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無知政府推動「再生能源」政策,害全國2300萬用電人

2018-09-23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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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資料開放平臺之「台電歷年尖峰負載及備用容量率」106(2017)年尖峰負載為36259 MW=36.259 GW。107年1月行政院將「再生能源條例」修正草案,送立法院審查,內容正式將非核家園的目標「再生能源占總發電量20%」明訂入法,規定2025年再生能源裝置容量要達到27GW,已經嚴重錯誤。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對外公告之再生能源可併網容量,106年11月6日公告:106年各區處剩餘可併網容量統計表合計可併網量為44,464,461 kW= 44,464.461MW=44.464461GW(附件) 其中台灣本島係以配電級變電所主變壓器可逆送容量估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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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大於106(2017)年尖峰負載為36259 MW=36.259 GW,再生能源多屬分散型電源併接於主變壓器負載側,以配電級變電所主變壓器可逆送(負載端電壓須比原來電壓高很多)容量估計併網量,當太陽光一照光電發電都一起發電,跟本沒有參差率,負載側電壓須升高至足以逆送,高電壓要害鄰近用電戶器具燒損容易火災。

五、未考量用電負載,誤將設備及導線承載能力錯當再生能源可併網容量。

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 第八條  …第一項併聯之技術規範及停機維修期間所需電力之計價方式,由電業擬訂,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台電公司專業能力嚴重不足依法令報部核定規章「台灣電力公司再生能源發電系統併聯技術要點」嚴重錯誤:誤將設備及導線承載能力錯當再生能源可併網容量(內容沒有考慮電負載,至併網容量遠大用電負載)。

依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對外公告之再生能源可併網容量,106年11月6日公告:106年各區處剩餘可併網容量統計表合計可併網量為44,464,461 kW= 44,464.461MW=44.464461GW遠大於106(2017)年尖峰負載為36259 MW=36.259 GW。應參考美、日、歐盟等國以併接點之負載考量再生能源可併網容量。可憐用電戶又受重傷害,中午燈特別亮,風扇特別強。

六、太陽光業者發電系統輸出常過電壓併網,不顧之鄰近用電戶用電安全。

依「台灣電力公司再生能源發電系統併聯技術要點」,『五、保護協調之規劃、設計安裝規範:(二)發電設備併接於台電公司之低壓系統者,其責任分界點或電源引接點至少應具有下列同 等保護功能,其跳脫時間並應與台電公司系統協調:2.過電壓電驛(59)。』及『七、系統影響規範:(二)電壓變動率:1.發電設備併接於台電公司系統造成責任分界點電壓變動率,…,應在高低各百分之三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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