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傭關係存在確判6年,仍有250人未能復保?南山工會三度赴唐獎頒獎典禮抗議

2018-09-21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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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行政法院2011年做成判決,認定南山人壽與業務員之間的僱傭關係存在,但迄今仍有250位南山業務員的勞健保資格尚未被恢復,南山公會21日再度集結近千名民眾前往唐獎頒獎典禮現場抗議。圖為南山人壽大樓外觀。(取自維基百科,Solomon203攝/CC BY-SA 4.0)

最高行政法院2011年做成判決,認定南山人壽與業務員之間的僱傭關係存在,但迄今仍有250位南山業務員的勞健保資格尚未被恢復,南山公會21日再度集結近千名民眾前往唐獎頒獎典禮現場抗議。圖為南山人壽大樓外觀。(取自維基百科,Solomon203攝/CC BY-SA 4.0)

由潤泰集團負責人尹衍樑捐助成立的唐獎基金會,21日舉辦頒獎典禮,不過,卻再度因為南山人壽業務員勞資爭議蒙上陰影。南山企業工會理事長嚴慶龍表示,最高行政法院早在2011年即認定南山人壽與業務員之間存在僱傭關係,但該判決確立迄今,仍有250位南山業務員的勞健保資格尚未被南山人壽恢復,南山公會今天再度集結近千名民眾,從台北市松仁路南山人壽總部,一路走到國父紀念館唐獎頒獎典禮現場抗議,抗議員工高分貝痛罵南山大股東尹衍樑「眼中全唐獎,心中無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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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慶龍表示,潤成投資為首的南山經營團隊,在2010年接手南山後,儘管當時南山工會發動抗爭,要求新的經營團隊依據《勞基法》結清保險業務員年資,保障保險業務員勞權,不過,當時南山資方並未與南山工會簽訂團體協約,南山工會因此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南山資方則是針對個別業務員僱傭關係之存在與否提起民事訴訟。

南山工會表示,儘管最高行政法院2011年已做成判決,認定南山人壽與業務員之間的僱傭關係存在,南山資方依法應恢復業務員之勞健保權益,然而,南山人壽方面仍就個別員工僱傭存在與否提起民事訴訟,目前為止有36名業務員遭法院判決為「非僱傭」關係。

被檢舉違反勞基法 南山累積罰款逾4千萬

由於南山工會會員多次向勞政單位檢舉,指南山人壽未依據《勞基法》支付保險業務員加班費,南山人壽因違反《勞基法》,每月面臨50萬元罰鍰,累積罰款金額已高達4千多萬元,但過去6年多來,南山資方仍舊未解決業務員勞資爭議。

嚴慶龍表示,南山工會先前向行政院陳情,強調最高行政法院判決迄今,仍有250位業務員的勞健保尚未被南山復保。對於南山勞資糾紛遲遲未解,包括行政院長賴清德與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也都講了重話,然而,即便勞動部介入協商,勞資雙方迄今仍然無解。

嚴慶龍表示,南山工會在連續三屆唐獎發動抗議,目的是希望為南山6900位內外勤員工爭取合理的勞動合約。

工會:勞退新舊制權益遭剝奪 業務員將一無所有

嚴慶龍以自己為例表示,他目前擔任南山人壽區經理,為南山工作長達29年,但南山資方對於外勤業務員卻全部認定為承攬合約,相對之下,富邦、新光、國泰等本國壽險公司至少提供業務員承攬與委任的混合制合約,南山雖然提供業務員勞健保,但南山資方在2005年勞退新制上路後,並沒有為業務員提撥舊制或新制勞工退休金,導致業務員無法在南山申請退休,必須在南山申請退保後,再加入保險業務員職業工會,才能辦理退休。

嚴慶龍表示,南山人壽迄今仍為內勤員工提撥6%勞工退休金,外勤業務員不管是勞退舊制或新制年金,權益都遭到剝奪。如今,南山勞資爭議已經持續逾6年,南山資方如果舊制或新制勞退都不給,南山業務員工作幾十年下來將會「一無所有」。

嚴慶龍表示,南山工會經過長期抗爭後,金管會已經開始正視保險業務員的勞動契約問題,顧立雄20日就對外表示,南山若不能解決勞資爭議,恐將影響其股票登錄興櫃申請,表且表態將修訂《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26日將再邀請南山企業工會等團體,協商如何就業務員承攬加委任混合制勞動契約訂定相關規範。

嚴慶龍表示,南山資方如果認定公司與業務員之間為單純承攬關係,就不能要求業務員必須打卡,或強迫業務員接受教育訓練,依據承攬合約,保險業務員所承攬客戶,在離職後繼續投保繳納之保險費,保險公司依據民法,應該支付離職的保險業務員「遞延獎金」。

為了避免南山業務員勞資爭議再度重演,嚴慶龍呼籲金管會,儘速制定保險業務員公版勞動契約。

南山人壽:已釋放善意 工會以陳抗手段逼迫退讓於法無據

針對南山工會訴求,南山人壽聲明指出,公司自2014年以來已與工會進行67次正式協商會議,並於今年3月釋放善意,提前發放總額達134億元的公積金給業務員,但工會卻繼續要求結清年資、續期佣金之利益,並以街頭陳抗手段欲逼迫本公司退讓,不但於法無據,並已破壞雙方之和諧。

南山人壽表示,與業務員的勞務契約性質本非僱傭關係,公司也未對業務員實施僱傭管理。但工會主張業務員原本就沒有出勤義務,也不需依照契約約定之業績目標履行招攬工作,更要求在離開南山後仍可繼續領取續期佣金,南山直指「工會實際上已違背契約誠信原則、超出理性範圍,而非勞資爭議。」南山業務制度一直採承攬制,因此本來就沒有為業務員加保勞健保的義務,且工會並未正式具體提出加保一案,所以沒有復保這事。雖然行政法院有一件判決是僱傭,但民事法院有30多件判公司和業務員並非僱傭關係。且關係之認定應以民事法院判決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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