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建銘專欄:七大罪之風險投資策略

2018-09-12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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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臉書和推特,其實也或多或少有販賣傲慢原罪的成份在,特別是在變相鼓勵個人付費爭取「按讚數」或者「粉絲數」的收費機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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憤怒(Wrath)

在電影〈Seven〉的最後一幕,布萊德・彼特主演的探員被變態殺人狂成功操控情緒,在憤怒之中槍決了兇手。憤怒這個原罪,可能是新創投資理論中最難的一項,直覺上來說,憤怒只有毀滅價值的可能,新創如何能透過憤怒創造價值呢?

話先說在前,「憤怒鳥」(Angry Bird)不是答案之一,因為最少我沒看過憤怒地玩著這個白癡遊戲的人類。

今天的推特,某種程度來說是靠著心智正常的美國人對於川普的憤怒,在支持其相當部分的流量和廣告收入的。但推特發展初期,大概沒想過會有這麼一天,所以並不能說創辦人和投資人當時就曾經著眼於憤怒原罪的潛力。

其他讓人發洩憤怒的數位或者硬體服務很多,但我想破腦袋也想不出一個成長到值得一提的規模的新創範例。反過來說,這也表示利用這個原罪的新創數量自然比較少,競爭也比較不激烈,如果創業家能夠找到適當的應用情境和營收轉換機制,很有機會遨遊藍海。

所以,親愛的讀者們,如果作為一個創業家你有把憤怒轉換成生意的好點子,歡迎和我聯絡討論投資的可能——就是別衝著我發洩你的憤怒就是了,請善用推特。

*作者為台灣大學電機畢業,在台灣、矽谷和巴黎從事IC設計超過十年,包含創業四年。在巴黎工作期間於HEC Paris取得MBA學位,轉進風險投資領域,現為Hardware Club合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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