,家屬很容易產生「為什麼要這樣對待我?」、「司法無用、乾脆自己復仇」或者想要尋短的負面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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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王薇君認為,被害家屬的感受、論述,會影響政府的施政滿意度及社會輿論,如果政府能有統一窗口協助被害家屬,也許很多事情會改變。

陪看被害者遺體
她踏上協助受害者家屬之路

而踏上協助其他被害家屬之路,則是從協助桃園1名5個月受虐男嬰的案件開始。王薇君表示,當時兒權會尚未成立,在王昊事件過後,網路上有1個被害家屬的串連單位,當她得知該案件後,主動表達想陪伴受害家屬的想法,雖然其他家屬都擔心王薇君仍未走出王昊事件的創傷會受到刺激,但由於當時王薇君正在申請現在的兒權會,因此她堅持「我必須清楚明白知道,我有能力看這個大體,才有能力協助其他家屬,如果我去看了我辦不到,那就死了心吧!不要叫我當兒權會的理事長。」

後來她真的到現場,陪著受虐男嬰母親看小男嬰斷掉的肋骨、滿是瘀傷的遺體,在男嬰送入解剖室時,她在外陪著男嬰母親,等待的過程中與母親聊著男嬰的故事、家庭背景,讓她清楚許多被害人的背後,都有類似的故事及背景。而這樣的了解,有助於未來「王昊條款」之稱的《兒少法》第54-1條修法,讓她清楚社福機構應如何介入。而她也意識到,事件發生第一時間介入的重要性,否則造成家屬對政府機關、社工不滿,導致原先熱情的社工也因誤解而充滿挫折。

與其他兒福團體比起來,兒權會走的是比較「硬」的刑事重案路線,需要看大體、第一時間陪伴家屬,王薇君認為「我就想多訓練一點像我這樣的人,進入官方組織中,才能第一時間協助被害家屬」。

兒童權益促進會理事長王薇君。
兒童權益促進會理事長王薇君。(吳逸驊攝)

欲改變對立狀態
應從正視被害家屬需求做起

然而,網路上也有一些聲音認為應從犯罪防治做起,質疑王薇君為什麼不在事件發生前,便將王昊帶離販毒家庭以避免釀成悲劇,先前王薇君曾在1篇類似的文章下留言,要求不了解情況的作者道歉。

王薇君表示,當時她弟弟因攜毒被判16年徒刑,他們對被害人王昊的母親潘美芳感到很抱歉,也認為總不好叫人家守活寡,雖然多次向潘美芳表達可以讓她們母子住進王家就近接受照顧,不過潘認為還是住娘家比較自在而婉拒了。而王昊的祖母、王薇君的媽媽常常會買禮物給王昊,讓潘美芳帶王昊回來,但久了之後漸漸聯絡不到潘美芳,他們也可以理解,也許潘美芳已經有了同居人。

王薇君說,許多網友批評王家怎麼不堅持把孩子帶回照顧,但潘美芳其實非常疼王昊,而且他們當時並不知道潘美芳吸毒、販毒,她問「難道只要先生被關,小孩就要被帶走嗎?」王薇君說,這就是她反對「唯一死刑」的原因,畢竟很多事情背後有大眾看不到的曲折過程,但不了解的人通常只從片面的資訊及自己的想法就妄下定論,往往也傷害了當事人。

而記者問被害家屬是怎麼思考的?王薇君認為,每個被害家屬有不同的面貌,就算是被害家屬也不能代替其他人發言,自己只能說,協助過的被害家屬大多還是期待司法能有「公平且正義」的審判。但當一個人不幸成為被害家屬時,如果只要求司法審判,那從得知噩耗的第一時間到審判中間的過程就空掉了,許多家屬第一時間的挫折、自責、痛苦卻少被修復及彌補。

王薇君說,外界極難想像受害家屬必須承受的所有情緒轉變,這也是她不斷強調政府及廢死團體應先從正視被害家屬需求開始做起,而非直接訴諸司法判決,才有可能改變對立的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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